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7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
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和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要求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规范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
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
体调整事项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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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4-072 号公告
调整事项 合并: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科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对被投资单位“北京
长期股权投资 390,645,905.47 -5,000,000.00 385,645,905.47
中房信 网络技 术有
限公司”“北京艾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205,914.66 5,000,000.00 55,205,914.66
泰国际 电子有 限公
司”“闪联信息技术
母公司:2013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核算的 长期股 权投
报表科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资,追溯调整至“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核
长期股权投资 2,415,754,697.25 -5,000,000.00 2,410,754,697.25
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 5,0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上年同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
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
益项目列示内容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内容,其他综合收益应作为所有者权益的
明细项目在报表中列示。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将原列入资本公积、外币报表折
算差额等权益项目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单独列示,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
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事项 合并:2013 年 12 月 31 日
将原于“资本公 报表科目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积”和“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项 资本公积 816,435,694.51 -3,218,362.14 813,217,332.37
目列报的其他综
合收益追溯调整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40,524,819.34 440,524,819.34 -
至“其他综合收
益”项目列报 其他综合收益 - -437,306,457.20 -437,306,457.2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资本公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其他综合收益三个
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上年同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
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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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4-072 号公告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
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
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
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符合新企业
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
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数据追溯调
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数
据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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