长城电脑:关联方房屋租赁公告2014-10-2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6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房屋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长城电脑”: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开发”:指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铝基片公司”:指深圳长城开发铝基片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房产资源及配套设施,公司分别与长城开发、
铝基片公司签署关于房地产租赁的合同,将位于科技园之长城电脑大厦部分厂
房、长城科技大厦部分楼层、石岩基地厂房/宿舍分别租赁给前述公司,租赁合
同简述如下:
租赁 月租金(含管理费
承租方 租赁期限 面积 M2
物业 及其他费用)(元)
长城科技大厦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1,365.49 50,796.23
办公楼 2016 年 10 月 31 日
长城开发
长城电脑大厦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1,726.82 88,067.82
厂房 2016 年 10 月 31 日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石岩基地厂房 10,350.85 227,718.71
2015 年 10 月 31 日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铝基片 石岩基地厂房 9,002.75 198,060.51
2015 年 10 月 31 日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石岩基地宿舍 245 间 106,520.00
2015 年 10 月 31 日
2、关联关系介绍
(1)长城开发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开发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
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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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钟际民先生兼任长城开发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长城开发是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与长城开发的房屋租
赁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铝基片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铝基片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
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公
司董事钟际民先生兼任铝基片公司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铝基片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法人。本公司与铝基片公
司的房屋租赁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4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公告 2014-067
《第五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法定代表人:谭文鋕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7,125.9363 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
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
及电子玩具;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 CAD/CAM 技术、
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
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
(含税控设备、税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
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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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
及固定资产租赁。
财务状况:2013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150.40 亿元,净利
润约为人民币 2.30 亿元,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137.27 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
48.52 亿元。
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其由中国电子下属企业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4.51%、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股 55.49%。
履约能力分析:长城开发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历年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2、深圳长城开发铝基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长城国际电脑工业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钟际民
注册资本:美元 800 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铝盘基片、镍磷盘基片、平板玻璃及特种玻璃制
品。
财务状况:2013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28,440.66 万元,
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42.68 万元,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22,341.16 万元,净资产约
为人民币 15,455.42 万元。
现有股权结构情况:为长城开发控股子公司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下属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历年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长城电脑大厦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城电脑科技园研发基地,建筑面积 5.36 万平方米。
2、长城科技大厦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城电脑科技园研发基地,建筑面积 8.17 万平方米。长
城科技大厦为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电脑共有,其中长城科技拥有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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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长城电脑拥有 34%的产权;本公司将按所拥有的产权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全部的物业管理费由本公司收取。
3、石岩基地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长城电脑石岩生产基地,已建建筑面积为 15.42 万平方
米。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方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见“关联交易概述”。
2、结算方式:月结。
3、以上关联方均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4、上述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公司研发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为公司及股东
创造效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
自本年初至公告日前,公司已审批的关联方物业租赁合同金额约为 465.62
万元。2014 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长城开发(不含铝基片公司)累
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762.47 万元,与铝基片公司累计已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703.03 万元。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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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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