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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独立董事关于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开展电站项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4-12-0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开展电站项目相关事宜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
司提交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能源”)计划
开展系列电站项目的相关资料,听取了贵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基于个人的独立判
断,认为:
    1、长城能源计划开展系列电站项目的资金来源之一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且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能源计划开展系列电
站项目的相关事宜,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参照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表
决情形回避了表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长城能源计划开展系列电站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加速公司光
伏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蓉芳、王伯俭、冯科

                                                  201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