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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的公告2015-04-18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2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长城电脑”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香港”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长城能源”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
               “柏怡香港”指本公司下属公司柏怡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基建项目及正
           常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等申请授信额度约
           合人民币 40.722 亿元,其中母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8 亿元,
           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 2.722 亿元,其中部分授信涉及资产抵押
           和应收账款保理,详细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授信银行名称      本次申请额度(万     折合人民币   期限     方式           抵押物
                                       元)           (万元)
本公司     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        40,000             40,000     一年   信用担保
本公司     中信银行南山支行          10,000             10,000     一年   信用担保
本公司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130,000            130,000    二年   信用担保
本公司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90,000             90,000     八年   抵押担保   科技园 3 号食堂整栋
                                                                                     科技园 1 号主厂房及
本公司     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5,000             25,000     二年   抵押担保
                                                                                     2 号办公楼整栋
                                                                                     石岩生产基地一期厂
本公司     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5,000             25,000     二年   抵押担保
                                                                                     房、仓库和宿舍
本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20,000             20,000     一年   信用担保
本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40,000             40,000     八年   抵押担保   科技园 3 号食堂整栋
长城香港   华侨永亨银行             HKD6,000             4,760     一年   抵押担保   长城香港自有房产


                                               第1页 共4页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0 号公告


                                                                                  母公司提
长城能源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4,000             4,000     一年
                                                                                  供担保
长城能源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USD1,000            6,151     一年    信用担保
                                                                                                含 800 万美元应收账
                                                                                                款保理额度;柏怡香
柏怡香港   香港汇丰银行                     HKD10,864           8,618     一年    复合担保
                                                                                                港自有 400 万美元债
                                                                                                券抵押
           Beatle Next (Hong                                                       应收账款     600 万美元应收账款
柏怡香港                                     USD600             3,691      注
           Kong) Limited                                                           保理额度     保理
                  本次申请总额                                                   407,220 万元
               注:柏怡香港与 Beatle Next (Hong Kong) Limited(三井住友银行的子公司)的协议

           将于签署之日起生效,直到任何一方作出书面终止通知 30 日后终止。

                  二、以资产抵押申请授信的情况
                  1、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组成的银团为中电长城大厦基建项
           目提供固定资产银团贷款额度人民币 13 亿元,其中: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贷
           款额度人民币 9 亿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贷款额度人民币 4 亿元,期限 8
           年。
                  就前述贷款额度,公司拟与银团代理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房地产抵押
           合同》,以其拥有的房地产为抵押,为中电长城大厦基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额度
           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
           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深圳市科技工业园内 3 号食堂整栋的房屋和土地使
           用权,建筑总面积共 3,95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7,630.80 平方米,土地
           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元):

                                房地产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科技园 3 号食堂整栋        12,723,750.48    7,132,381.24

                  2、以抵押担保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以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 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额度人民币 3.5 亿元,进口信贷流动资
           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 2 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
           约金及其他费用。

                                                      第2页 共4页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0 号公告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①位于深圳市科技工业园内 1 号主厂房及 2 号办公楼的房
屋和土地使用权,建筑总面积共 49,623.9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7,630.8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②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宝石公路北侧黄
草浪村 27 处工业房地产及其配套用房,建筑总面积共 101,327.78 平方米,土地
用途为工业用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元):

                      房地产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科技园 1 号主厂房及
                                       197,824,794.48       109,331,944.45
                   2 号办公楼整栋

                 石岩生产基地一期厂
                                       184,997,530.59       130,324,002.79
                   房、仓库和宿舍

     3、长城香港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子公司长城香港以抵押担保方式延续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港
币 6,000 万元(其中港币 3,000 万元为开立信用证授信额度,港币 3,000 万元为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 1 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
他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香港北角屈臣道 2 至 8 号海景大厦 C 座四楼的房屋
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 1,28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港币):

                         类型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              2,200             1,848

     4、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公告
2015-021 号《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属公司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港币
10,864 万元(含 800 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其中将涉及以其自身所持面值
400 万美元的债券抵押担保。
           债券名称              债券代码      面值(USD)     到期日        票面利率
     HSBC BANK PLC          USG4639DWC57        1,300,000      2021-1-19      4.75%
     BANK OF CHINA          USY1391CAJ00        1,400,000      2020-2-11      5.55%


                                       第3页 共4页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0 号公告


     BK OF EAST ASIA        XS0521073428        1,300,000    2020-7-16        6.125%
             合计           -                   4,000,000        -              -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
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将会增加公司贷
款期间的利息支出。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资产抵押事宜符合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
司的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贷款合同,最
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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