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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5-01-28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0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能源”:指本公司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
    “长海科技”: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信安”: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开发光磁”:深圳开发光磁科技有限公司
    “京裕电子”: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
    “熊猫家电”: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信金融”: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湘计华湘”:长沙湘计华湘计算机有限公司
    “中电投资”: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网际”: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桑达商用”:深圳桑达商用机器有限公司
    “深 科 技”: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预计 2015 年将与长海科
技、长城信安、长信金融、中国电子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
材料及产成品、销售电脑及外设等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方提供
劳务、商标使用许可等。2015 年 1 月 27 日,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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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5-003 号公告



    司第六届董事会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 201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公告 2015-002
    《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关
    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15年度公司及/或下属子公
司将与以下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劳务、商标使用许可等日常关联交易,概
述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 1-9 月实际发生
 关联交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                        预计总金 发生金额
                                        关联方                                占同类业务
 易类别             划分                                  额上限  (万元)
                                                        (万元) 未经审计 比例(%)
               采购线材、电源        长海科技            22,000.00   10,183.07         0.20%

             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长城信安            10,000.00    7,224.20         0.14%

               采购电路板产品        开发光磁              300.00       84.89

  采购             采购电容          京裕电子              300.00      135.73

                  采购电视机         熊猫家电              100.00       13.80

              采购商品、原材料       中国电子             1,000.00        8.59

                                         小计            33,700.00   17,650.28         0.34%
            销售电脑、外设、配件
                                   长海科技              24,000.00    7,046.63         0.13%
                  及原材料
            销售电脑、外设、配件、
                                   长信金融              13,000.00    3,125.72         0.06%
                打印机及耗材
            销售电脑、外设及配件     长城信安             8,000.00     378.64          0.01%

            销售电脑、外设及配件     湘计华湘             1,000.00        5.51

                 销售平板电脑        中电投资             1,000.00          0
  销售
            销售服务器及存储相关
                                     长城网际              500.00       50.87
                    产品
            销售电源、电源适配器     桑达商用              300.00           0

            销售电源、电源适配器     开发光磁              200.00       55.50

              销售商品、原材料       中国电子             2,000.00     882.27          0.02%

                                         小计            50,000.00   11,545.14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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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技术服务          长城信安              500.00    50.26

                   外发加工             深科技               100.00   126.71
  劳务
                提供、接受服务         中国电子              600.00    66.47

                                         小计              1,200.00   243.44
 无形资
                 商标使用许可          中国电子           (注 3)    213.71
 产使用
   注:1、上述关联方2014年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14年前三季度测算数据,目前公司2014年

   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关联方与公司2014年度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将在2014年度报告

   中披露。

         2、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布局考虑,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包括生产需

   求、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后作出2015年度交易上限预计。

         3、中国电子目前拥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包括“Great Wall长城”商标在内的系列注册商标的

   所有权。为继续取得此等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本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续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电子将向本公司及其关联人按使用某

   一许可商标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年销售额的0.15%计收商标许可使用费,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

   1,2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海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嗣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56.80 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及其零部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它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销
     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
     住       所:桂林市长海路三号
     2013 年度长海科技经审计总资产为 5,350.26 万元、净资产为 3,542.24 万元、营业
     收入为 19,000.81 万元、净利润为 69.92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长海科技总资产为 5,065.51 万元、净资产为 3,532.32 万元、营业收
     入为 6,855.61 万元、净利润为-9.65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海科技为本公司参股企业,同时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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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
     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长海科技成立于 2008 年 4 月,是国营长海机器厂的子公司,均能
     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长海科技采购线材、电源,预
     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长海科技销售电脑、外设、配
     件及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
2、长城信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际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
     并提供相关的技术维护、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系统设计,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发路 3 号长城电脑大厦 1 号楼 2 层
     2013 年度长城信安经审计总资产为 8,997.37 万元、净资产为 7,625.51 万元、营业
     收入为 4,598.31 万元、净利润为-2,790.57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长城信安总资产为 9,967.36 万元、净资产为 6,424.38 万元、营业收
     入为 6,173.57 万元、净利润为-1,201.13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信安为本公司参股企业,同时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
     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
     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长城信安目前处于成长初期,得到中国电子大力扶持,且业务与我
     司契合度高,具备长期合作的条件,一直以来履约信用较好。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长城信安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长城信安销售电脑、外设及配
     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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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长城信安提供技术服务,预计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3、开发光磁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开发光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朱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 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仪器仪表、
     金融 POS 机、网络多媒体设备以及各类设备零部件、电气机械及电子产品零部件,
     半导体生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公路北侧黄草浪村显示器厂房 1 栋厂房 02 北侧
     2013 年度开发光磁经审计总资产为 8,901.44 万元、净资产为 1,768.91 万元、营业
     收入为 16,672.49 万元、净利润为-361.21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开发光磁总资产为 8,059.66 万元、净资产为 2,132.75 万元、营业收
     入为 11,615.28 万元、净利润为 363.84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开发光磁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采购方面,开发光磁内部管理完善,能够确保产品符合我公司要求;
     且为我公司专配生产能力,确保及时履约。销售方面,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合同约定
     按期付款,具有履约能力。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子公司长城能源拟向开发光磁采购
     电路板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开发光磁销售电源、电源适配
     器,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4、京裕电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敏智
     注册资本:港币 8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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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各类电容器。
     住      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良安田村
     2013 年度京裕电子经审计总资产为 2,190 万元、净资产为 870 万元、营业收入为
     2,020 万元、净利润为 14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京裕电子总资产为 2,126 万元、净资产为 677 万元、营业收入为 860
     万元、净利润为-27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京裕电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京裕电子产能充足,产品规格齐全,且性能稳定,交期、服务都能
     满足我司要求,履约信用较好。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京裕电子采购电容,预计交易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5、熊猫家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伟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主营业务:电视机、收/录音机、DVD 播放机、功放、音响、家庭影院;冰箱、洗
     衣机、空调、热水器;电风扇、电饭煲、电磁炉、饮水机、灶具、油烟机、消毒柜、
     家用电器的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住      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1 号
     2013 年度熊猫家电经审计总资产为 65,272.95 万元、净资产为 27,390.33 万元、营
     业收入为 157,537.21 万元、净利润为 90.47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熊猫家电总资产为 48,445.90 万元、净资产为 25,899.59 万元、营业
     收入为 64,212.97 万元、净利润为 170.21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熊猫家电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此项关联交易为长城电脑中标项目配套电视机采购。熊猫家电产品
     性能良好,能按期保质交货,且直接提供售后服务,履约信用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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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熊猫家电采购电视机,预计交
     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6、中国电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48,225.199664 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
     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
     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
     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
     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
     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2013 年度中国电子经审计总资产为 1,820.1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为 211.42 亿元、营业收入为 1,937.8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35
     亿元。
     2014 年半年度中国电子总资产为 2,090.8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221.79 亿元、营业收入为 908.2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0.16 亿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3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电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特大
     型集团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有履约能力。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国电子及其
     下属企业采购商品、原材料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国电子及其
     下属企业销售商品、原材料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国电子及其
     下属企业提供、接受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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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就取得“Great Wall 长城”商
     标在内的系列注册商标使用权,与中国电子续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国电子将
     向本公司及其关联人按使用某一许可商标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年销售额的 0.15%
     计收商标许可使用费,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 1,200 万元。
7、长信金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主营业务:金融设备、税控产品及商用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计算
     机硬件及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加工、制造;国内商品贸易及进
     出口业务。
     住      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3 路
     2013 年度长信金融经审计总资产为 63,312.22 万元、净资产为 26,547.15 万元、营
     业收入为 89,079.53 万元、净利润为 2,859.86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长信金融总资产为 65,927.80 万元、净资产为 27,849.91 万元、营业
     收入为 35,080.09 万元、净利润为 1,302.76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信金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长信金融一直以来能按时支付货款,相关风险已经过公司事业部评
     估,具有履约能力。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长信金融销售电脑、外设、配
     件、打印机及耗材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
8、湘计华湘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沙湘计华湘计算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习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配套的智能仪表、教学仪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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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系统及配套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服务;电器产品、钢材、电子器材、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废旧家电回收。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 A136 号
     2013 年度湘计华湘经审计总资产为 6,244.68 万元、净资产为-1,868.02 万元、营业
     收入为 15,148.52 万元、净利润为-550.53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湘计华湘总资产为 7,182.87 万元、净资产为-2,345.53 万元、营业收
     入为 3,513.84 万元、净利润为-477.51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湘计华湘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湘计华湘其控股公司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资
     质优良的上市公司;货款支付能力方面,公司严格控制其资金支付风险,收取订金
     安排生产,货款一个月内结清。根据以往合作经验,湘计华湘一直以来能按时支付
     货款,经公司事业部评估具备履约能力。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湘计华湘销售电脑、外设及配
     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9、中电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500 万元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销售针
     纺织品,百货,工业生产资料,石油制品,五金,交电,化工,建材,工艺美术品,
     本公司进出口商品内销;劳务服务,信息咨询,包装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
     赁,销售;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销售、批发、零售兼维修第一类医疗器
     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第三类医疗器械。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2072 号,2070 号
     2013 年度中电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 650,110 万元、净资产为 13,300 万元、营业收
     入为 2,000,500 万元、净利润为 1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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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半年度中电投资总资产为 601,000 万元、净资产为 12,005 万元、营业收入
     为 1,500,050 万元、净利润为 11,050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投资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电投资在外贸企业中规模较大、资信状况优良,进出口贸易业务
     专业水平较高,经公司事业部评估,具备履约能力。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中电投资销售平板电脑,预计
     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10、长城网际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200 万元
     主营业务: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数据处理;计算机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南区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 B 栋 5
                  层
     2013 年度长城网际经审计总资产为 15,712.42 万元、净资产为 12,734.67 万元、营
     业收入为 2,011.21 万元、净利润为-4,996.90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长城网际总资产为 17,099.60 万元、净资产为 10,327.70 万元、营业
     收入为 9,540.95 万元、净利润为-2,405.98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网际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长城网际资信状况优良,支付能力较强,一直以来能按时支付货款,
     经过公司事业部评估,认为其具有履约能力。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长城网际销售服务器及存储相
     关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11、桑达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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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桑达商用机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革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15.319 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商用收款机、税控收款机、电话机、适配器、移动硬盘
     及收音机、智能终端、金融终端、通信终端、信息采集设备;多媒体视听产品监控
     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及外部设备;开发设计商用电子系统工程软件;产品售后维
     护。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弱电综合布线产品、普通
     网络设备,并提供上述产品安装调试、维护,销售自主开发的产品。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深南大道北、科技路西桑达科技大厦 10 层北面
     2013 年度桑达商用经审计总资产为 6,311.30 万元、净资产为 1,496.45 万元、营业
     收入为 8,473.76 万元、净利润为 69.45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桑达商用总资产为 5,642.35 万元、净资产为 1,239.37 万元、营业收
     入为 4,076.39 万元、净利润为-257.08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桑达商用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桑达商用资信状况优良,支付能力较强,经过公司事业部评估,认
     为其具有履约能力。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桑达商用销售电源、电源适配
     器,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12、深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文鋕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7,125.9363 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
     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
     玩具;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 CAD/CAM 技术、节能型自动
     化机电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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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
        税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
        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
        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产租赁。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2013 年度深科技经审计总资产为 1,372,655.18 万元、净资产为 485,235.45 万元、
        营业收入为 1,503,953.20 万元、净利润为 22,993.12 万元。
        2014 年半年度深科技总资产为 1,445,918.94 万元、净资产为 478,729.00 万元、营
        业收入为 768,998.02 万元、净利润为-866.54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深科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深科技是一家资质优良的上市公司,研发、生产能力雄厚,供货稳
        定,售后服务经验丰富,具备长期合作的条件。
(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拟向深科技外发加工(加工高端电
        源贴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框架协议的主要作用:框架协议是买卖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并履行具体业
务的基础,与每一个具体的业务构成完整的合同。
       (2)定价政策: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3)货款支付和结算方式: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
定。
       (4)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没
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如有纠纷,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
决。
       (6)协议生效条件:本框架协议尚须经长城电脑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对方已履行
相应审批程序。
       2、《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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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中国电子许可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在有关的生产、经营、销售活动及促销
产品活动中使用其已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包括“Great Wall 长城”商标在内的系列注册商
标(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合称为“许可商标”)。
    (2)许可及限制:中国电子根据合同向本公司授予许可商标的使用许可,同时保留
继续使用许可商标以及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许可商标的权利。
    (3)许可费用:本公司应向中国电子交纳许可商标使用费。该使用费的数额为本公
司及其关联人使用某一许可商标在中国境内销售的产品的年销售额的 0.15%。预计 2015
年至 2017 年缴纳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 1,200 万元。
    (4)期限: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期
满,如需延长使用期限,由双方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交易目的、必要性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
    2、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有
一定的帮助,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
    3、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就本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宜,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
查,认为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上述交易进行充分
的评估和测算,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到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且
将与每一个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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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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