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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7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
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
有限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
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
    2、关于聘请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关于对冠捷科技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为下属公司冠捷科技所持有,主要是进行息率互换
和外汇远期合约,期末合约市值金额占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9.35%(合并报表)。
为了防范金融市场波动的风险,冠捷科技制定了包括《冠捷集团外汇避险办法》
在内的相关指引,严格禁止衍生产品的投机交易,其中风险管理由冠捷科技司库
部按照其董事会批准的政策执行,冠捷科技司库部通过与其营运单位的紧密合
作,负责确定、评估和减少财务风险。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已由冠捷科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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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4-073 号公告



照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蓉芳、王伯俭、冯科
                                               二 O 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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