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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6-01-29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01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16 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
    受劳务等;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3,500 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公司与中国电子拟签订《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将由订约
    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
    场价格定价。
         2016 年 1 月 28 日,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传
    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公告 2016-011《第六届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
    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6 年度 2015 年 1-9 月实际发生
                                                              预计总金额 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占同类业务
                                                                  上限   (万元)
                                                                                    比例(%)
                                                                (万元) 未经审计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60,000.00 19,713.80      0.41%
                   其中: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4,444.31     0.30%
采购商品、原材料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4,980.67     0.10%
                        深圳京裕电子有限公司                                1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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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2 号公告


                        深圳开发光磁科技有限公司                            140.00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4.74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63,500.00 20,644.15        0.41%
                   其中: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2,152.59      0.24%
                        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4,832.90      0.09%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2,006.61      0.04%
销售商品、原材料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82.72      0.03%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303.55       0.01%
                        深圳桑达商用机器有限公司                             35.58
                        广州中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6.46
                        长沙湘计华湘计算机有限公司                             3.74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000.00     135.72
                   其中: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50.00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42.11
提供、接受服务          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5.83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3.73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广东有限公司                       2.17
                        长沙湘计华湘计算机有限公司                             1.88
    注:1、上述关联方 2015 年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2015 年前三季度测算数据,目前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关联方与公司 2015 年度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审计)将

    在 2015 年度报告中披露。

        2、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布局考虑,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包括

    生产需求、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后作出 2016 年度交易上限预计。

        3、不含控股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

    其上市地要求及其内部规范制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履行必要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48,225.199664 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
    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
    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
    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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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
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2014 年度中国电子经审计总资产为 2,343.1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资产为 287.27 亿元、营业收入为 2,038.5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4.09 亿元。
     2015 年半年度中国电子总资产为 2,340.9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资产为 317.16 亿元、营业收入为 879.3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70 亿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电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
有独资特大型集团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前期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框架协议的主要作用:框架协议是买卖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并履行
具体业务的基础,与每一个具体的业务构成完整的合同。
     2、定价政策: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3、货款支付和结算方式: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
惯例确定。
     4、违约责任: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任何
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5、争议解决:如有纠纷,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
途径解决。
     6、协议生效条件:本框架协议尚须经长城电脑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对方
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交易目的、必要性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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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
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
     2、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
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
     3、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
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就本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
前审查,认为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上述
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到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且将与每一个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
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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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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