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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蓝庆新)2015-04-1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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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14年新任职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
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1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称“本次任职期间”),公司
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已亲自参与。
     在本次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12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
的原则,本人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
表决权。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充分交流,积极
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本人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于2014年12月24日新任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及召集了本次任职期间的提
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事项,在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候
选人的过程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考核后再将相关名单提报至公
司董事会进行审批,协助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工作。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本次任职期间的审计委员会
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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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本年度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
  的系列事项发表了共计8次独立意见,未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具体如下表:
发表意见的                                                             意见
                                    审议事项
    时间                                                               类型
              冠捷科技与桑菲通信续签供应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宜的事
2014.12.23                                                            无异议
              前认可意见
              冠捷投资与熊猫液晶续签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宜的事
2014.12.23                                                            无异议
              前认可意见
              冠捷投资与中电信息订立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宜的事
2014.12.23                                                            无异议
              前认可意见
2014.12.24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                                      无异议
2014.12.24    冠捷科技与桑菲通信续签供应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无异议
2014.12.24    冠捷投资与熊猫液晶续签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无异议
2014.12.24    冠捷投资与中电信息订立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无异议
2014.12.29    关联方房屋租赁                                          无异议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本次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
  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进行事前书面认可。
       本人在发表独立意见前,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遇
  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据,为
  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了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培训、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2014年4月2日至4日参加了深交所主办的第五十
  四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首次培训),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续,本
  人保持对相关法规认识的持续更新,积极提升自己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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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述职报告



五、其他工作
     本次任职期间,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或咨询机构。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认真配合,积极提供人员、资料、现
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及时解答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询问,对本人开展独立
董事相关工作予以了充分支持。


     以上是本人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15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关注与公司相关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坚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蓝庆新
                                                       二O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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