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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等2015-01-2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了确保 201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进行,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已就包括销售、采购、劳务、商标使用许可等在内的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相关审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班子提供的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报告及决议,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严格审查了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关于

该等事项的专项汇报。在此基础上,我们查阅有关规定后认为公司在计划实施相

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上述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交

易公允,不会损害到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冯科、蓝庆新

                                                    2015 年 1 月 23 日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

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

行的,且将与每一个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议

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冯科、蓝庆新

                                                    201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