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证券代码:000748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合并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合并双方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 5 号 交易对方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电子大厦 长城电脑独立财务顾问: 长城信息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二月 交易各方声明 本预案是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长城电脑及其董事会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长城信息及其董事会 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长城电脑 及全体董事、长城信息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 性。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 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新上市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1)换股合并;(2)重大资产置换;(3)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4)配套募集资金。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 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 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实施。 1、换股合并 合并双方:长城电脑、长城信息。 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合并,是依据中国电子的产业规划,以“对等合并、 协同发展”为合并原则。技术上采取长城电脑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 的方式实现。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城电脑将作为存续方,长城信息将注销法人资 格。 合并后的公司同时承继及承接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 业务和人员。 换股价格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 例。 2、重大资产置换 长城电脑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等值置换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64.98%股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原电子剩余 35.02%股权、圣非 3 凡 100%股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 4、配套募集资金 长城电脑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 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 229.34 亿元(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入资产价格),配套 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为 34.88%,未超过 100%。 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新上市公司的 7 个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其主营业 务发展,具体用途参见本预案“第六章 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1)换股合并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以新增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换股对象为换 股日登记在册的长城信息的全体股东。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 长城电脑拟向中国电子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原电子 35.02%股权、圣非 凡 100%股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 (3)配套募集资金对象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通过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将采用询价的方式。 3、发行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序号 项目 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 发行价格(元)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本 定价基准日前 120 1 换股价格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13.04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易均价的 90% 4 发行股份购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定价基准日前 120 2 买资产发行 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13.04 价格 决议公告日 易均价的 90%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配套募集资 3 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 不低于 18.99 金发行价格 决议公告日 票交易均价的 90% 注: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为 24.09 元。 由于 2014 下半年以来 A 股市场整体波动较大,且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停牌 期间较长,期间 A 股市场整体调整幅度较大,因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置入资产 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的股价情况,并 兼顾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利益,经相关各方协商,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分别采用 其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相应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交易换 股价格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均以相应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 换股价格。 (1)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 本次换股价格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 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例。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3.04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 长城电脑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电脑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长城信息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24.09 元/股(120 个交易日期间,长城信息 发生了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已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前,若长城信息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信息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为 0.5413:1,即每 1 股长城电脑新增发行股份换取 0.5413 股长城信息股份。计算公式为:长城信息 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 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长城电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3.04 元/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8.99 元/ 股。 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由长城电脑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 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换股合并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①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不 因换股价格触发换股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而调整。 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6 B、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③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3,021.40点)跌幅超过10%; 或 B、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 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 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换股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 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决定是否按照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进行调整。决 定调整的,换股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换股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换股合并中 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 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7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不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后续不再对换 股价格进行调整。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①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置 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③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 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3,021.40 点)跌幅超过 10%; 或 B、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8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 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 按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决定 调整的,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发行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不 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90%。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长城电脑后续不再对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3)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因上市公司停牌期间国内 A 股市场波动剧烈,上市公司复牌后面临股价下 跌风险,为应对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拟引入配套融资股份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长城电脑董事会可根据长城电脑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 价基准日),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不低于配 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且不得低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长城电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配套融资股份 发行价格的调整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经国务院国 资委批准以及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发行数量 (1)换股合并发行数量 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向长城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长城信息 9 股份总数÷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即 1,505,289,894 股。 换股后,长城信息股东取得的长城电脑之股份应为整数,如长城信息股东根 据换股比例计算出所能换取的长城电脑之股份数目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 的余股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关于余股处理的相关规定计算处理。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长城电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确定,根据预估值测算,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为 130,982,323 股。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 据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配套融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按照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 18.99 元 / 股 计 算 ,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拟 发 行 不 超 过 421,274,354 股 ( 含 421,274,354 股)。配套融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配套融资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5、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新增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1)换股合并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应变更 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 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 股份相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 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10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以资产认购的长城电脑新增股 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3)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4)维护股价稳定的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 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其换股价格的,则以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其他情形 中国电子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中国电子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情况 1、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安排 11 (1)为充分保护长城电脑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收购请求权 提供方向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长城电脑审 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2)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 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的异议股东,在收购请求权申 报日可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申报登记,行使收购请求 权,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收 购请求权。 (3)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有权以 13.04 元/股的价格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收购请求权,但 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电脑承诺放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② 其他依法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对于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持有的已 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 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 间,长城电脑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收购请 求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将调整为 根据换股合并调价机制调整后的长城电脑换股价格。 (4)在《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 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并按照 《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5)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 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电脑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请求权实施 日,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由长城电脑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协商一 致后确定,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2 2、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安排 (1)为充分保护长城信息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 提供方向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长城信息 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2)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 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的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 报日可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申报登记,行使现金选择 权,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 (3)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有权以 24.09 元/股的价格 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现金选择权。 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信息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 ②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对于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持有的 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 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在长城信息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 间,长城信息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现金选 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4)在《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 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并按照 《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5)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 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信息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选择权实施 日,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由长城信息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协商一 13 致后确定,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置换及标的资产简要情况,预估和作价情况 1、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为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100%股权、圣非凡 100%股 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中原电子 100% 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的预估值分别为 245,814.60 万元、68,212.35 万元,最 终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 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确定(根据中企华出具的预估结 果,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原电子 100%股权和圣非凡 100%股 权的预估值分别为 245,814.60 万元和 68,212.35 万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 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已经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652 号《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长城电脑持有的冠捷科技 24.32%股权,经长城电脑和 中国电子协商确认,该部分股权作价为 159,726.00 万元。该部分股权以估值报 告预估结果作为相关决策参考。如国务院国资委对上述作价做出任何调整,则应 以该等经调整的金额为准确定置出资产作价,且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以确认该等 经调整后的作价。 3、资产置换 长城电脑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等值置换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64.98%股权。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由于圣非凡 100%股权及中原电子主要资产评估结果系按照收益法评估结 果确定且以该等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对方中国电子与长城电脑签署《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标的公司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 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承诺,具体安排如下: 14 1、承诺净利润 中国电子承诺,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中原电子、圣非凡具体每年的盈利预测数及中国 电子的盈利承诺数将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 会计师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为基础并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最终确定。 经参考上述盈利预测利润,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 电子、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 诺净利润,否则中国电子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的方式对长城电脑予以补 偿。 2、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中原电子、圣非凡应 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由长城电脑指定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圣非凡实际盈利 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承诺年度每年的实现净利润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结果 进行确定。 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内实施完毕,则承诺年度应相应顺延。 3、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1)中国电子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且中 国电子向长城电脑进行股份补偿的,长城电脑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回购中国电子 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15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中原电子或圣非凡 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其中, 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 补偿年度期末承诺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 补偿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利润数的累计值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承诺净利润数的合计值 已补偿股份为:中国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已经按照上述公 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股份总数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 确定的当年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假如长城电脑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 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长城电脑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 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当年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偿的,上市公司 应在收到前述专项审核报告通知后 2 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在董事 会决议做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董事会应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中国电子当 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 1 元的总价回购相关股份,中国电子应在长城电脑做 出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 并在该等应补偿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补偿股份注销。 (2)中国电子就中原电子补充性现金补偿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16 如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超过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 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现 金补偿。 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 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如发生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的情形,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在依据 协议召开的董事会中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中国电子应于 协议所述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需支付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支付 至长城电脑账户。 (3)中国电子的业绩奖励 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同意,如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三年累计)实 现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净利润总和(且不存在因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根据协议约 定减值测试而需要进行补偿的前提下),则超额部分的 50%将作为业绩奖励以现 金方式由长城电脑奖励给中国电子。 上述实现净利润需以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际盈利情况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因股权收购等资本性并购而产生的利润不计入上 述的净利润总和。 就中原电子、圣非凡的业绩奖励不得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4、减值测试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长城电脑将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进行减值测试,如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中国电子应向长 城电脑进行资产减值补偿。中国电子应以股份向长城电脑支付该等补偿。 如发生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支付中原 电子减值测试补偿的情形,则中国电子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 17 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减值额/发行价 格-业绩承诺期内中国电子已补偿股份总数。 就中原电子,如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低于其依 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就不足部分按协议确定 的金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资产减值 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 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及减值测试所 产生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偿金额及现金补偿金额累积上限为本次交易中原电 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价格。 资产减值补偿的具体实施参照业绩补偿约定的相应安排进行。 前述“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作价减去 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股东 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六、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1)业务整合概述 本次重组,是中国电子“二号工程”战略的重大举措,涉及长城电脑与长城 信息合并,注入优质军工企业中原电子、圣非凡,同时置出不符合整合后公司定 位要求且亏损的资产冠捷科技,并通过募集资金实现相关产业的聚合快速发展, 原有上市公司的业务将全面重塑。整合后的公司,将成为中国电子自主可控计算 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子军民融合的信息安全重要平台。 中国电子拟通过本次重组,推动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信息安全软硬件及 服务的全面发展;实现资产及业务的深度整合,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大幅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优质军工资产证券化,提升军工业 务综合实力,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8 (2)本次拟整合的 4 家公司概述 本次拟整合的长城电脑、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 4 家公司均属于中国 电子“二号工程”的核心企业,中原电子、圣非凡 2 家公司亦是中国电子军工信 息化系统及装备领域的核心企业。 长城电脑是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系统、服务及云计算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 业务涵盖云计算与数据存储、信息安全系统与服务、新兴能源设备与系统、电子 制造服务,目前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信息安全产业链,包括集硬件、软件与 服务于一体,已初步形成自主可控云产业链体系,是党政军关键领域及金融、能 源、交通、医疗等行业中重要的可信安全系统及安全云解决方案提供商。 长城信息是国内一流的军用信息设备服务商和军民融合行业信息化服务商。 长城信息从事国产化自主可控军工市场产品,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陆 海空天国防领域,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领域研发能力尤为突出。同时,长城信息 致力于提供全系列金融电子、医疗电子整体解决方案,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 中原电子是我国军用通信、导航及信息化领域整机和系统的重要供应商,致 力于实现军工信息安全及其核心软硬件的自主可控与国产化,主要开发和提供通 信系统、自主可控通信装备、网络设备、信息对抗及防护等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 案,为国内各大军种提供通信设备和导航设备,并在相关市场占有优势地位。中 原电子的战术通信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具备领先优势。 圣非凡以军用通信系统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为核心业务,主要从事水下与远程 通信、危爆品拆解领域相关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是我军水下 通信、远程战略通信系统和装备的重要供应商,为部队提供水下特种通信技术体 制及其主要通信装备,整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圣非凡具备较强的通信系统总体 研制设计能力和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研制生产的产品广泛装备于海军各作战单元 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3)整合后公司业务情况概述 4 家公司业务覆盖自主可控计算、军工信息化系统及装备、云计算、行业解 决方案、海洋信息安全产业等领域,相关业务水平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4 家公 19 司掌握众多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4 家公司在军队国防、党政等关键 领域和重要行业,具有深厚的行业理解、丰富的服务经验、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4 家公司通过业务深度整合,实施募投项目,并依托中国电子,可以在相关业务 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协同促进,深度融合,良好发展。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我国军队信息系统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及服务商,着重我 国网军建设、自主可控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主战武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 等方面。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 商,重点发展自主可控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未来向云计算服务运营拓展。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高度融合的军民融合发展平台,基于军工技术优势,结合 募投项目,实现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实现军工及民用业务的协同共进。 整合后的公司,依托中国电子总体战略,抓住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军 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机会,持续打造和发展该载体和平台。未来整合后公司定位成 为,以保障国家第五疆域(网络空间)安全为目标,成为面向军队国防、国家关 键领域及重要行业的,自主可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关键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 商、服务运营商。 2、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重组涉及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合并,并注入优质军工企业中原电子、圣 非凡,同时置出不符合整合后公司定位要求且亏损的资产冠捷科技,整合后的公 司,将成为中国电子自主可控计算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子军民融合的信息安全重 要平台。 根据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 公司2014年、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数据(不考虑配套融资),在完 全不考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产生的一系列协同效益的前提下,上市公司2014 年营业利润从-4.23亿元增加至3.27亿元,2015年1-9月营业利润从-5.15亿元增 加至2.16亿元,同时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实现了相应地增厚。 20 本次交易注入军工资产后,新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实现大幅提升。根据交 易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国电子保证本次注入资产的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具体的 每年承诺净利润数将以第二次董事会时另行签署的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 的补充协议为准。 同时,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00亿元,拟使用 配套募集资金投入65亿元。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包括自主可控关键基础 设施及解决方案、空天地一体信息系统、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化、智能单兵综合信 息系统建设、卫星导航及应用、危爆品智能环保拆解系统、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 用建设7个项目。上述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收入规模将超过100亿元,新上市 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大幅度提升。 综上,在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达 产、重组业务整合所带来的协同效益等因素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 升。因此,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实施转型升级,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目前仅能根据现有财 务资料和业务资料,在宏观经济环境基本保持不变、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等 假设条件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初步分析。上市公 司将在本预案出具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做 出决议,并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3、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长城电脑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未考虑 价格调整因素以及因提供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影 响): 单位:万股 股东 重组前 重组后 21 原持股 本次认购 重组后 重组后 原持股数 比例 股份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长城科技股份 71,364.79 53.92% - 71,364.79 21.11%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产业 信息集团有限 - - 43,455.73 43,455.73 12.85% 公司 湖南计算机厂 - - 614.05 614.05 0.18% 有限公司 其他配套融资 - - 42,127.44 42,127.44 12.46% 认购者 长城电脑其他 60,994.60 46.08% - 60,994.60 18.04% 中小股东 长城信息其他 - - 119,557.45 119,557.45 35.36% 中小股东 合计 132,359.39 100% 205,754.67 338,114.06 100%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均由中国电子控制,为中国 电子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15,434.57万股,持股比例为34.14%。 七、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事项的认定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包括换股合并、资产置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成交金额(即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的价值与置入资产的对价 之和)为2,293,424.97万元,与长城电脑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3,971,514.47万元的比例大于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子间接持有长城电脑 53.92%股份,为长城电脑 的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新上市公司约34.14%的股份 (未考虑提供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可能带来的影响),仍为新上市公司的实 22 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长城电脑控制权的变化。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以及中原电子、圣非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 子,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分别召开的股东大会正式表 决本次重组方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 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除符合 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购 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上 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因此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各方的决策过程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方案事项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国防科工局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长城电脑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3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经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再次召 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对本次交易方案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并批准;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 (4)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商务部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6)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必要的其他审批或同意。 九、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序 承诺名称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本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 长城电脑及其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长城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 1 信息及其董事 及资产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 关于所提供信息 会 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数据、资产评估结 真实、准确和完整 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 的承诺 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2 中国电子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未直接或 者间接从事任何与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及其控股企业现有业 务构成实质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与长城电脑、长城信 息及其控股企业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情形。长城电脑与其 关于避免同业竞 控股香港上市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 3 中国电子 争的承诺 置出长城电脑)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不会以控股、 参股、联营、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任何形式,直接、 间接或代表任何人士、公司或单位在任何地区,从事与长城 电脑或其控股企业实质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本公司保证不 24 利用控股地位损害长城电脑及长城电脑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也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外的控 股企业发现任何与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 长城电脑,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 件首先提供给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放弃上述竞 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以外的控股企 业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有权随时 一次性或分多次向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以外的控股企 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 或由长城电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选择委托经营、 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以外的控股企业 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除长城电脑外的控股 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 许使用与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除长城 电脑外的控股企业将向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 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 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自本承诺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 业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因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 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长城电脑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 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长城电脑存在重大影响期 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在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长城电 脑、长城信息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公司控制的除长城电脑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将尽量减少与长城电脑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 交易,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长城电脑依法签订规范的 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 关于减少和规范 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 4 中国电子 关联交易的承诺 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长城电脑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 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长城电脑及长城电脑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长城电脑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 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 件。 保证将依照长城电脑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 25 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移长城电脑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长城电脑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 偿或补偿由此给长城电脑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长城电脑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 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长城电脑存在重大影响期 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为长城电脑的的实际控制人, 现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独立性问题,本公司确认并 关于保证上市公 承诺如下: 5 司独立性的承诺 中国电子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长城电脑在人员、资产、财务、 函 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 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 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以资产认购的长城电脑 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6 中国电子 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关于股份锁定的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 承诺函 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 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湖南计算机厂 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7 有限公司 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的,则以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 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 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关于最近五年的 8 中国电子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诚信情况的声明 案调查的情形;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26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同时 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也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 额债务、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失 信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长城电脑、长 9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 城信息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中原电子、圣非凡的出资义务, 已缴足全部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 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承诺的义务和责任的行为,不 存在出资不实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原电子、圣非凡合法存续或 本公司所持中原电子、圣非凡股权合法性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合法拥有所持中原电子 100% 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有中原电子、 关于持有标的公 圣非凡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上述股权权 司股权不存在限 属清晰,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 10 中国电子 制或禁止转让情 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 形的承诺 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 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对中原电子、圣非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公司声明并保证在中原电子 100%股权、圣非凡 100%股 权过户至长城电脑名下之前,本公司所持有的该等股权保持 上述状态。 如上述承诺不实,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7 在本次交易获得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后,在换股日登记于中登深圳分公 司的长城信息所有股东,均有权且应当于换股日将其所持有的全部长城信息股票 (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而获得的长城 信息股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长城电脑本次换股增发之A股股票。 十一、上市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 2015年6月18日,因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正在筹划涉及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的重大事项,该相关重要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 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长城电脑、长城信息申 请,长城电脑、长城信息A股股票开始停牌。2015年7月31日,由于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子正筹划的重大事项对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长城电 脑、长城信息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继续停牌。2016年2月23日,长城 电脑、长城信息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长城电 脑、长城信息股票将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向深交所申请复牌。复牌后,长 城电脑、长城信息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 十二、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预案中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预估数据等尚需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 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此外,本预案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和 披露。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申请文件》发生修订,公司将依据修订后的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补充和披露。 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szse.cn)浏览本预案的全文及中介机构 出具的意见。 28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案同时披 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换股合并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不可分割交 易的风险 本次换股合并与长城电脑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不可 分割,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 和实施以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 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该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的批复、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商务部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以及其他政府主 管部门的审批或同意等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 实施的前提条件。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述待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能否 取得上述几项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与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可以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 13.04 元/ 股,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长城电脑之股份;长城信息异议股东可以要求 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 除息调整后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 24.09 元/股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长城信息之股份。 如本次重组未能取得相关方的批准或核准,导致本次换股合并最终不能实 29 施,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不得行使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长城信息异议股东也 不得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有效申报期内申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 东须在现金选择权有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收购请求权 和现金选择权申报均为无效。若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时长城电脑的即期股价高 于收购请求权价格,长城电脑异议股东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使其利益受 损;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时即期股价高于现金选择权价 格,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使其利益受损。 此外,投资者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或现金选择权还可能丧失未来长城电脑 股价上涨的获利机会。 四、强制转股风险 本次重组需取得出席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和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各自参会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两家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对各自公司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包括在上述两家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弃权票或未出席股东大会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的 股东。 在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时,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所持 股份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所持股份将按照确定的换股比例被强制转换为长城电 脑的新增股份。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 其他情形的长城信息股份,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长城电脑的股份,原 在长城信息股份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换取的 相应的长城电脑股份上继续有效。 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 终作价根据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进行 评估而出具的、且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论来确定。 3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工作 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描述及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仅 供投资者参考之用。上述预评估数据可能与最终的审计、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 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利润补 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包括实施完成当年。如果本次交易于2016 年实施完成,则中国电子对应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如 果本次交易于2017年实施完成,则中国电子对应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7年、 2018年、2019年;以此类推,若中原电子和圣非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净利 润承诺数,中国电子将相应承担补偿责任。 交易对方中国电子根据中原电子和圣非凡下属各业务板块运营情况以及未 来几年内的业务发展规划,保证本次注入资产的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 具体的每年承诺净利润数将以第二次董事会时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与《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的补充协议为准。 虽然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已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考虑到未来行业发 展、市场竞争和政策变化等存在不确定性,仍不排除存在中原电子和圣非凡实际 盈利未能达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中所约定业绩承诺的风险。 七、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长城电脑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根据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底价 18.99 元/股计算,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21,274,354 31 股(含 421,274,354 股)。 受经营、财务状况变化及监管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配套融资发行能否 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配套融资发行未能实施或配套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 情形下,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募投项目的实施。若采 用上述融资方式,将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 八、重组整合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产品类型将大幅增加,且由于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各业务板块分布于不同的地理区域, 涉及下属子公司较多,进一步增加了内部组织架构整合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新 上市公司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项业务的整合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此外,长 城电脑、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在合并前均拥有完整的人员编制,新上 市公司需要根据新的业务和管理架构进行人事整合,在短期内实现采购、生 产、销售、人事、管理等各方面的有效整合需要时间,协同效应的发挥可能在 短期内无法达到预期。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既确保新上市公司 对上述公司的控制力又保持上述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 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九、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新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新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 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 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投资者在考虑 投资新上市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 审慎判断。 32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3 二、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4 三、本次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情况 ........................................................................................ 11 四、置换及标的资产简要情况,预估和作价情况 ........................................................................ 14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14 六、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18 七、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事项的认定 ................................................ 22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3 九、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 24 十、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 27 十一、上市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 ................................................................................................ 28 十二、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28 重大风险提示 ............................................................................................................................... 29 一、换股合并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不可分割交易的风险 ............................. 29 二、审批风险 .................................................................................................................................... 29 三、与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 29 四、强制转股风险 ............................................................................................................................ 30 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 30 六、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 31 七、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 31 八、重组整合风险 ............................................................................................................................ 32 九、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 32 目录 .............................................................................................................................................. 33 释义 .............................................................................................................................................. 35 第一章 交易概述 ......................................................................................................................... 39 一、本次交易背景和目的 ................................................................................................................ 39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50 三、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 70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 88 第二章 本次交易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 90 一、长城电脑 .................................................................................................................................... 90 二、长城信息 .................................................................................................................................... 96 第三章 资产置换、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116 一、中国电子 .................................................................................................................................. 116 第四章 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 121 33 一、冠捷科技基本情况 .................................................................................................................. 121 第五章 拟置入、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24 一、中原电子基本情况 .................................................................................................................. 124 二、圣非凡基本情况 ...................................................................................................................... 159 第六章 募集配套资金 ................................................................................................................ 174 一、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 174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 174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 175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 176 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9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179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 181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82 四、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83 五、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184 六、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特点分析 .................................................................................................. 185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 196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96 二、本次交易后新上市公司的相关风险 ...................................................................................... 199 第九章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201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 201 二、资产定价公平性和公允性 ...................................................................................................... 201 三、股份锁定安排 .......................................................................................................................... 201 四、盈利预测与补偿安排 .............................................................................................................. 202 五、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 203 六、网络投票安排 .......................................................................................................................... 203 第十章 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 204 第十一章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及股票买卖核查情况 ................................................................... 205 一、连续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 .................................................................................. 205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206 三、其他 .......................................................................................................................................... 211 第十二章 独立董事意见 ............................................................................................................ 212 一、长城电脑独立董事意见 .......................................................................................................... 212 二、长城信息独立董事意见 .......................................................................................................... 213 第十三章 声明与承诺 ................................................................................................................ 215 一、长城电脑全体董事声明 .......................................................................................................... 215 二、长城信息全体董事声明 .......................................................................................................... 216 34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 预案、本预案 指 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 长城电脑、公司、上市公司 指 代码:000066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长城信息 指 000748 整合后公司、整合后的公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 司、新上市公司 长城电脑以新增发行股份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并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与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64.98%股权进行置换,同 时,长城电脑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原电子剩余 35.02%股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指 权、圣非凡 100%股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 重大资产重组 成的 1.65 亿元债权;此外,长城电脑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 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交易方案所指的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 指 等事项完成 长城电脑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长城电脑将作为存续 合并、换股合并、本次换股 指 方,长城信息将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 合并、换股吸收合并 人员将由存续方承继和承接 换股对象 指 换股日登记在册的长城信息的全体股东 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转由存续方享有及 换股合并的交割日 指 承担之日 存续方、合并后的公司 指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实施本次换股合并后的公司 长城电脑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与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 资产置换 指 子 64.98%股权进行置换 长城电脑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35.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 长城电脑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融资 指 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指 中原电子、圣非凡 35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中原电子 100%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即目标公司就标的资产的交割办理完毕工商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利、 义务和风险转移至长城电脑 标的资产及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元 置入资产 指 债权 置出资产 指 长城电脑所持冠捷科技 24.32%股权,对应 570,450,000 股股份 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即冠捷科技 24.32%股权所有权由长城电脑变 更登记至中国电子名下事宜办理完毕冠捷科技注册地及上市交易地 置出资产交割日 指 相关适用法律规定的必要手续之日。自置出资产交割日起,置出资 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中国电子 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就其所持股份进行投票时计入有效投票中 有效反对票 指 的反对投票 中国电子、交易对方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城集团 指 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长城科技 指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科技 指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TP Vision 指 TP Vision Holding B.V. 中原电子 指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中元股份 指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湘计海盾 指 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圣非凡 指 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系统公司 指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 长城电脑独立财务顾问、海 指 长城电脑聘请的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证券 长城信息独立财务顾问、华 指 长城信息聘请的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融证券 长城电脑法律顾问、金杜律 指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师 长城信息法律顾问、启元律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师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合并协议 指 之换股合并协议》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指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36 资产协议 公司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中国电子与长城电脑就中原电子、圣非凡分别签署的《盈利预测补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偿协议》 长城电脑向长城信息发行的、用作支付本次合并对价的股份,由登 换股日 指 记结算机构登记于长城信息股东名下之日,具体日期由双方董事会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 盈利补偿期间 指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指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 指 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 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申报程序的长城电脑股东 指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 长城信息异议股东 指 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 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申报程序的长城信息股东 符合条件的长城电脑异议股东可以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定价 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收购请求权 指 的价格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13.04元/股,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长城电脑之股份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长城信息异议股东可以要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定价 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现金选择权 指 的价格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24.09元/股,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长城信息之股份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长城电脑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实施日,具体时间 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指 将由长城电脑董事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符合条件的长城信息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实施日,具体时间 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指 将由长城信息董事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防科工局 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2014 法》、《重组管理办法》、 指 年修订) 《重组办法》 《发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2006年修订)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37 二、专业释义 第五疆域 指 网络空间,为国家继陆、海、空、天四个疆域之后的第五疆域 可以实现技术的自主、可控,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的计算机服务系 自主可控计算 指 统,包括芯片、储存、服务、网络、终端等基础设施,系统解决方 案及服务 EMS 指 电子制造服务 一 种 基 于 精 简 指 令 集 ( RISC , Reduced Instruction Set ARM 指 Computer)架构的处理器 CRT显示器 指 一种使用阴极射线管(Cathode Ray Tube)的显示器 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共享的软硬件资源和 云计算 指 信息可以按需求提供给计算机和其他设备 一个intel通用计算机系列的标准编号缩写,也标识一套通用的计算 X86架构 指 机指令集合 EMS 指 电子制造服务 美军对军事信息系统的称谓,集指挥(command)、控制(control)、 C4ISR 指 通信(communication)、计算机(computer)、情报(intelligence) 及监视(surveillance)与侦察(reconnaissance)等为一体 自主可控军事信息系统 指 特指中国的“C4ISR”系统 一种现代化的通信方式,不需要架设传输线路,覆盖地域范围广, 战术通信 指 机动性好,建立迅速,被广泛应用于航空导航、国防装备等领域。 信息对抗及防护 指 一种进攻与防御信息战技术系统及其决策支持系统 甚低频的波段名称为甚长波,其频率范围是3~30KHZ,甚低频传播 甚低频 指 以地波为主,多数用作潜艇通讯、远距离通信等 频率从30兆赫至300兆赫的无线电波,亦称甚高频(VHF)波、米 超短波 指 波(波长范围为1米至10米) 中国电子三大业务系统工程之一,中国电子实施的网络安全与信息 二号工程 指 化系统工程 注:本预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38 第一章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维护国家权益:第五疆域需要确保安全,信息安全作为国家战略 (1)网络空间安全已成为国家主权安全 网络空间已成为国家继陆、海、空、天四个疆域之后的第五疆域,网络空间 体现的是国家主权,保障网络空间安全就是保障国家主权。 近年来,全球各国越来越多的在网络领域进行国家力量之间的博弈,部分强 国表现了咄咄逼人的信息主权对抗姿态。中国作为飞速发展的大国,成为发达国 家在和平时代的“假想敌”;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发展的深入和与云计算、大数 据的广泛应用,信息安全问题可以对国家国防、经济、社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除国家之间的信息安全博弈外,现阶段我国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 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使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我国社会各个领域,尤其是党、 政府、金融、能源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但随之窃取信息、数据 牟利、恶意攻击等信息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并愈加频繁,对于我国国家安全和社 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在时代发展的今天,必须要确保第五疆域的安全和稳定,进而维护国家权益。 (2)信息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4 年 2 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总书记担任组长, 在第一会议中,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 有现代化”。 2015 年 7 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经表决通过,其中要求, 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 控;2015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经初步审议,并向社 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对军事网络、国家机关、金融等关键领域及重要行 39 业的网络和信息实现重点保护。与此同时一系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陆续出台。 领导小组的成立、国家的立法、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的出台,表明了我国已 将信息安全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彰显了国家在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权益方 面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同时也为实现该战略明确了行动纲领和实施方向。 2、潮流不可阻挡:自主可控国产化市场空间广阔,信息化、自主可控、安 全可信三者融合打造信息安全生态环境 (1)自主可控国产化的产业生态圈催生几万亿市场空间 自主可控是我们国家信息化建设最关键的环节。国家实现自主可控时,信息 安全容易治理,产品和服务一般不存在恶意后门,并能不断改进或修补漏洞;不 能实现自主可控,就意味着永远受制于人,网络安全就无从治理,国家网络安全 更无从谈起,因此,自主可控是保障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的前提。 由于历史原因,现阶段我国信息关键设备、技术及服务大部分都依赖国外进 口,我国远不能实现自主可控,网络疆域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国产化产品和服务 通常容易满足自主可控的要求。因此,我国推进自主可控国产化替代势在必行, 在对第五疆域起核心作用的信息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全面 实现国产化替代,该国产化替代的趋势潮流不可阻挡。 实现自主可控,也是实现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体现,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圈有几 万亿级的市场空间。从海关统计数据来看,2014 年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口额达 到约 3 万亿元,占比贸易总额的约 30%,大量核心基础设施及应用产品主要依 赖进口;故此自主可控产业存在有巨大的填补空间,自主品牌的成熟,技术创新、 国家政策牵引将会催化中国自主可控生态的进程,几万亿市场空间可期。 (2)国家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的网络空间需要确保安全,优先实现自主可 控的应用 在网络空间领域,对于国防军队,党、政府、金融、电力等领域需要确保信 息安全。 在国防军队领域,要实现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否则再好的武器、再强的装 40 备也无法在信息化战的今天形成战斗力,国家安全形同虚设。 在党、政府、金融、电力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不实现自主可控和信息安 全,如发生体系失灵、城市瘫痪、银行崩溃,将对国家社会造成毁灭性打击。 上述领域需要确保安全,因此需要优先确保自主可控的应用。实现从无到有, 从有到行业初步应用,再到级数规模的全面应用。 (3)打造自主可控的核心品牌,才能形成信息安全的生态环境 实现自主可控是指依靠自身研发设计,全面掌握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实 现信息系统从硬件、软件到云端的自主研发、生产、升级、维护的全程可控。 自主可控的初期阶段,是呈现掌握核心技术和可以支撑整个产业体系架构的 自主品牌出现。然后依托该自主品牌的关键内容,实现产业延伸,在底层关键基 础设施、上层应用等环节实现全面的自主可控产品和服务,逐步形成我国自主可 控的生态环境。 目前我国的自主可控生态环境还处于极度初期阶段,需要率先形成自主可控 的核心品牌,才能更好的促进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国信息产业涌现了中国电子 系、中国电科系、紫光系等优质的自主品牌。 (4)信息化、自主可控、安全可信三者融合发展,产业趋势顺应时代需求 在人机物三元融合的新形势及移动互联、万物互联的发展趋势下,信息安全 受到巨大的挑战。我国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虽然很快,但自主可控 的设备和技术应用比例太小,并且对于终端、云端的安全保护的发展也远不足以 应对如今的安全问题。目前我国对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仅仅 是“跟随”和“补丁”,这样已经无法满足时代需求。 顺应时代的变化,未来我国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肯定是需要伴随自主可控和 信息安全同步进行发展。 为保障国家第五疆域的安全和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我国建立自主可控的产业 体系,打造信息安全的生态环境。在该背景下,自主可控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 服务未来在国家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具备核心优势的国产厂商面 41 临巨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3、捍卫第五疆域:军队国防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是必由之路 我国要确保第五疆域的安全,必须优先发展军队国防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 化。网军建设、军队信息化建设、海洋信息安全网络建设等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 基础。 (1)守护第五疆域安全,打造强大中国网军 网络空间作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主权领域空间,是国家的第五疆域, 中国实施网络强国战略,需要确保能在第五疆域维护国家权益。 近日我国成立第五军种—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以下简称“战略支 援军”)。总书记对战略支援部队进行了定性:战略支援军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 作战力量,是我军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根据官方信息整理,战略支援军 应该为包括网络信息安全、情报收集处理等信息与综合支援性质的兵种。根据军 事媒体推测,我国战略支援军的重要构成即包括在国际上广泛组建的“网络军 队”。 资料显示,美国国防部早在 2009 年就整合了陆军、空军、海军和海军陆战 队四个兵种的网络部队,成立网络司令部。目前美国网络司令部共包括 133 支 部队,在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 4000 多个军事基地内拥有超过 1.5 万个电脑 网络,美军从事专业网络攻防人员达数万人(由黑客、信息战专家等组成),专 门负责保护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协助制订和实施境外攻击计划和行动,负责保护 国防部内部网络等职能。此外俄罗斯、日本、法国、韩国、以色列等国也相继成 立专业化网络攻防部队。由此可见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博弈争夺的主要战 场,“网军”也将成为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的主要力量。 国家“网军”的建设和发展,其核心基础是军队国防领域必须要使用完全自 主可控的计算平台(包括关键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服务等),才能立足于当今 的信息化时代,才能保障我国第五疆域的安全,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 量。 (2)我军军事发展重点,军队信息化建设 42 中央军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前 努力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 系。该意见对于我军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明确了我国目前军队信息化建设是我 军发展的重点。 军事媒体认为,军队信息化建设主要目的是以计算机平台为核心,通过一体 化指挥通信控制网络系统、信息网络、单兵作战系统、智能化武器装备等的构建, 使军队具备陆海空天网一体化联合作战并赢得现代信息战争的能力。 现代战争形态处于向信息化跃升的质变期,“制信息权”成为夺取战场综合 控制权的核心。军事媒体认为,综合信息系统和信息化武器是构建信息化军队的 两大关键。综合信息系统的关键是军事信息系统(美军称为 C4ISR),该系统是 指集指挥(command)、控制(control)、通信(communication)、计算机 (computer)、情报(intelligence)及监视(surveillance)与侦察(reconnaissance) 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军事通信指挥控制系统;信息化武器装备,是指全方位配备信 息技术装备,增强信息化能力的主战武器。军事媒体数据显示,美军自上世纪 90 年代起开始建设 C4ISR 系统,美军 2010 年信息化程度达到 80%~90%,C4ISR 系统基本打造完成;美军的实验显示,数字化部队能够轻易战胜 3 倍于己的常规 部队,1 个数字化师已达到 6 个传统师的作战能力。 目前我国军队国防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因此我国军队国防信息化发展刻不 容缓,是我国现阶段军事发展的重中之重。 预计自主可控计算、军用空天地一体化信息系统、卫星通信导航应用、通信 及网络技术等军事信息系统的主要构成内容将是我国军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方 向;预计单兵作战信息系统、通信及网络装备、信息化作战平台(有/无人作战 平台)等武器装备将大规模进行列装配备;预计未来我国军队信息化建设方面的 投入会持续增加,将在我军军费开支中占有重要比例。 (3)实现海洋强国战略,发展海洋信息安全产业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 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实现该前提是建立强大的海军力量 43 和海洋国防体系。 目前我国海洋信息安全和我们国家海洋利益的发展速度不匹配,海洋信息安 全网络等方面的建设是制约我国海洋强国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发展海洋信息安 全产业化对我国海洋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关领域的需求广阔。 综上所述,我国“网军”建设、军队国防信息化等将全面带动国家国防军工 和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自主可控产业体系和信息安全生态环境的形 成;激发对自主可控计算、军队信息化系统及装备、网络信息安全、军队云、海 洋信息安全产业等领域的迫切需求,预计承担相关领域任务的企业将迎来历史性 的发展机遇。 4、确保信息安全: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需要逐步实现自主可控 党、政府、金融等国家关键领域及重要行业要确保信息安全,需要逐步以自 主品牌为主,实现自主可控的关键设施、安全解决方案和服务运营的全面应用。 目前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已经形成时代趋势,因此我国必须形成对于云计 算、大数据领域的安全可控能力。 (1)自主可控的基础,IT 关键基础设施 IT 基础设施自主可控是实现真正自主可控、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IT 基础 设施自主可控主要涉及与信息安全相关的硬件,包括芯片、服务器、存储设备、 通信设备、网络交换设备、整机终端等。 当前作为云计算、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前期阶段,基于云计算的自主可控基 础设施,如高安全高性能服务器、高安全海量存储设备、高安全自主可控终端等 蕴含巨大产业发展机会。 (2)关键领域需要安全解决方案,自主可控云计算解决方案及服务 ①关键领域需要安全解决方案 党、政府、金融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的业务需要信息化的发展,也需要确 保信息安全。因此相关领域需要基于行业特点的,自主可控的行业安全解决方案。 44 ②关键领域需要自主可控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及服务 当前 IT 服务正在向云计算全面转型,根据产业规划等精神,我国在“十三 五”期间或将会形成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逐步形成国家数据服务体系;在新的 政务云采购上,政府会逐渐倾向于“采购云计算服务”。 上述信息表明,在云计算背景下,对于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的用户,升级原 有 IT 基础架构,采用基于高端服务器、自主可控的私有云/混合云(如政务云等) 实现安全可控服务正在成为发展趋势。 与此同时,我国需要尽快形成自主可控的云计算平台标准,才能更好的实现 自主可控云计算生态的发展。 综上所述,在云计算发展的初期阶段,我国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对于自主 可控基础设施;行业解决方案,尤其是私有云/混合云计算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 的需求广阔。与党政军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厂商具有先发优势。 5、践行军民融合: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催生巨大产业机会 十八大明确指出加强军民融合发展,军民融合深入发展成为国家战略。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军队体制改革,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 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的重要举措。 推动军工技术向民品转化,军民技术融合发展以及引入社会资源投入,不仅 可以提升我国军工产业的综合实力,同时可以促进我国工业、TMT 等支柱型产 业的全面发展,实现整体综合国力的提升。 在该背景下,自主可控计算、智慧城市、防护救灾系统、北斗卫星产业、网 络信息安全、新能源装备、车联网等作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随着融合发 展的逐步深入,新的市场空间将逐渐开启,相关产业链有望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 6、布局第五疆域:保障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打造信息安全长城 (1)中国电子是中国第五疆域安全的重要提供商 ①中国电子产业概述,超前布局信息安全,打造网络安全长城 45 中国电子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综合性 IT 企业集团,是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和军 工电子的国家队,肩负着国家信息安全建设和自主可控发展的使命。 基于雄厚的产业基础和对国家网络安全需求的深刻理解,2011 年,中国电 子便超前着力布局第五疆域信息安全领域,打造网络安全长城,提出实施“信息 安全系统工程”的战略举措(即中国电子二号工程)。 通过不断发展,中国电子已经逐步构建了从芯片、整机、操作系统、中间件、 数据库、安全产品到应用系统的完整自主可控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了涵盖安全咨 询、解决方案、服务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安全服务能力。中国电子已经成为 中国信息安全的核心品牌之一。 ②中国电子产业体系,基于核心芯片形成了完整的自主可控计算 中国电子初步构建自主可控产业体系,形成了完整的自主可控计算:基于 ARM 技术的 64 核通用处理器芯片、存储控制芯片、交换芯片、自主研发的安全 可靠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终端等。 中国电子秉承的国产 ARM 技术路线能较好实现我国自主可控生态的建立。 ARM 架构在我国具有生态环境优势,能够实现从嵌入式终端、到桌面系统、到 服务器的自主可控计算机体系结构;ARM 架构具有在关键领域独立性强、低能 耗、完全开放、应用广等优势,符合当前自主可控、信息安全、云计算的趋势。 基于 ARM 架构形成的自主可控系列产品有望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发展, 在我国军队、党政等关键领域中得到大力推广。 ③中国电子的信息安全服务体系,行业安全和云计算解决方案及服务 A、行业安全解决方案 面向军队、党政等关键领域的安全解决方案:方案通过搭载可控芯片、可控 操作系统,融入可信计算等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建立了从“终端”到“云端”的 多层次全体系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 B、云计算解决方案及服务 基于中国电子软硬件平台的建设及技术开发,中国电子已打造了完整的自主 46 可控云产业链生态圈,已形成了完整的自主可控云计算解决方案,包括基于 ARM 架构的私有云,前端和后台系统,可以形成对原有 X86 架构云平台的替代。 中国电子基于在自主可控关键设施、行业安全解决方案和云计算解决方案等 方面的能力,亦初步具备了自主可控云服务的能力。 (2)本次中国电子拟对 4 家公司进行信息安全业务的深度整合 中国电子拟对其内部信息安全相关业务进行梳理、整合及证券化,并通过募 集资金实现相关产业的聚合快速发展。本次拟整合的长城电脑、长城信息、中原 电子、圣非凡 4 家公司均属于中国电子“二号工程”的核心企业;中原电子、圣 非凡 2 家公司亦是中国电子军工信息化系统及装备领域的核心企业。 长城电脑是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系统、服务及云计算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 业务涵盖云计算与数据存储、信息安全系统与服务、新兴能源设备与系统、电子 制造服务,目前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信息安全产业链,包括集硬件、软件与 服务于一体,已初步形成自主可控云产业链体系,是党政军关键领域及金融、能 源、交通、医疗等行业中重要的可信安全系统及安全云解决方案提供商。 长城信息是国内一流的军用信息设备服务商和军民融合行业信息化服务商。 长城信息从事国产化自主可控军工市场产品,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陆 海空天国防领域,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领域研发能力尤为突出。同时,长城信息 致力于提供全系列金融电子、医疗电子整体解决方案,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 中原电子是我国军用通信、导航及信息化领域整机和系统的重要供应商,致 力于实现军工信息安全及其核心软硬件的自主可控与国产化,主要开发和提供通 信系统、自主可控通信装备、网络设备、信息对抗及防护等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 案,为国内各大军种提供通信设备和导航设备,并在相关市场占有优势地位。中 原电子的战术通信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具备领先优势。 圣非凡以军用通信系统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为核心业务,主要从事水下与远程 通信、危爆品拆解领域相关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是我军水下 通信、远程战略通信系统和装备的重要供应商,为部队提供水下特种通信技术体 制及其主要通信装备,整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圣非凡具备较强的通信系统总体 47 研制设计能力和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研制生产的产品广泛装备于海军各作战单元 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4 家公司业务覆盖自主可控计算、军工信息化系统及装备、云计算、行业解 决方案、海洋信息安全产业等领域,相关业务水平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4 家公 司掌握众多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4 家公司在军队国防、党政等关键 领域和重要行业,具有深厚的行业理解、丰富的服务经验、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4 家公司通过业务深度整合,实施募投项目,并依托中国电子,可以在相关业务 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协同促进,深度融合,良好发展。 (二)本次重组的目标 本次重组,是中国电子“二号工程”战略的重大举措,涉及长城电脑与长城 信息合并,注入优质军工企业中原电子、圣非凡,同时置出不符合整合后公司定 位要求且亏损的资产冠捷科技,并通过募集资金实现相关产业的聚合快速发展, 原有上市公司的业务将全面重塑。整合后的公司,将成为中国电子自主可控计算 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子军民融合的信息安全重要平台。 中国电子拟通过本次重组,推动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信息安全软硬件及 服务的全面发展;实现资产及业务的深度整合,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大幅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优质军工资产证券化,提升军工业 务综合实力,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成为中国电子信息安全产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整合后的公司,将成为中国电子自主可控计算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子军民融 合的信息安全重要平台;依托中国电子总体战略,抓住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趋势 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机会,持续打造和发展该载体和平台。 未来整合后公司定位成为,以保障国家第五疆域(网络空间)安全为目标, 成为面向军队国防、国家关键领域及重要行业的,自主可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关 键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运营商。 2、成为军队信息系统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及服务商 48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我国军队信息系统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及服务商,着重我 国网军建设、自主可控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主战武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 等方面。 在网军建设方面,通过自主可控关键设施、解决方案及服务,开展网络攻防 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为保障我国第五疆域安全提供服务。 在自主可控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主战武器方面,以自主可控关键软硬 件为基础,建设空天地一体信息网络,连接单兵、智能化武器主战装备及指挥系 统,形成一体化协同作战能力,成为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主战武器装备的 重要提供商。 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方面,通过构建海洋立体监测网络,及时、准确地获取 和利用海洋信息,提升我国深海通信与探测能力,为提高我国海洋安全做出重要 推进作用。 3、成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未来向服务运营商持续发展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 商,重点发展自主可控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未来向云计算服务运营拓展。 主要体现如下三个方面: 成为行业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整合后公司将在自主可控基础设施等方面具 有较强业务能力,依托自身和中国电子集团的支持,在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形成 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 成为信息安全云计算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整合后公司将形成完整的自主可控 云计算解决方案能力,包括基于 ARM 架构的私有云/混合云,前端和后台系统。 通过整合后公司自主可控云计算解决方案能力,为客户提供保障信息安全的政务 云等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 基于在云解决方案上的能力,未来向云服务运营商拓展。未来整合后公司将 通过信息安全主业的积累,向信息安全云计算服务商方向拓展。并且充分利用现 有优势,整合数据资源,为未来实现数据运维,成为服务运营商奠定坚实基础。 49 4、成为高度融合的军民融合发展平台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高度融合的军民融合发展平台,基于军工技术优势,结合 募投项目,实现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实现军工及民用业务的协同共进。 整合后公司未来着力发展的众多军民融合产业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网络安 全及信息化:重点行业信息化基础设施、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等;通信领域: 特种领域、应急指挥系统、海洋信息安全等;北斗卫星导航及应用:导航及位置 服务运营、车联网、授时装备及服务等;新能源设备及器件:锂电池、充电桩等; 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灾备系统等。 5、成为盈利能力更强和内涵价值更高的公司 本次整合涉及长城电脑、长城信息两家公司的合并,同时实现优质军工资产 注入上市公司,以及置出亏损资产;整合后公司还将通过募集资金实现相关产业 的聚合快速发展。本次整合以及相关募投项目达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 到显著提升。 预计整合后公司的军工业务收入占比将大幅提高,业务亦着重于关键领域和 重要行业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未来整合后公司通过深入实施重组整合和募投项 目的达产增效,将实现信息安全和自主可控业务的跨越式升级发展,整合后公司 将使投资者分享信息安全和军民融合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提升上市公司作为 信息安全和军工股的内涵和价值。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1)换股合并;(2)重大资产置换;(3)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4)配套募集资金。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 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 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实施。 50 本次重组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方案 长城电脑支付对价 项目 金额 1 换股合并 增发 1,505,289,894 股 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 1,962,898.02 2 重大资产置换 冠捷科技 24.32%股权 中原电子 64.98%股权 159,726.00 中原电子剩余 35.02%股权 86,088.60 发行股份购买 3 增发 130,982,323 股 圣非凡 100%股权 68,212.35 资产 中国电子 1.65 亿元债权 16,500.00 4 配套募集资金 增发不超过 421,274,354 股 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00,000.00 注:以上支付对价未考虑价格调整因素的影响。 1、换股合并 合并双方:长城电脑、长城信息。 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合并,是依据中国电子的产业规划,以“对等合并、 协同发展”为合并原则。技术上采取长城电脑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 的方式实现。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城电脑将作为存续方,长城信息将注销法人资 格。 合并后的公司同时承继及承接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 业务和人员。 换股价格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 例。 2、重大资产置换 长城电脑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等值置换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64.98%股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原电子 35.02%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 4、配套募集资金 51 长城电脑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 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 229.34 亿元(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入资产价格),配套 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为 34.88%,未超过 100%。 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新上市公司的 7 个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其主营业 务发展,配套募集资金项目概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配套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自主可控关键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 140,000.00 2 空天地一体信息系统 150,000.00 3 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化 90,000.00 4 智能单兵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60,000.00 5 卫星导航及应用 100,000.00 6 危爆品智能环保拆解系统 30,000.00 7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 80,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合计 800,000.00 具体用途详见本预案“第六章 募集配套资金”。 (二)置换及标的资产简要情况,预估和作价情况 1、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为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100%股权、圣非凡 100%股 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中原电子 100% 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的预估值分别为 245,814.60 万元、68,212.35 万元,最 终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 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确定(根据中企华出具的预估结 果,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原电子 100%股权和圣非凡 100%股 权的预估值分别为 245,814.60 万元和 68,212.35 万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 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已经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652 号《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长城电脑持有的冠捷科技 24.32%股权,经长城电脑和 52 中国电子协商确认,该部分股权作价为 159,726.00 万元。该部分股权以估值报 告预估结果作为相关决策参考。如国务院国资委对上述作价做出任何调整,则应 以该等经调整的金额为准确定置出资产作价,且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以确认该等 经调整后的作价。 3、资产置换 长城电脑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等值置换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64.98%股权。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1)换股合并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以新增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换股对象为换 股日登记在册的长城信息的全体股东。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 长城电脑拟向中国电子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原电子 35.02%股权、圣非 凡 100%股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 (3)配套募集资金对象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通过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将采用询价的方式。 3、发行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序号 项目 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 发行价格(元)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 1 换股价格 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 13.04 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价的 90% 日 2 发行股份购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 13.04 53 买资产发行 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 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 价格 事会决议公告日 价的 90%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配套募集资 3 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 不低于 18.99 金发行价格 事会决议公告日 交易均价的 90% 注: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为 24.09 元。 由于 2014 下半年以来 A 股市场整体波动较大,且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停牌 期间较长,期间 A 股市场整体调整幅度较大,因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置入资产 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的股价情况,并 兼顾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利益,经相关各方协商,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分别采用 其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相应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交易换 股价格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均以相应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 换股价格。 (1)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 本次换股价格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 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例。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3.04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 长城电脑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电脑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长城信息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24.09 元/股(120 个交易日期间,长城信息 发生了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已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前,若长城信息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信息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为 0.5413:1,即每 1 股长城电脑新增发行股份换取 0.5413 股长城信息股份。计算公式为:长城信息 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 54 则上述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长城电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3.04 元/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8.99 元/ 股。 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由长城电脑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 情况,并根据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1)换股合并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①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不 因换股价格触发换股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而调整。 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55 ③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3,021.40点)跌幅超过10%; 或 B、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 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 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换股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 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决定是否按照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进行调整。决 定调整的,换股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换股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换股合并中 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 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不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后续不再对换 56 股价格进行调整。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①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置 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③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 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3,021.40 点)跌幅超过 10%; 或 B、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57 ⑤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 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 按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决定 调整的,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发行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不 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90%。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长城电脑后续不再对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3)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因上市公司停牌期间国内 A 股市场波动剧烈,上市公司复牌后面临股价下 跌风险,为应对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拟引入配套融资股份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长城电脑董事会可根据长城电脑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 价基准日),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不低于配 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且不得低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长城电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配套融资股份 发行价格的调整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经国务院国 资委批准以及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发行数量 (1)换股合并发行数量 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向长城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长城信息 股份总数÷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即 1,505,289,894 股。 58 换股后,长城信息股东取得的长城电脑之股份应为整数,如长城信息股东根 据换股比例计算出所能换取的长城电脑之股份数目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 的余股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关于余股处理的相关规定计算处理。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长城电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确定,根据预估值测算,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为 130,982,323 股。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 据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配套融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按照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 18.99 元 / 股 计 算 ,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拟 发 行 不 超 过 421,274,354 股 ( 含 421,274,354 股)。配套融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配套融资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4)发行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长城电脑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未考虑 价格调整因素以及因提供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影 响): 单位:万股 重组前 重组后 股东 原持股 本次认购 重组后 重组后 原持股数 比例 股份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长城科技股份 71,364.79 53.92% - 71,364.79 21.11%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产业 信息集团有限 - - 43,455.73 43,455.73 12.85% 公司 湖南计算机厂 - - 614.05 614.05 0.18% 有限公司 其他配套融资 - - 42,127.44 42,127.44 12.46% 认购者 长城电脑其他 60,994.60 46.08% - 60,994.60 18.04% 59 中小股东 长城信息其他 - - 119,557.45 119,557.45 35.36% 中小股东 合计 132,359.39 100% 205,754.67 338,114.06 100%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均由中国电子控制,为中国 电子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15,434.57 万股,持股比例为 34.14%。 6、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新增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1)换股合并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应变更 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 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 股份相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 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以资产认购的长城电脑新增股 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3)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4)维护股价稳定的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60 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 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其换股价格的,则以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其他情形 中国电子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中国电子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安排 (1)为充分保护长城电脑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收购请求权 提供方向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长城电脑审 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2)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 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的异议股东,在收购请求权申 报日可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申报登记,行使收购请求 权,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收 购请求权。 (3)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有权以 13.04 元/股的价格将 61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收购请求权,但 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电脑承诺放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② 其他依法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对于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持有的已 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 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 间,长城电脑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收购请 求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将调整为 根据换股合并调价机制调整后的长城电脑换股价格。 (4)在《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 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并按照 《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5)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 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电脑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请求权实施 日,收购请求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由长城电脑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协商一 致后确定,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安排 (1)为充分保护长城信息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 提供方向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长城信息 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2)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 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的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 报日可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申报登记,行使现金选择 权,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 62 (3)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有权以 24.09 元/股的价格 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现金选择权。 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信息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 ②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对于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持有的 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 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在长城信息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 间,长城信息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现金选 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4)在《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 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并按照 《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5)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 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信息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详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选择权实施 日,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算和交割等)由长城信息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协商一 致后确定,并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包括换股合并、资产置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成交金额(即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的价值与置入资产的对价 之和)为2,293,424.97万元,与长城电脑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3,971,514.47万元的比例大于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3 鉴于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以及中原电子、圣非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 子,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分别召开的股东大会正式表 决本次重组方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子间接持有长城电脑 53.92%股份,为长城电脑 的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新上市公司约 34.14%的股份 (未考虑提供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可能带来的影响),仍为新上市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长城电脑控制权的变化。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 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除符合 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购 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上 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因此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 (九)滚存利润的安排 截至换股合并的交割日的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 合并后长城电脑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中原电子和圣非凡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 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电子和圣非凡股东享有。 长城电脑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 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64 (十)期间损益安排 长城电脑、中国电子双方同意并确认,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 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止,置出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中国电子享有或承担。 长城电脑、中国电子双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 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 长城电脑享有,亏损由中国电子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长城电脑补足。 (十一)标的公司的利润补偿安排 由于圣非凡 100%股权及中原电子主要资产评估结果系按照收益法评估结 果确定且以该等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对方中国电子与长城电脑签署《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标的公司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 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承诺,具体安排如下: 1、承诺净利润 中国电子承诺,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中原电子、圣非凡具体每年的盈利预测数及中国 电子的盈利承诺数将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 会计师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为基础并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最终确定。 经参考上述盈利预测利润,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 电子、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 诺净利润,否则中国电子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的方式对长城电脑予以补 偿。 2、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中原电子、圣非凡应 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由长城电脑指定具有证券业 65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圣非凡实际盈利 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承诺年度每年的实现净利润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结果 进行确定。 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内实施完毕,则承诺年度应相应顺延。 3、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1)中国电子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且中 国电子向长城电脑进行股份补偿的,长城电脑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回购中国电子 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中原电子或圣非凡 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其中, 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 补偿年度期末承诺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 补偿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利润数的累计值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承诺净利润数的合计值 已补偿股份为:中国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已经按照上述公 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股份总数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 确定的当年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66 假如长城电脑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 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长城电脑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 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当年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偿的,上市公司 应在收到前述专项审核报告通知后 2 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在董事 会决议做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董事会应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中国电子当 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 1 元的总价回购相关股份,中国电子应在长城电脑做 出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 并在该等应补偿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补偿股份注销。 (2)中国电子就中原电子补充性现金补偿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如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超过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 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现 金补偿。 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 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如发生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的情形,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在依据 协议召开的董事会中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中国电子应于 协议所述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需支付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支付 至长城电脑账户。 (3)中国电子的业绩奖励 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同意,如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三年累计)实 现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净利润总和(且不存在因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根据协议约 定减值测试而需要进行补偿的前提下),则超额部分的 50%将作为业绩奖励以现 金方式由长城电脑奖励给中国电子。 67 上述实现净利润需以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际盈利情况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因股权收购等资本性并购而产生的利润不计入上 述的净利润总和。 就中原电子、圣非凡的业绩奖励不得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4、减值测试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长城电脑将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进行减值测试,如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中国电子应向长 城电脑进行资产减值补偿。中国电子应以股份向长城电脑支付该等补偿。 如发生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支付中原 电子减值测试补偿的情形,则中国电子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 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减值额/发行价 格-业绩承诺期内中国电子已补偿股份总数。 就中原电子,如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低于其依 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就不足部分按协议确定 的金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资产减值 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 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及减值测试所 产生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偿金额及现金补偿金额累积上限为本次交易中原电 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价格。 资产减值补偿的具体实施参照业绩补偿约定的相应安排进行。 前述“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作价减去 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股东 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68 (十二)员工安置 本次合并完成后,长城信息的全体员工将由长城电脑接收。长城信息作为其 现有员工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长城电脑享有和承 担。 (十三)债务处理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将于本次合并方案分别获得各自股东大会同意后,按照 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且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 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 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主张提前清偿的,相应债权将自换 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本次合并后的长城电脑承担。 (十四)长城信息有关资产、负债以及权利、义务的继承 自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将 由长城电脑享有和承担。如由于变更登记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 续,不影响长城电脑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本次合并完成后,长城信 息的现有分公司应继续存续。 (十五)换股实施 长城电脑在换股实施日将按照换股比例将向长城信息股东(包括现金选择权 提供方因向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获得长城信息的股票而成为其股 东)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长城信息股东名下。长城信息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 其名下之日起,成为长城电脑的股东。 (十六)国拨资金形成的专项应付款 本次标的资产评估范围内涉及国拨资金形成的中原电子和圣非凡的专项应 付款,主要系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等国拨资金项目形成的专项应付款。由于在评估 基准日该等专项应付款均以负债形式体现,本次评估均按账面值确认。本次重组 完成后,长城电脑作为中原电子和圣非凡 100%股权的控股股东,将按照国家国 69 防科工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 必要程序后将上述专项应付款转为国有股本,由中国电子享有。 (十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人资格 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 请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 长城电脑聘请海通证券为本次交易的长城电脑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具有 保荐人资格。 长城信息聘请华融证券为本次交易的长城信息独立财务顾问,华融证券具有 保荐人资格。 三、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换股合并协议》 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签订了《换股合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合并的方案 (1)本次合并的方式 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长城电脑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长城 信息。长城电脑向长城信息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票,以取得该等股东持有的长 城信息全部股票。本次合并完成后,长城电脑作为存续方将承继和承接长城信息 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长城信息将注销法人主体资格。 (2)换股 ①新增股份种类和面值 长城电脑拟新增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②换股比例和换股价格 70 本次合并的换股价格以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并同意本次合并方案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确定。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为 13.04 元/股,长城信息审议本次合并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24.09 元/股,由此确定的长城信息与长城 电脑的换股比例为 0.5413:1,即每 1 股长城电脑新增发行股份换取 0.5413 股长 城信息股份。 在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换股实施 日期间,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也将随之调整。 长城信息换股股东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应当为整数,如其长城信息股东根据 按换股比例计算出所能换取的长城电脑之股份数目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 的余股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关于余股处理的相关规定计算处理。 ③新增股份数量 根据上述换股比例,长城电脑本次合并涉及向长城信息股东新增发行股份数 量共计 1,505,289,894 股。 ④换股对价 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长城信息的对价为长城电 脑本次换股增发的 A 股股票。根据本次合并安排,本次换股增发之 A 股股票的 发行价格为 13.04 元/股。 ⑤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A、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合并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不进行调整 (因除权除息调整的除外)。 B、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71 b、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C、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D、调价可触发条件 a、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 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3,021.40 点)跌幅超过 10%;或 b、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8,754.68 点)跌幅超过 10%;或 c、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2,793.19 点)跌幅超过 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E、换股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D.调价可触发条件”中 a 或 b 或 c 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 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 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进行调整。决定调整的,调价 基准日为审议换股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董事会决定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 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不包括调 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90%,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相 应调整为:长城电脑调整后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 董事会决定不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后续不再对换 股价格进行调整。 72 F、新增股份的锁定期 中国电子及湖南计算机厂承诺,本次合并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 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合并 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合并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及湖南计算机厂作出的股份锁定期 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相关法律要求相关股东持有的本次合并后的长城电脑 A 股股票在一定期 限内限售,则相关股东应遵守相关规定。 G、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 长城电脑本次合并涉及的新增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2、收购请求权 (1)为充分保护长城电脑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收购请求权 提供方向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长城电脑审 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2)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 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的异议股东,在收购请求权申 报日可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申报登记,行使收购请求 权,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收 购请求权。 (3)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有权以 13.04 元/股的价格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收购请求权,但 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电脑承诺放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② 其他依法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对于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持有的已 73 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 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 间,长城电脑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收购请 求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调价机制的,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将调整为根据调价 机制调整后的长城电脑换股价格。 (4)在协议生效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成功 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并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 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5)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 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电脑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3、现金选择权 (1)为充分保护长城信息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 提供方向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长城信息审 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2)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 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的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 报日可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申报登记,行使现金选择 权,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 (3)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有权以 24.09 元/股的价格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现金选择权。但 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信息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② 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对于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持有的已 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 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74 在长城信息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 间,长城信息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现金选 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调价机制的,则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价格将调整为根据调价 机制调整后的长城信息换股价格。 (4)在协议生效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受让成功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并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 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5)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 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信息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4、本次合并的债务处理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将于本次合并方案分别获得各自股东大会同意后,按照 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且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 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 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主张提前清偿的,相应债权将自换 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合并后的长城电脑承担。 5、员工安置 本次合并完成后,长城信息的全体员工将由长城电脑接收。长城信息作为其 现有员工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长城电脑享有和承 担。 6、交割 (1)协议生效后,本次合并应于如下条件满足之后于双方约定的换股合并 的交割日进行交割:本次交易已经通过商务部就本次交易进行的经营者集中审 查;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冠捷科技股权变动,中国电子已经取得商务部门及发改部 门对其持有冠捷科技股权的备案。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 75 员均于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转由长城电脑享有及承担。双方应于换股合并的交割日 完成协议项下约定的交割义务,签署资产交割确认文件。 (2)自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 人员将由长城电脑享有和承担。长城信息同意将协助长城电脑办理长城信息所有 财产由长城信息转移至长城电脑名下的变更手续。长城信息承诺其将采取一切行 动或签署任何文件,或应长城电脑的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采取一 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以使得前述资产、负债和业务能够尽快过户至长城电脑名 下。如由于变更登记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长城电脑 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长城电脑在换股实施日将按照换股比例将向长城信息股东(包括现金 选择权提供方因向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获得长城信息的股票而成 为其股东)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长城信息股东名下。长城信息股东自新增股份 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为长城电脑的股东。 (4)本次合并完成后,长城信息的现有分公司应继续作为长城电脑的分公 司存续。 (5)双方确认,协议项下的交割与《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项下的交割应同时进行,如果《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交割 无法实施,协议项下的交割不实施。 7、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以下条件 全部获得满足后即生效: ①本次交易己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协议双方内部章程约定,经各自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有权机关审议通过; ②本次交易已经中国电子董事会通过; ③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76 ④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⑤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准; ⑥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冠捷科技股权变动事宜完成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监管程序; ⑦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协议时,协议方可解除。 8、过渡期间安排 (1)在过渡期间内,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在根据法律或监管机构的要求作 出公告或备案前,应当事先与对方联系并进行商讨。 (2)在过渡期间内,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应当:①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 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经营主营业务;②为了各方及其下属企业 的利益,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维护与客户、 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3)截至换股合并的交割日的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 本次合并后长城电脑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签署了《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 1、资产置换 长城电脑以其所持有的冠捷科技 24.32%的股份与中国电子所持有的中原电 子 64.98%股权进行等额置换(如国务院国资委对相关评估结果或作价做出任何 调整,则应以该等经调整的金额重新计算置换比例,且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以确 认该等经调整后的置换比例)。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置出资产即长城电脑持有冠捷科技 570,450,000 股股 份(占总股本 24.32%)的作价为 159,726.00 万元,就该部分股权以估值报告 77 预估结果作为相关决策参考。如国务院国资委对上述估值结果做出任何调整,则 应以该等经调整的金额为准确定置出资产作价,且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以确认该 等经调整后的作价。 双方同意,置入资产的作价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后的、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为本次重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以及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债权额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为: 中原电子 100%股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预估值为 245,814.60 万元;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中原电子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 245,814.60 万元; 圣非凡 100%股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预估值为 68,212.35 万元;经 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圣非凡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 68,212.35 万元。 根据立信出具的信会报字[2015]第 711652 号《关于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资 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 成的债权额为 1.65 亿元。 如国务院国资委对上述评估结果做出任何调整,则应以该等经调整的金额为 准确定标的资产作价,且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以确认该等经调整后的作价。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在本次资产置换的基础上,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部分,即置入资 产交易价格高于置出资产的部分,由长城电脑向中国电子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购 买。 本次交易中,长城电脑向中国电子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长城电脑因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本次发 行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即 13.04 元/股。 78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置入资产交易价格- 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依此计算,长城电脑用于购买置入资产需向中 国电子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3,098.23 万股。 双方同意,长城电脑最终支付的股份数量按照购买资产的价款除以股份的发 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直接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长城电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做相应调整。 3、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依据价格调整方案进行调整,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 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的价格不进行调 整。 价格调整方案自以下事项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1)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方案;以及(2)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可调价期间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 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当满足以下三个触发条件中至少一项条件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有 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决定调整的,调价基准日为审议发行价格调整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 (1)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3,021.40 点)跌幅超过 10%; 79 (2)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8,754.68 点)跌幅超过 10%; (3)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2,793.19 点)跌幅超过 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 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 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长城电脑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4、交割 (1)交割条件 协议项下交易的交割条件如下: ①协议已生效; ②《换股合并协议》所约定的交割日条件均已得到满足或豁免。 (2)置出资产的交割 长城电脑应当在《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交割条件均已满足或 豁免之日起 30 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完成置出资产所有权人变更(即 冠捷科技的股东变更)所需必要的全部法律手续。前述变更手续完成后,置出资 产的交割完成。中国电子应就置出资产的交割提供必要的协助。 自置出资产交割日起,基于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中国电子享有和承 担。 (3)标的资产的交割 80 中国电子应当在《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交割条件均已满足或 豁免之日起 90 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完成标的资产所有权人变更(即 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前述手续完成后,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 长城电脑应就标的资产的交割提供必要的协助;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基于标的 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由长城电脑享有和承担。 5、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冠捷科技或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 处理或员工安置事宜。 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因冠捷科技、目标公司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 使其负有向政府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第三方通知本次交易事项的义务,长城 电脑应确保冠捷科技、中国电子应确保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后,向第三 方履行通知义务,但通知内容以长城电脑公告信息为限。 根据冠捷科技、目标公司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如需获得 其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的,长城电脑应确保冠捷科技、中国电子应确保目标 公司就本次交易获得其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同意。 6、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双方将就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可能存在的利润补偿的具体安排,另行 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作为协议的补充协议。 7、锁定期 中国电子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自股份在深交 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因监管机构(包括并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或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前述股份锁定期进行调整,则前述股份锁定期将相应变更。 81 若长城电脑在锁定期内实施转增或送红股分配的,则中国电子因此获得的新 增股份亦同样遵守协议的约定。 中国电子认购的长城电脑股份解锁后,转让该等股份时将遵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中国电子违反上述有关限售期的约定给长城电脑造成损失的,应补偿由此给 长城电脑造成的损失。 8、期间损益安排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 止,置出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中国电子享有或承担。 双方同意并确认,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 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长城电脑享有,亏损 由中国电子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长城电脑补足。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目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股东享有。 长城电脑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 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0、国拨资金形成的专项应付款 本次评估范围内涉及国拨资金形成的中原电子和圣非凡的专项应付款,主要 系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等国拨资金项目形成的专项应付款。由于在评估基准日该等 专项应付款均以负债形式体现,本次评估均按账面值确认。本次重组完成后,长 城电脑作为中原电子和圣非凡 100%股权的控股股东,将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程序 后将上述专项应付款转为国有股本,由中国电子享有。 11、协议的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 82 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以下 事项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立即生效: (1)本次交易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协议双方内部章程约定,经长城电 脑及长城信息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中国电子董事会通过; (3)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4)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5)本次交易已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准; (6)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冠捷科技股权变动事宜完成香港证监会及香港 联合交易所监管程序; (7)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出其他强制性 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调整协议 的生效要件。 协议项下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协议最终履行完毕。 对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 式对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约定。 协议签署后、本次交易完成前,下列情况发生时,协议终止: (1)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致使签署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即使实现 已经在经济上严重不合理,守约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协议时;除此之外,协议 一方无权单方解除协议; (2)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协议。 12、违约责任 83 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协议 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 均构成其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 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前款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为本次交 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券商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但不得超 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 失。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长城电脑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有权政府部 门未能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原因,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能实 施,则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为确保长城电脑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长城电 脑就中原电子和圣非凡分别与中国电子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承诺净利润 中国电子承诺,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 双方确认,上述标的公司的具体每年的盈利预测数及中国电子的盈利承诺数 将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会计师出 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为基础并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最终确定。 经参考上述盈利预测利润,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 公司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否则中国电子应按照协议规定对长城电脑予以补偿。 84 2、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标的公司应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由长城电脑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合格审计机构”)对其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承诺年度每年的实现净利润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结果 进行确定。 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内实施完毕,则承诺年度应相应顺延。 3、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1)标的公司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且中国电 子向长城电脑进行股份补偿的,长城电脑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回购中国电子持有 的长城电脑股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根据协议约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2)中国电子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注释: 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 期末承诺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标的公司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 期末实际实现的利润数的累计值。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为:标的公司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承诺净利润数的合计值。 85 已补偿股份为:中国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已经按照上述公 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股份总数。 (3)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按照协议约定 的计算公式确定的当年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 不冲回。 (4)假如长城电脑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 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5)若长城电脑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 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 份数量。 (6)标的公司当年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偿的,上市公司应 在收到前述专项审核报告通知后 2 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在董事会 决议做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董事会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中国电子 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 1 元的总价回购相关股份,中国电子应在长城电脑 做出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 户,并在该等应补偿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补偿股份注 销。 此外,就中原电子,协议还约定了如下补充性现金补偿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1)如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超过因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取得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 性现金补偿。 (2)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应补 偿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3)如发生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的情形,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应 在依据协议召开的董事会中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中国电 子应于协议所述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需支付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 额支付至长城电脑账户。 86 4、中国电子的业绩奖励 双方同意,如标的公司在承诺年度(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净 利润总和(且不存在因对标的资产根据协议下述减值测试而需要进行补偿的前提 下),则超额部分的 50%将作为业绩奖励以现金方式由长城电脑奖励给中国电 子。 上述实现净利润需以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标的公司 在承诺年度因股权收购等资本性并购而产生的利润不计入上述的净利润总和。 就中原电子、圣非凡的业绩奖励不得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5、减值测试 (1)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长城电脑将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标 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中国电子应向长城电脑进行 资产减值补偿。中国电子应以股份向长城电脑支付该等补偿。 (2)就中原电子如发生中国电子因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 不足以支付上述减值测试补偿的情形,则中国电子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 偿。 (3)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中国电子 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中国电 子已补偿股份总数。 (4)就中原电子如中国电子因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低于 其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就不足部分按协议 确定的金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资产 减值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 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87 (5)中国电子因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及减值测试所产生 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偿金额及现金补偿金额累积上限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 (6)资产减值补偿的具体实施参照协议约定的相应安排进行。 (7)前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 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 分配的影响。 6、协议生效 (1)协议经协议双方签署后成立。 (2)协议与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签署的《换股合并协议》、长城电脑和中国 电子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 (3)协议项下中国电子对长城电脑补偿的实施,以标的资产交割实施完毕 为前提。如本次标的资产交割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承诺年度将根据监管部门 的要求予以相应调整。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各方的决策过程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方案事项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国防科工局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长城电脑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88 1、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经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再次召开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对本次交易方案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并批准;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 4、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商务部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6、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必要的其他审批或同意。 89 第二章 本次交易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长城电脑 (一)长城电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Greatwall Computer Shenzhen Co., Ltd. 注册号 440301103219923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A股股票简称 长城电脑 公司A股股票代码 000066 法定代表人 杨军 董事会秘书 郭镇 成立日期 1997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 1,323,593,886元 注册(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邮政编码 518057 电 话 0755-26634759 传 真 0755-26631106 互联网网址 www.greatwall.cn 电子信箱 stock@greatwall.com.cn 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及网络系统、电子产品、液晶 电视、等离子电视、电话机、移动通讯设备及无线电话机 (手机)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 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范围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 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营登证字第 49 号文执行);经 营自行开发的软件及电子出版物;零售各类软件及电子出 版物;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业务 (二)长城电脑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长城电脑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 1997年,经原国家电子工业部电子司(1997)236号文《关于中国长城计 算机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的批复》、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 (1997)58号文《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 复同意,公司由长城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90 1997年6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309号文《关于中国长城 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6.58元,并于1997年6 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1997年6月17日出具了股验报字第B003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 2、长城电脑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0 年 6 月,长城电脑配股 1999 年 12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51 号文《关于中 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于以 1999 年末的 总股本 28,856.1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1.64835 股(按 1997 年末总股本 15,85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3 股),配股价格为 12 元/股。由于法人股股东 长城科技承诺全部放弃应配股份且不转让配股权,实际向其他股东配售 1,710 万股,配售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0,566.10 万股。 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配股而导致的股本增加的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00 年 3 月 7 日出具了股验报字(2000)第 B0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 2000 年 6 月,长城电脑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由 28,856.1 万元变更为 30,566.1 万元。 (2)2006 年 12 月,长城电脑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441 号文《关于中国 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2006 年 4 月 2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同意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长城科技为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 上市流通权,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即 2006 年 5 月 12 日)在登记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3.2 股作为对价安排,共支付 58,003,200 股份。 91 (3)2010 年 12 月,长城电脑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0 年 10 月 22 日,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0)1458 号《关于核准中 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长城电脑非公开 发行 223,214,286 股新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为 223,214,286 股,发行价格为 4.4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1.2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81,055,001.28 元。信永中和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导致的股本增加的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出具(XYZH/2010SZA1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0 年 12 月 13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长城电脑换发了注册资本变 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长城电脑近三年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长城电脑是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系统、服务及云计算解决方案提供商,主 要业务涵盖云计算与数据存储、信息安全系统与服务、新兴能源设备与系统、 电子制造服务,目前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信息安全产业链,包括集硬件、 软件与服务于一体,已初步形成自主可控云产业链体系,是党政军关键领域及 金融、能源、交通、医疗等行业中重要的可信安全系统及安全云解决方案提供 商。 2010 年以来,长城电脑围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产品 和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积极启动业务组合布局,发展了云计算解 决方案、自主可控信息安全、EMS 电子制造服务、电源系统及光伏新能源业 务。报告期内,长城电脑处于业务格局的调整期,已基本完成从传统电脑业务 到信息安全、高端整机终端等业务的战略布局。 92 在信息安全系统与服务领域,长城电脑在可信计算、安全存储、计算机底 层安全防护、虚拟化等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是目前国 内可基于多款主流国产处理器自主设计研发自主可控计算机及系统的公司,信 息安全产品与系统被广泛应用于党政军各级部门以及金融、能源、交通、医疗 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 在云计算与数据存储领域,长城电脑致力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云计算应用技 术和系统研究,融合数据中心虚拟化、分布式云存储、弹性计算、用户自服务 和服务自动化、可计量等先进技术,研发出自主可控的具有绿色节能、资源动 态变更、均衡接入、管理自动化和一体化等特点的云计算系列产品与系统。 2、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122,636.50 3,971,514.47 3,922,552.65 总负债 3,301,734.68 3,121,026.27 3,053,747.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110.55 254,979.67 268,177.81 资产负债率(%)(合并) 80.09 78.59 77.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90 42.29 42.60 (2)收入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177,670.99 7,580,174.49 7,785,863.66 营业利润 -51,520.23 -42,305.67 -189,845.70 利润总额 -34,882.47 18,589.20 -43,388.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3,639.07 5,772.37 2,948.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4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13 -0.27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9 2.18 1.05 (四)长城电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93 1、长城电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长城电脑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 所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15% 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 85%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9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电脑控股股东为长城科技,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长城科技持有长城电 脑 71,364.79 万股,占长城电脑总股本的 53.92%。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298679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640XB 组织机构代码 27953640-X 税务登记证号 深税登字44030027953640X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1,197,742,000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1,197,742,000元 法定代表人 刘烈宏 成立日期 1998年3月20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工业园科苑路2号 94 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 设备、电子设备、仪表类电子产品机器零部件、元器件、 经营范围 接插件和原材料、网络系统开发、GSM、CDMA手机生产、 房屋租赁。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子通过长城科技间接持有长城电脑 53.92%股 份,为长城电脑的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是长城电脑的最 终控制人。 中国电子情况详细见“第三章 资产置换、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 中国电子” 2、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2013 年 12 月 16 日,中国电子与其下属企业长城集团、长城科技签署了《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长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中国电子作为吸收方将同时吸收合并长城集团和长 城科技,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电子作为存续方,将取得长城集团、长城科技 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进而承继长城科技所持长城电脑 713,647,921 股股份,并 注销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的法人资格。 2014 年 7 月,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长城科技撤回 H 股上市地 位正式生效,中国电子与长城集团、长城科技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约定的生 效条件已全部满足。中国电子将适时实施合并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待合并完 成后,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将注销法人资格,中国电子将成为长城电脑的控股 股东。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该事项仍在进行中。 (五)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长城电脑主要参控股企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1 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100% 80,774.95(万港币) 2 广西长城计算机有限公司 100% 3,000 95 3 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 100% 15,252 4 海南长城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00% 1,600 5 北海长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1,113 6 桂林长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1.525% 3,756.80 7 广州鼎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6.38% 1,523.9838 8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24.32% 4,000(万美元) 9 长信数码信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4% 5,000 10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14.89% 12,000 11 闪联信息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9.62% 5,200 (六)立案稽查、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及诚信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长城电脑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事项; 长城电脑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 形; 长城电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 额债务、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二、长城信息 (一)长城信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reatWall Information Industry Co.,Ltd. 注册号 430000000044695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A股股票简称 长城信息 公司A股股票代码 000748 法定代表人 何明 董事会秘书 王习发 成立日期 1997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 81,481.86万元 注册(办公)地址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尖山路39号 邮政编码 410100 电 话 0731-84932800 传 真 0731-84932862 9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wi.com.cn 电子信箱 gwizqb@gwi.com.cn 计算机终端及外部设备、金融机具、税控机具及商用电子 设备、计量仪表、安防产品、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 频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计算 机软件 经营范围 开发、系统集成及服务;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加工、制造; 经营国内商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长城信息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长城信息设立及公开发行股票 1997年4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湘政函[1997]85号文《关于同意募 集设立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湖 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邵阳电源总厂和北京建银电脑公司四家企业作为 发起人,在部分改组湖南计算机厂、邵阳电源总厂的基础上,通过募集社会公众 股设立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1997年5月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国资企发[1997]79号文《关于湖 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同意: (1)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和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共同 拥有的湖南计算机厂中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连同相关负债、邵阳电源总厂以其全 资子公司邵阳蓝宝电源厂的全部资产连同负债纳入股份制改造范围,北京建银电 脑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四家企业共同作为发起人,设立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 司。 (2)纳入股份制改造范围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7]362 号文确认,湖南计算机厂纳入股改的净资产为11,094.66万元,邵阳电源总厂纳 入股改的净资产为799.24万元,将净资产的66%折为股本,计7,849万股;北京 建银电脑公司出资248万元按66%的比例折为164万股。股权设置均为国有法人 股。 (3)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持有4,759万股,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2,563万股,邵阳电源总厂持有527万股,北京建银电脑公司持有164万 97 股。 1997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发字[1997]339号文《关于湖南计算 机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 司(筹)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450万股)。 1997年6月23日,湖南省会计事务所出具湘会师(1997)内验字第054号《验 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予以验资。1997年6月,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完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2、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8 年 10 月,送股及转增股本至 21,272.10 万股 1998年9月30日,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1998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日,湖南省证监会 下发湘证监[1998]97号《关于同意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中期利润分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批复》,同意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1997年度末 总股本12,51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同时用公积金转增股 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212,721,000股。 1998年10月8日,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会师[1998]内验字第076号《验 资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验证。1998年10月,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 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1999 年 11 月,向全体股东配股至 22,637.48 万股 1999年6月11日,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1998年度增资扩股预案》,经财政部1999年5月26日下发的财管字 [1999]143号《关于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湖南 省证监会1999年6月14日下发的湘证监字[1999]21号《关于同意湖南计算机股份 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的报告》、中国证监会1999年9月9日下发的证监公司字 [1999]92号《关于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批准,湖南计算机 股份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3,653,780股普通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 98 153,78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3,500,000股。本次增发后,湖南计算机股 份有限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6,374,780股。 1999年11月8日,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开元所[1999]内验字第063号 《验资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验证。1999年11月,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办 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2 年 5 月,增发 5,000 万股至 27,637.48 万股 2001年4月30日,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01年增发A股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2001年9月5日下发的证监发行字 [2001]70号《关于核准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核准,湖南计 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增发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增发后,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6,374,780股。 2002年4月5日,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开元所[2002]内验字 第020号《验资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验证。2002年5月,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 公司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06 年 9 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本减少至 25,037.48 万股 2006年5月22日,长城信息(2005年6月,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以资抵股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方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2006年5月17日下发的国资产权[2006]548号《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长城信息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权 分置改革完成后,长城信息总股本减少至250,374,780股。 2006年7月7日,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开元所内验字[2006] 第01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验证。2006年9月,长城信息办理完毕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08 年 9 月,转增股本至 37,556.22 万股 2008年4月17日,长城信息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 99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长城信息以2007年度末总股本250,374,78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长城信息总股本增加至375,562,170股。 2008年9月3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南验字[2008]第YA1-037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验证。2008年9月25日,长城信息办理完毕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本增至 40,740.93 万股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4]1313号)核准,长城信息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对象 发行了31,847,133股人民币普通股。 2014年12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 [2014]12877号《验资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验证,2014年12月30日,公司非公 开发行新增的31,847,133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长城 信息总股本增至407,409,303股。 2015年3月,长城信息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5 年 7 月,转增股本至 81,481.86 万股 2015年4月15日,长城信息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的 议 案 》, 长 城 信 息 以 2014 年 度 末 总 股 本 407,409,3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长城信息总 股本增加至814,818,606股。2015年5月1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5]1085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验证。 2015年7月,长城信息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长城信息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情况 1、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00 自成立以来,长城信息始终专注于电子信息技术的创新和整合,公司主营业 务按行业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高新电子、金融电子、医疗电子等业务。 在高新电子领域,长城信息是国内一流的军用信息设备服务商和军民融合行 业信息化服务商。 长城信息旗下湘计海盾,从事国产化自主可控军工市场产品,相关产品及解 决方案广泛应用于陆海空天国防领域。 在设备研制的基础上,湘计海盾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同设立了长城银河公司, 通过与国防科技大学紧密合作,共建大数据分析联合实验室,构建大数据分析平 台。长城信息的水下电子产品研发能力突出,光纤传感设备技术领先,与中科院 声学所长期合作。 在金融电子领域,长城信息作为国内领先的金融信息化设备生产商和金融IT 服务的重要供应商,公司重点推广的高端金融机具产品符合金融信息安全和金融 电子升级换代的大趋势。 在医疗电子领域,公司作为全国领先的医疗电子信息系统集成供应商,率先 在全国推出“银医合作医院自助综合服务”和“基于居民健康卡和社保卡的区域 化银医一卡通”系统,开创了医疗电子信息服务的新模式。 2、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505,108.55 402,936.72 284,525.33 负债合计 166,413.19 161,618.05 142,788.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30,295.99 233,583.33 130,115.5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95% 40.11% 50.1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38% 12.34% 21.20% (2)收入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101 营业总收入 130,879.53 170,982.58 165,741.23 营业利润 3,415.83 3,427.45 5,884.45 利润总额 7,923.05 11,543.04 10,236.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559.65 9,082.40 9,505.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24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8 0.11 0.25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1% 6.82% 7.54% 3、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4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 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经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城信息201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决定以2014年度末公司总股本40,740.93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2013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 元 经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城信息201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决定以2013年度末公司总股本37,556.22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3)2012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 经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城信息2012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决定以2012年度末公司总股本37,556.22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四)长城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 示: 10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 20.17% 100% 中电长城开拓投资管理公司 65%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0.41%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信息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2)中国电子持有长城信息股份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国电子直接持有长城信息A股股票164,326,164股, 占长城信息总股本的20.17%,通过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长城信息A 股股票3,323,870股,占长城信息总股本0.41%。中国电子持有及控制的长城信 息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情况。 中国电子情况详细见“第三章 资产置换、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 中国电子”。 2、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没有发生变化。 (五)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城信息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1 湖南长城信息金 100% 15,000 计算机、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电子工业 103 融设备有限责任 专用设备、其他电子设备的制造;计算机、 公司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 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 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路板装配及相关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制造、 销售,电子元器件的分销和工业及商业用电 湖南凯杰科技有 2 100% 2,753.55 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依法须 限责任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计算机外部设备、终端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 深圳市湘计长岛 售;电子元器件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 3 电脑设备有限公 100% 1,000 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汽车配件的购销(不 司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货物及 技术。 2、控股子公司 权益比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直接 间接 (万元)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科学技 术研究服务;网络技术的研发;电子产品研 发;通信产品研发;软件开发;地理信息加 工处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销售本公司生 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 长沙湘计海盾科 93.17% — 12,387.10 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 技有限公司 可经营);计算机、通信设备、光电子器件 及其他电子器件、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 1 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雷达及配套设备的制 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海盾光纤传 光纤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 感技术工程实验 研究、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需 室有限公司(为 — — 300 资质证、许可证的项目应取得相应有效的资 湘计海盾全资子 质证、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公司) 医疗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系 湖南长城医疗科 2 98% 2% 5,000 统工程服务;电子产品研发;一类医疗器械 技有限公司 的研发;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电子产品生 104 产(限分支机构);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计 算机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移动 互联网研发和维护;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 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 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 屋租赁;场地租赁;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子 技术研发;通讯技术研发;卫星通信技术的 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建设工程设计;贸易代理;货物仓储; 长沙中电软件园 仓储代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经济 3 70% 15,000 有限公司 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 询);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 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 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计算机终端及外部设备、金融机具、电子产 品、税控机具及商用电子设备、计量仪表、 通信及网络产品以及数字音视频产品的开 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系统集成和服务;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加工制 造;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医疗电子设备和医 长城信息海南系 4 99% 1% 5,500 用器械、医用高值耗材方面的业务;抗恶劣 统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计算机主机、显示设备、电子设备、通 信产品(不含卫星接、发收设备)、系统集 成及工控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 相关的技术服务;国家政策允许的其它商贸 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技术、嵌入式硬件技术的研究、开发及 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网络工程 中电长城(长沙) 的设计、施工;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电子产 5 信息技术有限公 98% 2% 5,000 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司 装置、通信传输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及 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需 资质证、许可证的项目取得相应的资质证、 105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配套 的智能仪表、教学仪器、监控系统及配套设 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长沙湘计华湘计 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服务;电器 6 算机有限公司 40% 20% 200 产品、钢材、电子器材、文化用品、体育用 (注 1) 品的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维修;废旧家电回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 许可证经营) 研发、生产经营、出口金融电子交易终端设 深圳普士科技有 7 40% 30% 1,000 备(金融 POS 机)(深福环批[2010]401078 限公司(注 2) 号,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燃油税控装置、税控加油机、油站信息管理 长沙恒昌机电科 系统、机电应用产品的开发、销售;机械设 8 75% - 500 技有限公司 计及相关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 可证经营) 注1:长沙湘计华湘计算机有限公司:长城信息为长沙湘计华湘计算机有限公司第一大 股东,持股比例40%。第二大股东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与长城信息同受中国电子 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持股比例为20%。根据长城信息与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 公司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与长城信息为一致行动人,长城 信息实质控制长沙湘计华湘计算机有限公司。 注2:深圳普士科技有限公司:长城信息为深圳普士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 例40%,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湘计长岛电脑设备有限公司系长城信息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30%。 (六)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长城信息的总资产为 505,108.55 万元。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城信息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8,117.71 14,813.96 机器设备 11,923.13 3,652.51 运输设备 834.35 470.72 106 电子设备及其他 602.31 266.13 合计 31,477.51 19,203.32 2、在建工程 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城信息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软件园一期后续项目 22,135.48 北京未来城项目 5,909.08 湘计海盾生产设备更新改造 5,108.97 合计 33,153.53 3、主要土地房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城信息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 序 使用权 使用权人 证号 座落 面积(m2)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类型 京海国用 海淀区中关 1 长城信息 (2007 转) 村东路 66 出让地 123.84 办公 2053.2.16 第 4274 号 号甲 1 号楼 长国用 雨花区韶山 2 长城信息 (2009)第 出让地 52.39 综合 2044.10.28 北路 478 号 004266 号 长沙县星沙 长国用 镇东三线以 工业 3 长城信息 (2005)第 西、319 国 出让地 81,500.66 2054.4.21 用地 1659 号 道南辅道以 南 长国用 雨花区雨花 工业 4 长城信息 (2015)第 出让地 5,006.19 2046.4.18 路 161 号 用地 060994 号 长国用 (2012)号 岳麓区麓谷 工业 5 长城信息 出让地 129,213.15 2057.6.24 第 003003 产业基地 用地 号 长国用 开福区芙蓉 商业 6 长城信息 (2009)第 出让地 216.43 2049.7.18 中路 146 号 用地 004181 号 107 长国用 开福区芙蓉 商业 7 长城信息 (2009)第 出让地 20.47 2049.7.18 中路 146 号 用地 004182 号 长沙中电 长国用 高新区麓谷 工业 8 软件园有 (2014)第 出让地 94,219.59 2059.10.29 产业基地 用地 限公司 010451 号 长沙中电 长国用 高新区麓谷 工业 9 软件园有 (2014)第 出让地 78,208.01 2059.10.29 产业基地 用地 限公司 010452 号 长沙中电 长国用 高新区麓谷 工业 10 软件园有 (2014)第 出让地 29,327.89 2059.10.29 产业基地 用地 限公司 010453 号 长沙湘计 长国用 华湘计算 雨花区韶山 11 (2000)第 出让地 52.39 综合 2044.10.28 机有限公 北路 478 号 007395 号 司 长沙湘计 长国用 开福区芙蓉 出让地 23.28 住宅 2049.07.18 华湘计算 (2006) 中路 146 号 用地 12 机有限公 051048 号 司 长沙湘计 长国用 开福区芙蓉 出让地 20.77 住宅 2049.07.18 华湘计算 (2006) 中路 146 号 用地 13 机有限公 051047 号 司 长沙湘计 长国用 开福区芙蓉 出让地 20.35 住宅 2049.07.18 华湘计算 (2006) 中路 146 号 用地 14 机有限公 051046 号 司 长沙湘计 长国用 开福区芙蓉 出让地 17.98 住宅 2049.07.18 华湘计算 (2006) 中路 146 号 用地 15 机有限公 051045 号 司 (2)房产 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城信息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拥有如下房产: 序号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面积(m2) 京房权证海股更字 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1 长城信息 1,133.71 0109351 号 号甲 1 号楼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 雨花区韶山北路 478 号 2 长城信息 566.31 709020899 号 1501、1502. 108 长沙县星沙镇东三线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3 长城信息 以西、319 国道南辅道 934.62 00044187 号 以南 1101004 栋 长沙县星沙镇东三线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4 长城信息 以西、319 国道南辅道 11,092.51 00044186 号 以南 1101003 栋. 泉塘街道办事处东三 线以西、319 国道南辅 长房权证星字第 5 长城信息 道以南长城信息产业 16.66 711039806 号 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门 卫全部 泉塘街道办事处东三 线以西、319 国道南辅 长房权证星字第 6 长城信息 道以南长城信息产业 75.31 711039807 号 股份有限公司主门卫 全部 泉塘街道办事处东三 线以西、319 国道南辅 长房权证星字第 7 长城信息 道以南长城信息产业 17,724.37 711039803 号 股份有限公司三号厂 房全部 沪房地静字 2008 第 8 长城信息 延平路 69 号 301 室 233.08 003592 号 雨花路 021 号第 035 栋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 9 长城信息 (现雨花路 161 号)全 89.3 714026800 号 部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 雨花路 161 号第 001 栋 10 长城信息 7,133.5 714026803 号 全部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 雨花路 161 号第 002 栋 11 长城信息 661.88 714026797 号 全部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 雨花路 161 号第 003 栋 12 长城信息 237.66 714026808 号 全部 106 房地证 2006 字 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 13 长城信息 249.35 第 05698 号 北路 9 号 9—3 号 长沙县星沙镇东三线 长房权证星字第 14 长城信息 以西、319 国道南辅道 1,834.01 00044185 号 以南 1101002 栋 泉塘街道办事处东三 线以西、319 国道南辅 长房权证星字第 15 长城信息 道以南长城信息产业 17,712.04 711039805 号 股份有限公司四号厂 房全部 109 长沙县星沙镇东三线 长房权证星字第 16 长城信息 以西、319 国道南辅道 4,998.81 00044184 号 以南 1101001 栋 泉塘街道办事处东三 线以西、319 国道南辅 长房权证星字第 17 长城信息 道以南长城信息产业 6,232.30 711039804 号 股份有限公司一号科 研楼全部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 芙蓉中路 146 号 301、 18 长城信息 1,796.81 709020907 号 302 等 12 套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 19 长城信息 芙蓉中路 146 号 504 170.62 709020874 号 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 长沙中电软件园有 长房权证岳麓字第 20 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 56,646.62 限公司 712229995 号 大楼栋全部 深圳市湘计长岛电 深房地字第 深华科技工业园 2 号厂 21 1,358.55 脑设备有限公司 3000350482 号 房 6 层 1-8 轴 深圳市湘计长岛电 深房地字第 深华科技工业园 2 号厂 22 1,475.2 脑设备有限公司 3000179084 号 房 6 层 8-16 轴 长沙湘计华湘计算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 23 韶山北路 478 号 566.31 机有限公司 00091205 号 长沙湘计华湘计算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 24 芙蓉中路 146 号 193.25 机有限公司 00463104 号 长沙湘计华湘计算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 25 芙蓉中路 146 号 172.41 机有限公司 00463105 号 长沙湘计华湘计算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 26 芙蓉中路 146 号 149.31 机有限公司 00463106 号 长沙湘计华湘计算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 27 芙蓉中路 146 号 168.94 机有限公司 00463107 号 长城信息控股子公司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间存在房产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8月18日,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CECF综信[2015]第042号—抵押第00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长沙中电软 件园有限公司拥有的证号为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2229995的房产抵押给中国电 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的CECF综信[2015]第042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授信期限自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6年8月18日止。 110 除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拥有的证号为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2229995的 房产外,上述土地、房产不存在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 4、商标状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长城信息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12 项商标权: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注册号 申请类别 有效期 2009.05.07- 1 长城信息 4822049 9 2019.05.06 2011.03.07- 2 长城信息 7692187 9 2021.03.06 2010.10.21- 3 长城信息 7508941 10 2020.10.20 2010.11.28- 4 长城信息 7508960 35 2020.11.27 2010.11.07- 5 长城信息 7508986 37 2020.11.06 2010.11.07- 6 长城信息 7509027 38 2020.11.06 2012.08.07- 7 长城信息 7509007 42 2022.08.06 2010.11.28- 8 长城信息 7508916 44 2020.11.27 1999.04.14- 9 长城信息 1263753 9 2019.4.13 2000.09.14- 10 长城信息 1445709 37 2020.9.13 2000.09.21- 11 长城信息 1448787 42 2020.09.20 长沙湘计海盾 2004.11.28- 12 3560138 9 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7 上述商标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随长城信息其他资产一同注入长城 电脑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5、专利情况 111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长城信息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260 余项授权专利;上述专利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随长城信息其他资 产一同注入长城电脑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长城信息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150 余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情 形,随长城信息其他资产一同注入长城电脑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7、域名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长城信息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 1 项注册域 名;上述域名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且该等域名系向有关域名注册机构 注册取得,随长城信息其他资产一同注入长城电脑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七)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城信息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800.00 1.09% 应付票据 22,889.28 13.90% 应付账款 43,928.68 26.69% 预收款项 3,513.31 2.13% 应付职工薪酬 1,797.53 1.09% 应交税费 1,064.96 0.65% 其他应付款 17,736.43 10.77% 长期借款 25,500.00 15.49% 专项应付款 5,800.00 3.52% 递延收益 25,809.25 15.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573.74 10.07% 负债合计 166,413.19 100% 长城信息将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将根 据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112 (八)担保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长城信息对外担保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长沙中电软 件园有限公司为其园区企业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担保人 担保生效月份 对外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2014 年 12 月 湖南向日葵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900.00 2014 年 12 月 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60.00 2014 年 12 月 湖南军成科技有限公司 270.00 2015 年 2 月 长沙鹏登生物陶瓷有限公司 120.00 2015 年 2 月 长沙弘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2015 年 2 月 湖南天冠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00.00 2015 年 3 月 湖南中康医用技术有限公司 850.00 发放贷款期 长沙中 限至办妥正 2015 年 3 月 智慧眼(湖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00.00 电软件 式房产证抵 2015 年 3 月 长沙市希格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60.00 园有限 押并将房产 2015 年 4 月 湖南中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470.00 公司 证交付按揭 2015 年 6 月 湖南洋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00.00 银行 2015 年 5 月 湖南君安科技有限公司 280.00 2015 年 8 月 长沙图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0.00 2015 年 8 月 湖南善思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120.00 2015 年 9 月 湖南今日科贸有限公司 141.00 2015 年 9 月 湖南求真电子有限公司 110.00 合计 9,211.00 除上述担保外,长城信息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业务资质或经营许可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长城信息及其控股子公司除拥有《载人航天工程 科研生产单位资格证书》、《武器装备注册承制证书》等军工业务资质和许可外, 还拥有如下资质和许可: 序 公司 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颁证时间 有效期至 颁发单位 号 湖南省经济 软件企业认 1 长城信息 湘 R-2013-0008 2013.9.22 -- 和信息化委 定证书 员会 113 信息安全服 务资质证书 CNITSEC2014SR 中国信息安 2 长城信息 2014.6.12 2017.6.11 (安全工程 V-I-402 全测评中心 类一级) 信息安全服 务资质证书 CNITSEC2014SR 中国信息安 3 长城信息 2014.6.12 2017.6.11 (安全开发 V-I-016 全测评中心 类一级) 湖南省安全 湖南省安全 技术防范行 4 长城信息 151052 2015.3.12 2016.3.11 技术防范协 业资质等级 会 证书 长沙中电 房地产开发 长沙市住房 5 软件园有 企业资质证 湘 A342395 2014.6.18 2017.3.31 和城乡建设 限公司 书 委员会 长沙湘计 湖南省经济 软件企业认 6 海盾科技 湘 R-2013-0198 2013.10.24 -- 和信息化委 定证书 有限公司 员会 湖南长城 湖南省经济 软件企业认 7 医疗科技 湘 R-2013-0083 2013.9.22 -- 和信息化委 定证书 有限公司 员会 湖南长城 全国工业产 国家质量监 8 医疗科技 品生产许可 XK09-008-00253 2014.7.4 2017.7.19 督检验检疫 有限公司 证 总局 湖南长城 医疗器械生 湖南省食品 湘食药监械生产许 9 医疗科技 产企业许可 2014.8.4 2019.8.3 药品监督管 20140034 号 有限公司 证 理局 湖南长城 医疗器械经 长沙市食品 10 医疗科技 营企业许可 湘 010066 2014.6.23 2019.6.22 药品监督管 有限公司 证 理局 湖南长城 信息系统集 中国电子信 XZ343002009060 11 医疗科技 成及服务资 2015.8.1 2019.7.31 息行业联合 1 有限公司 质证书 会 湖南长城 商用密码产 信息金融 国密局销字 国家密码管 12 品销售许可 2013.8.22 2016.8.21 设备有限 SXS1937 号 理局 证 责任公司 湖南长城 全国工业产 国家质量监 信息金融 13 品生产许可 XK09-008-00120 2014.11.19 2019.11.18 督检验检疫 设备有限 证 总局 责任公司 114 湖南长城 湖南省经济 信息金融 软件企业认 14 湘 R-2013-0071 2013.9.22 -- 和信息化委 设备有限 定证书 员会 责任公司 中电长城 湖南省经济 软件企业认 15 (长沙) 湘 R-2013-0288 2013.11.13 -- 和信息化委 定证书 信息 员会 长城信息系控股型公司,其业务经营主要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开展。 长城信息旗下各子公司拥有独立业务资质或经营许可,各子公司开展业务 无需依赖长城信息母公司之业务资质或经营许可。因此,本次合并涉及长城信 息母公司法人资格注销,子公司原有业务资质或经营许可因其法人地位继续存 在,不需要发生任何变更。 长城信息母公司仅有少量业务,本次合并完成后,相关业务资质或经营许可 等将在本次合并后由存续方承继或重新办理。 (十)立案稽查、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及诚信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长城信息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事项。 长城信息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 形。 长城信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 额债务、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115 第三章 资产置换、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子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000010245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110108100010249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1,248,225.199664万元 实收资本 1,248,225.199664万元 法定代表人 芮晓武 成立日期 1989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 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 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 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 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 经营范围 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相器材、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 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中国电子的前身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1989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 厅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复函》(国办函 [1989]1 号)批准成立。 1991 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3 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 批复》(国函[1993]127 号)批准恢复运营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995 年,原电子工业部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进行改革、改组、改 116 建,进一步授权其经营管理部属所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2005 年 8 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电 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006 年 11 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改建为国有 独资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455 号),批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 司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中国电子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式更名为中国电子 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1 年,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电子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86.03 亿 元。2012 年 6 月,中国电子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 年,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电子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24.82 亿元。2014 年 11 月,中国电子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产权控制关系 中国电子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 (四)主营业务和财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中国电子成立于 1989 年 5 月,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电子 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产业分布于新型显示、信息安 全、集成电路、信息服务等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核心业务 关系国家信息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命脉,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综合性 IT 企业集 团。 近年来,中国电子基于自身转型升级和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 国内外经济环境,全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建设“新型显示、信息安全、信息服务” 三大系统工程,并以此为基础打造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经营规模和质量效益 连创历史新高。2014 年,中国电子实现营业收入 2039 亿元,资产总额达 2343 亿元,位列电子百强三甲,连续 5 年入选《财富》世界 500 强,排名第 366 位。 117 中国电子拥有强大的电子信息产品研制能力和产业竞争优势:液晶显示研发制造 全球第一,液晶电视制造全球第三。拥有从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安全产 品到应用系统的完整产业链,是国内领先的自主可控软硬件产品及信息安全服务 提供商、实力最强的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服务及最大的智能卡芯片供应商,一流的 电子信息产品贸易与服务提供者、最具影响力的高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建设者、运 营者,智能制造和智慧城市的优秀供应商、服务商。 2、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2013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0,385,154.65 19,681,915.17 利润总额 342,012.87 298,467.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914.87 99,545.38 资产总额 23,431,715.58 19,752,315.50 负债总额 17,317,324.94 14,501,494.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72,698.45 2,144,859.88 (五)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冠 捷科技以外,中国电子下属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69,422 100% 2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75,094 100% 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49,456 48.39% 4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32,973 53.47% 5 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 11,900 100% 6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 1,728 100% 7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0.36%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 8 31,500 35% 股份有限公司 9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66,229 70% 1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 10,010 10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 11 32,494 100% 所 12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 17,654 100% 13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公司 52,684 100% 118 14 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 35,718 100% 15 中电新视界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61% 16 北京华利计算机公司 880 100%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名:深 17 39,000 100% 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8 深圳市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4,714 100% 19 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11,000 100% 20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67,381 26.45% 21 上海新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50 42.43% 2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40,626 53.81% 23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18,200 50.55% 24 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 100%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名:中电 25 48,000 100% 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6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5,000 100% 27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12,000 100% 28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21,515 100% 29 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 32,000 100% 30 彩虹集团公司 245,149 100% 31 国营长海机器厂 15,079 100% 32 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6,700 100% 33 中电华虹国际有限公司 4,095 100% 34 中国电子集团(BVI)控股有限公司 1 美元 100% 35 中国电子为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00 49.03% 36 中国长城开拓投资管理公司 7,242 100% 37 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5,000 51% 38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9,774 94.66% 3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3,286 42.23% 40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7,126 44.51% 41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916 22.70% 42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1,384 40.92% 4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934 36.13% 44 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598 59.42% 45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000 100% 46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6 万港币 71.74% 47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73,676 29.55% (六)与长城电脑及其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 119 中国电子为长城电脑与及其控股股东长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七)中国电子向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推荐董事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子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情况如下: 1、向长城电脑推荐董事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长城电脑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电子推荐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2、向长城信息推荐董事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长城信息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电子推荐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八)中国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处罚及诚信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国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同时中国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也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 履行的公开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120 第四章 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长城电脑所持有的冠捷科技全部股份,占冠捷科技总 股本的24.32%。 一、冠捷科技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冠捷科技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宣建生,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其 主要从事CRT显示器、液晶显示器以及液晶电视在内产品的代工和自有品牌 AOC显示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冠捷科技是知名的个人电脑显示器生产商 与第三大液晶电视生产商,并于1999年10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冠捷科技以其 原始设计制造模式,为多家著名的个人计算机及电视品牌客户设计和生产一系列 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及液晶电视。截至2015年9月30日,长城电脑持有冠捷科技约 24.32%的股权。 (二)产权控制关系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长城电脑直接持有冠捷科技24.32%股份,为冠捷科技 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冠捷科技37.05%股份,为冠捷科技的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是冠捷科技的最终控制人。 本次转让的股份为中国电子通过长城电脑持有的冠捷科技24.32%股份。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情况详见“第三章 资产置换、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中 国电子”。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长城电脑持有的冠捷科技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已被 质押、抵押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121 最近三年世界经济仍处于政策刺激下的脆弱复苏阶段,总体形势虽相对稳 定,但继续向下滑行,维持着“弱增长”格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进入结构深 度优化调整的“新常态”,冠捷科技2013年起出现亏损。 显示器业务:全球PC市场在报告期持续疲软,显示器销量有所下滑,目前 仍然能够保持较高市场份额,盈利能力保持相对稳定。 液晶电视业务:全球电视市场趋于疲弱,液晶电视销量增长出现下滑。2014 年完成收购TP Vision全部股权,合并后朝着“全面融合、降低成本、产品创新” 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减少亏损。 (四)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3,979,480 3,901,010 3,879,228 负债合计 3,019,389 2,919,664 2,853,9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54,662 986,419 1,067,753 收入利润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总收入 4,892,882 7,376,489 7,642,643 营业利润 -57,787 -56,894 -174,944 利润总额 -38,625 -10,457 -62,8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0,090 -7,083 -38,208 (五)专利、土地及房产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冠捷科技持有400余项发明专利、500余项实用新型 专利、70余项外观专利;持有40余项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100余项房屋产 权。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本次置出标的资产为长城电脑持有的冠捷科技股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且仍作为独立的法人主 体存续,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冠捷科技享有或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对冠捷科技 原有债权债务的转移。 (七)置出资产作价情况 122 置出资产作价159,726.00万元,该部分股权以估值报告预估结果作为相关决 策参考。如国务院国资委对上述作价做出任何调整,则应以该等经调整的金额为 准确定置出资产作价,且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以确认该等经调整后的作价。 123 第五章 拟置入、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中原电子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42010000003887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1777175929 组织机构代码 17771759-2 税务登记证号 鄂国地税武字420101177717592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13,789.10万元 实收资本 13,789.1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向梓仲 成立日期 1999年1月27日 营业期限 2019年8月20日 注册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关东工业园(中原电子大厦) 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汽车电子产品制造;通信设备系统 工程及计算机网络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机械及电子配件加工、工 模具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 经营范围 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 零售兼批发;测量仪器、仪表、量具的计量检定、校准;元器件检测、 封装;机械、电子、电气产品试验与检测;电磁兼容试验;计量检定、 校准、试验与检测技术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1999 年 1 月,改制设立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系武汉国营中原无线电厂(国营第七一〇 厂)。1998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电子运字[98]464 号文《关于 国营第七一〇厂改制并组建中原电子集团的批复》,同意国营第七一〇厂按国有 独资的特殊形式改制为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改制的武汉中原电子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按对国营第七一〇厂全部净资产进行评估确认的数额登记注 册。 124 1998 年 8 月,中评资产评估事务所与北京中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出 具中评报字(1998)第 063 号《国营中原无线电厂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定 估算,国营中原无线电厂对组建的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投入的净资产评估 值为 11,580.7 万元。1998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出财评字 [1998]285 号《关于对国营七一〇厂改制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批复》,对评 估值予以确认。 武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武会内字(98)107 号”验资报告,对武汉中原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证。1999 年 1 月,中原电子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2004 年 9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12,789.1 万元 2004 年 4 月,中原电子召开 2004 年第一次董事会,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公司《关于将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转为 CEC 投资的通知》 (电财函[2002]11 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央及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本息余 额转为国家拨款和国家资本金的通知》(信部运[2002]396 号),将中央级基本 建设经营性基金本息 12,084,442.87 元转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投资, 增加中原电子的注册资本。 湖北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增资事项审验并出具了“鄂正验 字(2004)第 0307 号”验资报告。2004 年 9 月,中原电子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注册资本增加至 12,789.1 万元。 3、2014 年 9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13,789.1 万元 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及《关于下达武汉中原电子集 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中电财[2014]235 号),中原 电子召开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将《基于自主可控卫星(北斗) 应用的综合应急指挥系统》项目获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000 万元作为中国电 子出资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9 月,中原电子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增加至 13,789.1 万元。 125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0% 63.06% 100% 75.72% 51% 100% 100% 武 武 武 武 武 中 武 汉 汉 汉 汉 汉 国 汉 翰 长 中 中 中 电 中 兴 光 原 元 电 子 原 新 日 电 电 通 通 能 长 月 源 子 信 信 源 江 电 有 信 股 有 ( 科 源 限 息 份 限 武 技 有 公 有 有 责 汉 发 ) 展 限 司 限 限 任 研 公 公 公 公 究 有 司 司 司 司 院 限 有 公 限 司 责 任 公 司 0.62% (四)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中原电子主要从事军事电子领域的研发、制造与服务,包括通信系统、自 主可控通信装备、网络设备、信息对抗及防护等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近年 来,中原电子一直致力于军工信息安全及其核心软硬件的国产化,构建自主可 控的安全体系,以研发新一代信息安全技术为目标,围绕部队的信息化建设需 求,通过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不断拓宽产品领域。 中原电子是我国军用通信、导航及信息化领域整机和系统的重要供应商, 拥有军工信息安全整体系统研发、制造能力,为国内各大军种提供通信设备和 通信系统解决方案。中原电子自主开发核心技术,具备覆盖全频段产品线的战 126 术通信系统及设备关键基础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能力,超短波战术通信整体技 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国防信息安全领域的具有独特优势。 最近三年,中原电子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20,124.64 383,968.55 286,280.28 负债合计 245,742.92 219,651.45 150,957.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24,341.33 118,221.73 94,376.73 益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15,388.54 251,535.17 215,160.98 营业利润 15,714.13 23,448.44 15,005.36 利润总额 19,462.46 23,619.74 15,394.22 净利润 16,950.69 20,499.45 12,82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2,861.24 15,302.04 9,421.79 净利润 (六)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原电子的总资产为 420,124.64 万元。主要情况 如下: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中原电子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 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8,388.01 2,920.37 - 45,467.64 机器设备 18,913.70 11,094.20 - 7,819.49 运输工具 2,887.36 1,286.78 - 1,600.58 电子设备 25,203.84 9,344.33 - 15,859.52 合计 95,392.91 24,645.68 - 70,747.23 2、土地、房产权属情况 127 (1)房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拥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 权证号 面积(m2) 土地位置 登记日期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22,352.09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03(总装 2013.01.18 2013000659 号 大楼)1-3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15,105.01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04(物流 2013.01.18 2013000660 号 中心及仓库)栋 1-2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15,518.10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05(机加 2013.01.18 2013000661 号 厂房 1)栋 1-2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 房 权 证 湖 字 8,639.35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06(机加 2013.01.18 2013000662 号 厂房 2)栋 1-2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604.93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07(仓库) 2013.01.18 2013000663 号 栋 1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 房 权 证 湖 字 3,909.87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08(动力 2013.01.18 2013000664 号 中心)栋 1-2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中原电子 615.78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09(综合 2013.01.18 2013000665 号 厂房 1)栋 1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5,133.49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10(驻厂 2013.01.18 2013000666 号 军事代表楼)栋 1-3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11,227.40 原电子高新电子园一期 111(质检 2013.01.18 2013000667 号 中心及计量站)栋 1-3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16,699.01 原电子产业园 112 国际交流中心 1 2013.04.28 2013005702 号 栋 1-5 层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12,546.99 原电子产业园 112 国际交流中心 2 2013.04.28 2013005703 号 栋 1-5 层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18,199.30 原电子产业园 102 中原电子科技大 2013.04.28 2013005704 号 楼栋 1-5 层 武房权证湖字第 14,857.70 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 — 200000185 号 武房权证湖字第 745.55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2016.01.29 128 2016001128 号 原电子产业园一期 101b 会议室栋 1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745.55 原电子产业园一期 101a 会议室栋 2016.01.29 2016001127 号 1 层/室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1 号中 武房权证湖字第 24,026.47 原电子产业园一期 101 中原电子大 2016.01.29 2016001126 号 楼栋-1-7 层/室 京房权证丰股字第 北京丰台风荷曲苑 12 号楼 12 幢 185.47 2007.03.05 04666 号 3-1102 中元股份 京房权证丰股字第 北京丰台风荷曲苑 12 号楼 12 幢 185.47 2007.03.05 04667 号 3-1101 武房权证市字第 江岸区中山大道 707 号政和广场 武汉中原电 229.35 2009.01.07 2009000614 号 19 层 A1 室 子信息有限 武房权证市字第 江岸区中山大道 707 号政和广场 公司 229.35 2009.01.07 2009000618 号 19 层 A2 室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零部件区 III-7 41.76 2011.05.10 2011005665 号 地块门房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零部件区 III-7 1,351.18 2011.5.11 2011005716 号 地块办公楼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零部件区 III-7 2,186.98 2011.5.11 2011005715 号 地块 1#厂房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零部件区 III-7 2,700.26 2011.5.11 2011005714 号 地块 2#、3#厂房 武汉长光电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零部件区 III-7 328.76 2011.05.09 源有限公司 2011005663 号 地块污水站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零部件区 III-7 6,663.33 2011.05.09 2011005661 号 地块车间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零部件区 III-7 4,581.36 2009.11.06 200902999 号 地块综合车间(二)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III-7 地 768.11 2002.11.07 200221122 号 块 武房权证经字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3M-7 地块南 2074 2002.09.28 200220986 号 环路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述房屋所有权无他项权利,为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合 法拥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土地权属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面积 地类(用 权属人 权证号 2 座落 使用期限 类型 (m ) 途) 129 武 新 国 用 2007.07.30/ (2007)第 074 196,024.8 东湖开发区东一产业园 出让 工业用地 2055.12.02 号 武 新 国 用 关山二路以东、火炬东 2006.03.16/ (2006)第 011 145,362.16 出让 工业用地 路以北 2055.12.02 号 中原电子 武 新 国 用 九峰三路以北、光谷八 2013.05.22/ (2013)第 051 18,447.76 出让 工业用地 路以西 2063.04.15 号 武 新 国 用 2000.12.29/ ( 2000 ) 字 第 23,413.69 关东科技工业园 出让 工业用地 2043.03.11 018 号 岸 国 用 ( 交 江岸区中山大道 707 号 城镇住宅 2009 ) 第 221 8.19 2043.04.29 出让 武汉中原 政和广场 19 层 A1 室 用地 号 电子信息 岸 国 用 ( 交 有限公司 江岸区中山大道 707 号 城镇住宅 2009 ) 第 220 8.19 2043.04.29 出让 政和广场 19 层 A2 室 用地 号 武汉中原 汉南区纱帽街通江二路 长江科技 汉国用(2014) 2014.10.16/ 116,586.18 与沿江大道交会处西南 出让 工业用地 发展有限 第 43005 号 2064.09.25 侧 公司 武 开 国 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 (2000)字第 8 34,041.07 2000.06.15 出让 工业用地 武汉长光 业区 III-7 地块 号 电源有限 武 开 国 用 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零 ( 2000 ) 字 第 4,871.29 2002.02.09 出让 工业用地 部件区 III-7 地块 8-1 号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述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为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合 法拥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3、知识产权情况 (1)专利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型 一种 AIS 信号发生 实用 1 中原电子 2012202344768 2013/1/23 2012/5/23 装置 新型 一种 AIS 射频发射 实用 2 中原电子 2011202908253 2012/3/14 2011/8/11 装置 新型 130 一种电动汽车充电 3 中原电子 2010102379851 2012/5/30 2010/7/23 发明 装置 一种移相软开关变 4 中原电子 2013104358919 2015/9/30 2013/9/23 发明 换器的控制方法 一种电源均压均流 5 中原电子 2013104301338 2015/3/25 2013/9/18 发明 装置及方法 一种高效的电源转 实用 6 中原电子 2013205576206 2014/3/12 2013/9/9 换装置 新型 实用 7 一种小型化信标 中原电子 2013204462941 2013/12/11 2013/7/24 新型 一种基于专用通道 8 的 AIS 航标及通讯 中原电子 2013102080612 2015/9/2 2013/5/29 发明 方法 一种级联无线充电 9 中原电子 2011102122137 2013/7/31 2011/7/27 发明 装置 一种级联无线充电 实用 10 中原电子 201120269110X 2012/2/29 2011/7/27 装置 新型 一种自适应无线充 11 中原电子 2011101638228 2013/9/18 2011/6/17 发明 电系统 12 一种雷达应答装置 中原电子 2011101638317 2014/5/14 2011/6/17 发明 一种自动功率控制 实用 13 中原电子 2011201352137 2011/11/16 2011/4/30 装置 新型 一种车载无线充电 实用 14 中原电子 2010202892142 2011/6/8 2010/8/6 装置 新型 一种电动汽车充电 实用 15 中原电子 2010202736746 2011/2/2 2010/7/23 装置 新型 电动汽车充电桩充 实用 16 电插头防水防拔装 中原电子 2010202697050 2011/2/9 2010/7/20 新型 置 太阳能电动车充电 实用 17 中原电子 2010202315658 2011/5/11 2010/6/13 装置 新型 无线互联网控制装 实用 18 中原电子 2009200834436 2009/11/4 2009/1/16 置 新型 双通道单功放车载 实用 19 中原电子 200920083446X 2009/11/4 2009/1/16 电台 新型 用于窄带高速电台 实用 20 的中频数字处理模 中原电子 2007200851998 2008/3/26 2007/6/12 新型 件 用于窄带高速电台 实用 21 中原电子 2007200852007 2008/3/26 2007/6/12 的中心控制模件 新型 用于硅基液晶投影 实用 22 机的直角偏振分合 中原电子 200720083864X 2008/2/6 2007/3/22 新型 光棱镜 131 用于硅基液晶投影 实用 23 机的斜方偏振分合 中原电子 2007200838654 2008/2/6 2007/3/22 新型 光棱镜 一种动力电池电量 24 装置电池电量计量 中原电子 2012101467869 2016/1/13 2012/5/11 发明 装置 用于北斗/GPS 时间 实用 25 信号通信网络授时 中元股份 2014208550077 2015/6/17 2014/12/30 新型 设备的原子钟模件 基于超短波电台的 实用 26 异频组网通信控制 中元股份 2014208553605 2015/6/24 2014/12/30 新型 中心平台 基于软件无线电的 实用 27 超短波电台波形移 中元股份 2014204183844 2014/12/31 2014/7/28 新型 植平台 用于移动式无线通 实用 28 信设备的中功率电 中元股份 201420418048X 2014/12/31 2014/7/28 新型 源模件 基于自动化测试系 实用 29 统的通用信息处理 中元股份 2014204172483 2014/12/10 2014/7/28 新型 平台 基于场强定向/卫星 30 定位的无线目标识 中元股份 2013104139644 2015/9/9 2013/9/12 发明 别搜寻方法与装置 基于场强定向/卫星 定位的无线目标识 实用 31 中元股份 2013205649739 2014/2/26 2013/9/12 别搜寻定向接收单 新型 元 自适应宽带跳频电 32 台的双通道天线共 中元股份 2013100740887 2015/4/22 2013/3/8 发明 用动态合路平台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 实用 33 中元股份 2013200416291 2013/9/11 2013/1/25 无线传输仿真平台 新型 基于多网口 END 驱 实用 34 动实现路由功能的 中元股份 2013200376716 2013/9/11 2013/1/18 新型 网络控制设备 基于北斗一/北斗二 实用 35 /GPS 三模式的定位 中元股份 2012206614785 2013/7/24 2012/12/5 新型 导航系统 基于北斗一/北斗二 36 /GPS 三模式的定位 中元股份 2012105152389 2015/3/4 2012/12/5 发明 导航系统 132 基于北斗/GPS 时间 实用 37 信号的通信网络授 中元股份 2012204659635 2013/6/5 2012/9/13 新型 时系统 车载式超短波跳频 实用 38 中元股份 2012204654909 2013/3/13 2012/9/13 电台 新型 中元股份、中 用于超短波频段电 实用 39 国人民解放军 2012204654646 2013/3/13 2012/9/13 磁屏蔽的电源电缆 新型 63963 部队 无线通信设备技术 40 性能指标自动检测 中元股份 2012100676053 2014/1/15 2012/3/15 发明 仪 可旋转调节送/受话 实用 41 中元股份 2011204271305 2012/7/4 2011/11/1 组件的头戴装置 新型 射频宽带跳频预选 实用 42 中元股份 2011204271409 2012/8/22 2011/10/31 滤波器 新型 43 宽带大功率放大器 中元股份 2011103407069 2014/5/7 2011/10/31 发明 高速跳频宽带频率 实用 44 中元股份 2011204165043 2012/7/11 2011/10/26 合成器 新型 采用千兆以太网支 持 3 种数据接口实 实用 45 中元股份 2011202397987 2012/3/14 2011/7/8 现数话同传的终端 新型 设备 采用千兆以太网支 实用 46 持 3 种数据接口的 中元股份 2011202101102 2012/3/7 2011/6/21 新型 中心控制装置 基于千兆以太网的 综合业务处理通信 47 中元股份 2011101123081 2015/5/13 2011/4/27 发明 平台及其组网拓扑 架构 大功率跳频共址滤 48 中元股份 2011100887168 2015/2/11 2011/4/11 发明 波器 基于提高跳频电台 49 抗干扰能力的 RS 级 中元股份 2011100759225 2014/1/15 2011/3/25 发明 联码设计方法 用于双频段宽带电 实用 50 中元股份 2010206138718 2011/7/20 2010/11/19 台的天线共用装置 新型 可同时显示双频段 实用 51 宽带电台工作信息 中元股份 2010205774326 2011/6/15 2010/10/25 新型 的面板部件 双频段宽带电台野 52 外联试通信仿真方 中元股份 2009102722020 2012/2/15 2009/9/24 发明 法与平台 133 双频段宽带电台室 实用 53 内联试通信仿真平 中元股份 2009202281593 2010/7/7 2009/9/17 新型 台 双频段宽带电台室 54 内联试通信仿真方 中元股份 2009102721085 2013/4/24 2009/9/17 发明 法与平台 一种适用于各频段 实用 55 无线仿真设备的通 中元股份 2013200519298 2013/12/11 2013/1/30 新型 用信息处理平台 基于 VHF 频段的单 实用 56 中元股份 2014204764151 2014/12/31 2014/8/22 片集成频率合成器 新型 集频合/调谐中放/功 实用 57 放和低通于一体的 中元股份 2014204774191 2015/2/11 2014/8/22 新型 无线信道模件 手持式无线通讯设 实用 58 中元股份 2014204759238 2014/12/31 2014/8/22 备的整体架构 新型 V 波段大功率跳频 实用 59 中元股份 2014204395617 2014/12/10 2014/8/6 共址滤波器 新型 V 波段大功率宽带 3dB 正交耦合器带 实用 60 中元股份 2014204395119 2014/12/10 2014/8/6 状三维版图拓扑架 新型 构 基于飞机应用的机 61 内乘员通信方法与 中元股份 2013104268221 2015/6/24 2013/9/18 发明 设备 基于自适应动态机 62 制的无线分组网按 中元股份 2012100414987 2014/12/10 2012/2/23 发明 需路由维护方法 自适应宽带跳频电 实用 63 台的双通道天线共 中元股份 2013201056626 2013/09/04 2013/3/8 新型 用动态合路平台 基于北斗/GPS 时间 64 信号的通信网络授 中元股份 2012103381434 2015/9/16 2012/9/13 发明 时系统 由宽范围输入电压 实用 65 转换成五种输出电 中元股份 201120120686X 2011/11/9 2011/4/20 新型 压的电源部件 集以太网数据线和 实用 66 电源线于一体的组 中元股份 2011201206770 2011/9/28 2011/4/20 新型 合式电缆 大功率跳频共址滤 实用 67 中元股份 201120102345X 2011/11/9 2011/4/11 波器 新型 锂-二氧化硫电池正 实用 68 长江科技 2009200859414 2010/5/12 2009/5/21 极片气动裁剪机 新型 134 锂-二氧化硫电池测 实用 69 长江科技 2009200859429 2010/5/12 2009/5/21 压器 新型 军用电源插头检测 实用 70 长江科技 200920085940X 2010/5/12 2009/5/21 装置 新型 实用 71 一种方型电池 长江科技 2011201198261 2011/12/14 2011/4/22 新型 一种一次锂亚硫酰 实用 72 长江科技 2011201198219 2011/12/14 2011/4/22 氯电池负极集流带 新型 实用 73 锂电池正极盖组 长江科技 2011201157204 2011/11/16 2011/4/20 新型 实用 74 锂电池负极结构 长江科技 2012204220628 2013/4/3 2012/8/24 新型 实用 75 无毛刺镍冲孔网 长江科技 2012204220613 2013/4/3 2012/8/24 新型 实用 76 新型锂电池 长江科技 2012204220191 2013/4/3 2012/8/24 新型 一种锂电池正极盖 实用 77 长江科技 2012204220863 2013/4/3 2012/8/24 组 新型 一种锂离子动力电 实用 78 长江科技 2013201439483 2013/9/11 2013/3/27 池 新型 实用 79 一次锂电池 长江科技 2013207685566 2014/6/25 2013/11/29 新型 一次锂电池用正极 实用 80 长江科技 2013207687203 2014/6/25 2013/11/29 盖组 新型 防止一次锂电池鼓 实用 81 长江科技 2013207684934 2014/6/25 2013/11/29 胀的钢壳 新型 一种带硬线的一次 实用 82 长江科技 201320768710X 2014/6/25 2013/11/29 锂电池 新型 用于一次锂电池的 实用 83 长江科技 2013207688259 2014/6/25 2013/11/29 塑封装置 新型 具有防水功能的一 实用 84 长江科技 2013207687595 2014/6/25 2013/11/29 次锂电池 新型 防止形变的负极盖 实用 85 长江科技 2013207687114 2014/6/25 2013/11/29 板 新型 功率型一次锂电池 实用 86 长江科技 2013207688051 2014/6/25 2013/11/29 的非圆形正极盖组 新型 具有假盖的一次锂 实用 87 长江科技 2013207685778 2014/6/25 2013/11/29 电池 新型 实用 88 一次锂电池盖板 长江科技 2013207687129 2014/6/25 2013/11/29 新型 一次锂电池安全保 实用 89 长江科技 2014205547316 2015/2/11 2014/9/25 护装置 新型 蓄电池组的抗振装 实用 90 长江科技 2014205324981 2015/9/23 2014/9/17 置 新型 135 机载锂机载锂离子 实用 91 长江科技 2014205572962 2015/9/23 2014/9/25 蓄电池组系统 新型 一种电网电流低温 实用 92 中电信息 2014208464531 2015/4/22 2014/12/26 漂检测装置 新型 双通道负荷管理终 实用 93 中电信息 2013204934694 2014/1/1 2013/8/13 端 新型 一种用于物流管理 实用 94 中电信息 2012204044221 2013/3/6 2012/8/15 的探测器 新型 一种用电信息采集 实用 95 中电信息 2012204044255 2013/3/6 2012/8/15 器 新型 一种用电采集网络 实用 96 中电信息 2012203884937 2013/3/6 2012/8/7 中的远程通信装置 新型 一种集充值、转发和 实用 97 载波通信于一体的 中电信息 2012203885094 2013/3/6 2012/8/7 新型 智能交互终端 多功能防窃电实时 实用 98 中电信息 2007200835533 2008/1/9 2007/2/13 测录装置 新型 一种电表数据采集 实用 99 中电信息 2015206481306 2015/12/16 2015/8/25 器检测系统 新型 一种胶体电池简易 实用 100 长光电源 2014202894786 2014/12/3 2014/5/30 混合灌胶装置 新型 一种铅酸蓄电池化 实用 101 长光电源 2014202734236 2014/12/3 2014/5/26 成槽装置 新型 蓄电池涂片工序淋 实用 102 长光电源 2014202734560 2014/12/3 2014/5/26 酸回收装置 新型 滑块式蓄电池的气 实用 103 缸的自动复位焊烧 长光电源 2013202307443 2013/10/30 2013/4/28 新型 装置 可调式铅酸蓄电池 实用 104 长光电源 201320230822X 2013/10/30 2013/4/28 电压测量装置 新型 蓄电池的定比配胶 实用 105 长光电源 2013202299574 2013/10/30 2013/4/28 装置 新型 带有滤酸片的铅酸 实用 106 长光电源 2013202295751 2013/10/30 2013/4/28 蓄电池 新型 一种阀控式密封铅 实用 107 长光电源 2011204538227 2012/9/26 2011/11/16 酸蓄电池 新型 铅酸蓄电池极柱整 实用 108 体式密封用密封组 长光电源 2011204538369 2012/7/18 2011/11/16 新型 件 实用 109 铅酸蓄电池板栅 长光电源 2010202991152 2011/4/27 2010/8/18 新型 非均匀电解质铅酸 110 长光电源 2010202991222 2011/6/29 2010/8/18 发明 蓄电池 136 外观 111 大容量蓄电池外壳 长光电源 2014301784110 2014/12/24 2014/6/12 设计 112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长光电源 2013101608043 2016/1/27 2013/5/3 发明 新型锂电池正极盖 实用 113 瀚兴日月 2013207956182 2014/6/11 2013/12/6 组 新型 具有增强绝缘效果 实用 114 瀚兴日月 2013207681438 2014/6/11 2013/11/29 的绝缘片 新型 实用 115 正极定量机 瀚兴日月 2013207687171 2014/6/11 2013/11/29 新型 实用 116 鼓风悬浮式干燥器 瀚兴日月 2013207687133 2014/4/30 2013/11/29 新型 一次锂电池正极集 实用 117 瀚兴日月 2013207685744 2014/6/11 2013/11/29 流结构 新型 实用 118 锂电池唤醒仪器 瀚兴日月 2013207687947 2014/6/11 2013/11/29 新型 具有安全泄放槽的 实用 119 瀚兴日月 2013207686126 2014/6/11 2013/11/29 锂电池钢壳 新型 带有二极管的一次 实用 120 瀚兴日月 2013207687608 2014/6/11 2013/11/29 锂电池 新型 实用 121 折边镍网 瀚兴日月 2013207685320 2014/6/11 2013/11/29 新型 实用 122 摇摆机 瀚兴日月 2013207685570 2014/6/11 2013/11/29 新型 正负极同向的锂电 实用 123 瀚兴日月 2012204833330 2013/4/3 2012/9/21 池 新型 改进的锂电池正极 实用 124 瀚兴日月 2012204222939 2013/4/24 2012/8/24 集流结构 新型 锂电池正极集流结 实用 125 瀚兴日月 2012204220454 2013/4/3 2012/8/24 构 新型 实用 126 抗冲击锂电池 瀚兴日月 201220422051X 2013/4/3 2012/8/24 新型 实用 127 锂电池正极引出条 瀚兴日月 2011201157543 2011/11/2 2011/4/20 新型 采用密封珠结构的 实用 128 瀚兴日月 2011201162804 2011/11/2 2011/4/20 电池 新型 具有耐热纸垫的电 实用 129 瀚兴日月 201120116145X 2011/11/2 2011/4/20 池电芯 新型 锂电池外控恒流激 实用 130 瀚兴日月 2011201151763 2011/9/21 2011/4/19 活电路 新型 一种锂电池激活电 实用 131 瀚兴日月 2011201150099 2011/10/19 2011/4/19 路 新型 实用 132 一种锂电池的盖组 瀚兴日月 2009200861575 2010/5/12 2009/5/11 新型 137 一种锂电池正极引 实用 133 瀚兴日月 2009200861772 2010/5/12 2009/5/31 出条 新型 具 有 泄放槽的锂电 实用 134 瀚兴日月 200920086158X 2010/5/12 2009/5/31 池钢壳 新型 实用 135 一种扁形锂电池 瀚兴日月 2009200861594 2010/5/12 2009/5/31 新型 实用 136 热敏电阻保护装置 瀚兴日月 2014205545448 2015/3/4 2014/9/25 新型 用于一次锂电池的 实用 137 瀚兴日月 2014205548041 2015/3/4 2014/9/25 包装外壳 新型 一次锂电池预放电 实用 138 瀚兴日月 2014205545876 2015/3/5 2014/9/26 工装 新型 能量型锂亚硫酰氯 实用 139 瀚兴日月 201420555093X 2015/3/6 2014/9/27 电池的正极结构 新型 锂-二氧化硫电池正 实用 140 瀚兴日月 2009200859414 2010/5/12 2009/5/21 极片气动裁剪机 新型 锂-二氧化锂锂化硫 实用 141 瀚兴日月 2009200859429 2010/5/13 2009/5/22 电池测压器 新型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专利不存在权利纠纷,质 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商标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2011 年 04 月 21 日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计算机硬件安装、 7525650 中原电子 2021 年 04 月 20 日 维护和修理;清除电子设备的干扰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计算机硬件安装、 2010 年 11 月 14 日 7525661 中原电子 维护和修理;清除电子设备的干扰;防盗 2020 年 11 月 13 日 报警系统的安装与维修;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计算机硬件安装、 2013 年 08 月 28 日 7525677 中原电子 维护和修理;清除电子设备的干扰;防盗 2023 年 08 月 27 日 报警系统的安装与维修;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计算机硬件安装、 2011 年 03 月 07 日 7529553 中原电子 维护和修理;清除电子设备的干扰;防盗 2021 年 03 月 06 日 报警系统的安装与维修; 2010 年 11 月 07 日 电讯信息;调制解调器出租;光纤通讯; 7525598 中原电子 2020 年 11 月 06 日 信息传送; 2010 年 11 月 07 日 电讯信息;调制解调器出租;光纤通讯; 7525620 中原电子 2020 年 11 月 06 日 信息传送; 2012 年 07 月 14 日 电讯信息;调制解调器出租;光纤通讯; 7529565 中原电子 2022 年 07 月 13 日 信息传送 138 2012 年 08 月 28 日 9120019 中原电子 电讯信息; 2022 年 08 月 27 日 工程;技术项目研究;科研项目研究;研 2010 年 12 月 21 日 7525583 中原电子 究与开发(替他人);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 2020 年 12 月 20 日 机软件设计; 工程;技术项目研究;科研项目研究;研 2014 年 05 月 14 日 7529573 中原电子 究与开发(替他人);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 2024 年 05 月 13 日 机软件设计; 成套无线电话;导航遥测设备;光通讯设 2009 年 05 月 07 日 备;信号遥控电动设备;收音机;电唱机; 1271157 中原电子 2019 年 05 月 06 日 录音器;测量仪器;电器接插件;天线(系 统); 2012 年 12 月 21 日 7525542 中原电子 电池用测酸计;航海器械和仪器; 2022 年 12 月 20 日 2013 年 02 月 14 日 加工装置(信息处理器);电子防盗装置;电 7525550 中原电子 2023 年 02 月 13 日 池;蓄电池; 2011 年 03 月 07 日 7529536 中原电子 电子防盗装置;电池;蓄电池; 2021 年 03 月 06 日 2014 年 09 月 14 日 9120020 中原电子 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电子监听仪器; 2024 年 09 月 13 日 2016 年 06 月 14 日 846780 中原电子 电话机;电唱机;收音机; 2026 年 06 月 13 日 2010 年 8 月 28 日 6951406 瀚兴日月 电池; 2020 年 8 月 27 日 2007 年 8 月 14 日 1078578 长光电源 全密闭免维护蓄电池; 2017 年 8 月 13 日 2007 年 8 月 21 日 1084423 长光电源 铅酸蓄电池; 2017 年 8 月 20 日 电池;蓄电池;蓄电瓶;电池极板;照明 2011 年 12 月 7 日 1678420 长光电源 电池;车辆用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原电 2021 年 12 月 6 日 池;电池铅板;电池箱; 2013 年 5 月 14 日 3086673 长光电源 蓄电池; 2023 年 5 月 13 日 调压器;稳压电源;电子防盗装置;防盗 2007 年 8 月 14 日 4418149 长光电源 报警器;车辆用蓄电池;蓄电瓶;电池箱; 2017 年 8 月 13 日 蓄电池;电池充电器;电池; 车辆用蓄电池;车辆电力蓄电池;蓄电瓶; 2010 年 1 月 21 日 6060551 长光电源 照明电池;电池;原电池;电力蓄电池; 2020 年 1 月 20 日 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电池充电器; 车辆用蓄电池;车辆电力蓄电池;蓄电瓶; 2010 年 1 月 21 日 6060552 长光电源 照明电池;电池;原电池;电力蓄电池; 2020 年 1 月 20 日 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电池充电器; 2006 年 4 月 21 日 832479 长光电源 电池; 2016 年 4 月 20 日 2006 年 4 月 21 日 832480 长光电源 电池; 2016 年 4 月 20 日 139 车辆用蓄电池;电池;电池极板;电池铅 2011 年 11 月 21 日 8810600 长光电源 板;电池箱;太阳能电池;蓄电池;蓄电 2021 年 11 月 20 日 瓶;原电池;照明电池; 2006 年 11 月 28 日 906276 长光电源 电池; 2016 年 11 月 27 日 2006 年 11 月 28 日 906297 长光电源 电池; 2016 年 11 月 27 日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不存在权利纠纷,质 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3)专有技术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主要拥有80余项专有技术。 (七)主要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 况 1、业务资质与许可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子公司除拥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证》、《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等军工业务资质和许可外,还拥有如下资质和许 可: 序 发证日期/ 持证主体 证件编号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号 有效期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 2015.12.31/ 国家安全生产 1 AQBIIJX(鄂)201500248 (机械) 2018.12 监督管理总局 中原电子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2008.01.02/ 中华人民共和 2 4201316009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2016.12.02 国海关 武汉中原 长江科技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012.09.17/ 国家安全生产 3 IIIQG(鄂)201200155 发展有限 (三级企业) 2015.09 监督管理总局 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2013.06.04/ 中国质量认证 4 00113Q25337R0M/4200 书 2016.06.03 中心 武汉瀚兴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2014.05.06/ 中国质量认证 5 日月电源 00114E20850R0M/4200 书 2017.05.05 中心 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2014.05.06/ 中国质量认证 6 00114S20519R0M/4200 系认证证书 2017.05.05 中心 140 AQBJJJJX(鄂) 2012.11/ 国家安全生产 7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01200309 2015.11 监督管理总局 2013.06.06/ 湖北省质量技 8 鄂制 00000218 号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016.06.05 术监督局 湖北省公安厅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 2015.07.30/ 9 武汉中原 鄂武汉 A-124 安全技术防范 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2017.07.29 电子信息 管理办公室 有限公司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 2014.08.28/ 中国质量认证 10 2014010301718407 认证证书 2019.08.28 中心 承装(修、试)电力 2015.09.30/ 国家能源局华 11 5-4-00704-2015 设施许可证 2015.09.29 中监管局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2015.11.23/ 中国电子信息 12 XZ342002009741 资质证书 2019.11.22 行业联合会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2015.08.19/ 国家质量监督 13 XK06-006-00916 可证(铅酸蓄电池) 2020.08.18 检验检疫总局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2015.06.10/ 中国质量认证 14 00115S20210R1M/4200 (OHSAS18001:200 2018.02.03 中心 武汉长光 7、GB/T 28001-2001) 电源有限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公司 2015.06.10/ 中国质量认证 15 00115E20343R1M/4200 书(ISO14001:2004、 2018.02.03 中心 GB/T24001-200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2015.06.09/ 中国质量认证 16 00115Q20828R1M/4200 书(ISO9001:2009 、 2018.01.20 中心 GB/T19001-2008) 注:长江科技有 1 项、中电信息有 2 项资质证书已过期,目前正在办理中。 2、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现有的相关军工建设项目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 审批、建设、验收程序,项目建设和运营合法合规。 (八)主要子公司情况 中原电子主要子公司为中元股份,其情况如下: 1、中元股份概况 公司名称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住所 洪山区关东工业园(中原电子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向梓仲 注册资本 10,439.604 万元 141 营业执照注册号 42010000024353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33555775A 税务登记证 鄂国地税武字 420101733555775 号 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电池、电子、通信、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 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通 经营范围 信设备系统工程及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 贸企改[2001]1342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 准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情况如下:中原电子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同时以货币资金 委托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塑料城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出资,该 4 家与中原电 子为代持关系。2001 年 12 月 28 日,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同意以各发起人出资折为各发起人持有的相应股本设立 股份公司,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10,439.6032 万元。 中原电子以其拥有的截止 2000 年 12 月 31 日评估价值共 120,609,279.44 元的资产及负债,作价向中元股份出资认购中元股份 78,396,032 股股份,具体 出资包括:中原电子从事与通信产品生产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与负债、持有 100%股权的武汉中原移动通信工程公司和武汉中原电子信息公司的全部权益、 持有 63.06%股权的武汉长光电源公司权益。上述资产已经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中发评报字(2001)第 018 号评估报告评估,并经财政部财办企 [2001]687 号文确认。中原电子以货币资金 4,000.00 万元委托其余 4 家代为出 资,认购中元股份 26,000,000 股股份。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武众会内(2001)053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 出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01 年 12 月 30 日,中元股份在武汉市工商局办理了工 商设立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439.6032 万元。 (2)2015 年 5 月,终止代持关系 142 2015 年 5 月,中原电子召开董事会决定终止与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塑料城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楚天激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代持关系,并与其中的武汉塑料城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楚天 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应协议终止代持关系。与武汉楚天激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中约定将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0.62%股权转由其全资子公司新能源研究院持有(2015 年 9 月,中国电子出具 了《关于解决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对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问题 的批复》(中电资[2015]580 号),同意将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中元股份 0.62%股权收回由中原电子下属全资子公司新能源研究院持有)。 (3)2015 年 9 月,更换出资方式 2015 年 9 月,根据中原电子董事会决议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资[2015]580 号”文《关于解决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对武汉中元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的批复》,中原电子对中元股份的部分非现金出资以现 金出资予以替换。立信对上述更换出资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3、产权及控制关系 中原电子持有的中元股份 75.72%股权以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新能 源(武汉)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的 0.62%股权为中原电子合法持有。 4、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6,578.57 259,668.85 191,473.73 负债总额 114,744.40 94,493.87 46,208.54 所有者权益 191,834.17 165,174.99 145,265.19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83,812.55 99,878.27 73,951.23 营业利润 17,527.86 22,438.79 14,954.37 利润总额 17,524.66 22,425.76 14,974.07 净利润 15,545.83 19,756.87 12,644.09 5、中元股份的出资置换、评估情况 中元股份设立时,中原电子用以出资的非货币资产中,包括部分土地及地上 143 房产、长光电源 63.06%股权和武汉中原电子信息公司 100%股权未完成过户登 记办理手续。就该事项,中原电子于 2015 年 9 月召开董事会决定对出资方式进 行更换,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并按照经有权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以货币资金予以置换。 2015 年 9 月,中国电子出具了《关于解决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对武 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的批复》(中电资[2015]580 号),同意中原 电子对中元股份的部分非现金出资以现金予以替换。 2015 年 9 月,中企华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1417-05 号、中企华评 报字(2015)第 1417-04 号、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1417-03 号《评估报告》, 就部分土地及地上房产、长光电源和武汉中原电子信息公司分别进行了评估,账 面值分别为 4,865.93 万元、8,053.80 万元、7,600.45 万元,评估值分别为 7,496.13 万元、11,315.12 万元(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0,737.60 万元 (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上述评估报告已经中国电子备案。 2015 年 12 月,中原电子向中元股份支付了 25,369.05 万元货币资金,完成 了出资方式置换。出资情况已经立信出具的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出资置换系由中原电子以现金方式按未能出资到位的相关非货币出资 在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对中元股份补足出资,未损害中元股份的利益,并未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消除了因非货币出资未完成过户登记办理手续而可 能对中元股份股东和债权人产生的潜在风险,注册资本已缴足,对本次重大重组 不构成重大影响。 6、代持解决情况 中元股份设立时,发起人中除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余 4 家武汉 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塑料城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均来源于中原电子,系代中原电 子持有。 2015 年 5 月,中原电子召开董事会决定终止与上述 4 家的代持关系,并与 其中的武汉塑料城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相 144 应协议终止代持关系。与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中约定将武 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0.62%股权转由新能源研究院持有 (2015 年 9 月,中国电子出具了《关于解决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对武汉 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的批复》(中电资[2015]580 号),同意将武汉 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元股份 0.62%股权收回由中原电子下属全 资子公司新能源研究院持有)。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与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工业 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就代持终止事项达成一致。 本次交易中,中原电子作价的资产范围里,中元股份股权仅有中原电子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其 76.34%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 权利,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等任何限制、阻 滞或禁止被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导致影响中原电子注入以致于不符合重组条件的 情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 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代中原电子持 有的 23.66%股权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未来整合后的上市公司业务不构 成重大影响。 (九)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或有负债的情况 1、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系股权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宜,中原电子的债权债务仍由 其享有或承担。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或有负债。 2、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中原电子职工安置事项。 (十)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诉讼仲裁情况 145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2、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原电子不存在未决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 争议或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十一)标的资产为股权时的说明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控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的中原电子 100%股权,属于控股权。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中原电子 100%股权,相关股权权属 清晰,不存在被冻结、查封或设定质押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3、中原电子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根据工商登记文件,中原电子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4、本次交易符合中原电子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的中原电子 100%股权,无需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买权同意函,本次交易不存在中原电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前置条款障碍。 (十二)最近三年增资、转让、评估、改制情况 详见本章“一、中原电子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十三)中原电子的预估情况 本次注入的标的资产中原电子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交易价 格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确定。中原电子以资产基础法进行预估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拟置入资产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46 中原电子100%股权 828.62 245,814.60 244,985.98 29,565.60% 注:上述账面价值取自中原电子母公司报表,其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124,341.33 万元,预估价值为 245,814.60 万元,增值额为 121,473.27 万元,增值 率为 97.69%。 1、评估方法的选取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 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 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 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 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标的企业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股权交易市 场不发达,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 法评估。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投资控股公司,其集团本部主要为下属子公 司提供战略策划、并保留军工技改项目的建设资质和军工专利申请资质以及对离 退休人员进行管理。其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 们同控股公司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 公司中各公司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 根据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其公司本部为以管理职能为主的非 147 收益性单位,主要生产经营能力体现在其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评估对中原电子 集团有限公司本部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下列 7 家控股子 公司采用如下评估方法进行整体评估,经评估师分析后选择合理的评估结果作为 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 评估方法 1 武汉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51.00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2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76.34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中国电子新能源(武汉)研究院有限 3 100.00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责任公司 4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50.00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5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6 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 63.06 资产基础法 — 7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100.00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2、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 收款、存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 对账单、银行函证、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 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 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 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 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 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 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 为零。 148 原材料,由于库存原材料均为企业近期购买,较评估基准日价格变动不大, 故本次对原材料评估以经审计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评估人员通过核实相关凭证及采购合同等方式确认 后以经审计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在用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为企业于评估基准日近期购置的低值易耗 品,评估基准日尚未进行摊销,本次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评估以经审计后的账面 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企 业账面数值进行了核实,并对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确定评估值。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 报明细表在核实其流通性、持股数量后,以评估基准日该股票收盘价乘持股数量 确定评估值;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股权投资,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 产评估申报明细表,核实其投资协议、章程等,以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报表净 资产乘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对于参股公司“武汉中原印制板有限公司”:由于已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 评估人员无法履行相关评估程序,本次评估按账面值保留。 (3)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投资共计 7 项,具体如下: 持股 是否 账面金额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备注 (%) 控股 (元) 1 武汉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51.00 控股 2,020,000.00 2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76.34 控股 194,223,230.55 中国电子新能源(武汉)研究院有限责任 3 100.00 控股 20,000,000.00 公司 4 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50.00 控股 12,223,436.94 5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控股 36,973,826.35 6 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 63.06 控股 50,787,286.88 149 持股 是否 账面金额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备注 (%) 控股 (元) 7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100.00 控股 76,004,533.64 合计 392,232,314.36 对于正常经营的各家控股长期投资,按照评估准则的要求根据其所属行业、 经营状况及资产构成等选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整体评估。以被投资企业整体评估后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后确定该项 长期投资的评估值。 (4)房屋建构筑物 根据各类房屋建筑物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对 列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评估,对驻京办房屋采用收益法评 估。 收益法计算公式为:V=A×(1-1÷(1+r)n)÷r 式中:V 为房地产价值; A 为年纯收益; r 为资本化率; n 为收益年期。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 费用和资金成本。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A、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即以待估 建(构)筑物决算中的工程量为基础,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 150 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等,得到建安综合造价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 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 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 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 率×1/2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式中:尚可使用年限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和已使用年 限,结合现场勘查、房屋建筑物历年更新改造情况、房屋维护状况等综合确定。 在综合成新率确定过程中,以被估对象能否有继续使用功能为前提,以基础和主 体结构的稳定性和牢固性为主要条件,而装修和配套设施只有在基础和主体结构 能继续使用的前提下计算其新旧程度,并且作为修正基础和主体结构成新率的辅 助条件。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5)机器设备 对于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部分购置年代较早的电子设 备,直接参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 151 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11 号)规定,军工系统所属军事工厂(包括 科研单位)生产销售的应税货物应当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但对列入军工主管部门 军品生产计划并按照军品作价原则销售给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事工厂的 军品,免征增值税。由于被评估单位所生产的产品均为列入军工主管部门军品生 产计划并按照军品作价原则销售给军队,因此免征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若该 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的产品全部为免征增值税项目,则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允许抵 扣,故本次评估中设备购置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A、机器设备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 费、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 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设备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 a、设备购置价 机器设备主要依据《2015 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向生产厂家询价或从有 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对于没有查询到设备出厂价的参考最近购置的 同类设备合同价格确定。 b、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费×运杂费率 c、安装工程费:根据设备所属行业及安装难易程度确定安装工程费。 d、前期及其他费用 152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 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d、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根据本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相应期限的贷款利率 以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及资金成本之和为基数确定,对于合理工期小于半年 的,不考虑资金成本。 B、运输设备 对于运输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其他 费用。 车辆重置全价=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其它费用 其中:车辆购置税=含税购置价×购置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 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经销商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 同类车型的市场报价确定 C、电子设备 对于电子设备,重置全价一般为设备购置价。 购置价主要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 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机器设备,主要通过对该设备使用情况的现场考察,并查阅必要的设备 运行、维护、检修、性能考核等记录及与运行、检修人员交换意见后,结合对已 使用年限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行业经验统计数据,专家判定尚可使用年限后按年 限法综合测算予以评定。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B、对于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 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 153 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C、对于车辆,主要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 第 12 号令)。 首先,对有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计算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法成新 率,再根据孰低原则对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法成新率进行选择;对无强 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只计算行驶里程法成新率。 然后,通过现场勘察得到勘查调整。即: 对有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行驶里程法成 新率)+勘查调整 对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综合成新率=行驶里程法成新率+勘查调整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6)在建工程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 法进行评估。 ①未完工项目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内的在建项目,以核实后的帐面价值作为评 估值。 对于开工时间距评估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如果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 金成本,则按照合理建设工期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 有较大差异,则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工程造价调整。 (7)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待估宗地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 结合估价师收集的有关资料,考虑到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程度,各控股子公司涉及 154 的相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主要由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等。 ①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依据替代原则,就影响待估宗地的区位条件和个别 条件与所在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按照基准地价的修正体系进行区位因素和个 别因素条件进行修正,进而求得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的土地价格的方法。 ②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土地与最近类似成交土地的异同,并将类 似成交土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一种资产评 估方法。 (8)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依据无形资产评估评估准则,技术评估按其使用前提条件、评估的具体情况,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介绍 A、重置成本的确定 专利技术难以复制的特征,各类消耗仍按过去实际发生定额计算,其价格按 现行价格计算。 重置成本=研制成本+投资利息+专利费+合理利润 B、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根据专利的法定保护年限和专利已使用年限,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 虑专利所在行业的技术发展现状、更新速度、技术保密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合理 使用年限,最终确定其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合理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合理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9)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范围的递延税资产是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 155 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企业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核算内容为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评估人 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按核实后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及适用的所得税率经计算后确定评估值。 (10)负债 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 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债券和专项应付款,我们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以企业评估基准日后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 定评估值。 3、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本次评估对 6 家控股子公司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均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 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法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 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 Fi Fn (1 g) P (1 r) i 1 i (r g) (1 r)n 式中: 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156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 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ED ED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rf MRP β rc 式中: rf:无风险利率; 157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②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③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在企业盈利预测及营运资金变动分析中未考虑的资 产、负债。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 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61,460.94 万元,预估价值为 406,446.92 万元,增值额为 244,985.98 万元, 增值率为 151.7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60,632.32 万元,预估价值为 160,632.32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28.62 万元,净资产预估价值为 245,814.60 万元,增值额为 244,985.98 万元,增值率为 29,565.60%。上述账 面价值取自中原电子母公司报表,其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124,341.33 万元,预估价值为 245,814.60 万元,增值额为 121,473.27 万元, 增值率为 97.69%。 5、预估增值原因 本次评估对中原电子本部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对其控股子公司采用基 础资产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根据中原电子的组织架构, 其公司本部为以管理职能为主的非收益性单位,主要生产经营能力体现在其控股 158 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不能体现中原电子控股子公司的价值,收益法结果 更能完整体现其未来稳健收益能力。 因此,在基础资产法预估结果中,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值,主要原因为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值按成本法核算,而收益法是从其盈利能力的角度将未来的收益折 现为现时的价值。中原电子主要子公司多年来生产经营业绩良好,是我国军用通 信、导航及信息化领域整机和系统的重要供应商,市场覆盖全部五大兵种,战术 通信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具备领先优势,拥有军工信息安全整体系统研发、制造 能力,在国防信息安全领域的具有独特优势,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能全面地反映 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故实际价值远高于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二、圣非凡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60051467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700215694J 组织机构代码 70021569-4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11010670021569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500万元 实收资本 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宏志 成立日期 1999年1月8日 营业期限 199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7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8号9号楼 通信设备研发生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 经营范围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1999 年 1 月设立 1998 年 12 月 1 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作出《关于中国电子系统 工程总公司同北京希电电子系统公司合资成立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 限公司的批复》(中电资[1998]313 号),同意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以下简 159 称“系统公司”)与北京希电电子系统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希电”)共同出 资设立圣非凡。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双方以现金形式出资。 1998 年 12 月 11 日,北京天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书》((98)正验字 第 298 号),截至 1998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注册 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1999 年 1 月,圣非凡完成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系统公司 400 400 80 北京希电 100 100 20 合计 500 500 100 2、2008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7 月 14 日,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希电名称 变更为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科希电”)与系统公 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首科希电将其持有圣非凡 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系 统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圣非凡成为系统公司全资子公司,圣非凡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系统公司 500 500 100 合计 500 500 100 3、2013 年 2 月第一次增资 2012 年 3 月 28 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同意对北 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中电资[2012]136 号),同意 系统公司对圣非凡增资 25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做出决议,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为 3,000 万 元,其中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 1,200 万元;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本公积转增 586.7982 万元;以货币方式新增注册资本 713.2018 万元。 2013 年 1 月 29 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 160 告》 中证天通[2013]验字第 31003 号),截止至 2013 年 1 月 25 日,公司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 1200 万元;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 司资本公积转增 586.7982 万元;以货币方式新增注册资本 713.2018 万元,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2013 年 2 月,圣非凡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圣非凡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系统公司 3,000 3,000 100 合计 3,000 3,000 100 4、2015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7 月 22 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关于同意对北 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对公司增资 1,500 万元, 增资完成后系统公司仍持有圣非凡 100%的股权。 2015 年 9 月,圣非凡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圣非凡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系统公司 4,500 4,500 100 合计 4,500 4,500 100 5、2015 年 12 月无偿划转至中国电子 2015年10月22日,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资[2015]469 号”《关于划转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后续管理的通知》,将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持有的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股 权以其2015年6月30日账面值划转至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圣非凡股东系统公司与中国电子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 将其持有圣非凡100%股权划转至中国电子。 2015年12月,圣非凡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16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四)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圣非凡以军用通信系统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为核心业务,主要从事水下与远程 通信、危爆品拆解领域相关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是我军水下 通信、远程战略通信系统和装备的重要供应商,为部队提供水下特种通信技术体 制及其主要通信装备,整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圣非凡具备较强的通信系统总体 研制设计能力和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研制生产的产品广泛装备于海军各作战单元 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最近三年,圣非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圣非凡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29,647.04 31,852.08 21,007.54 负债合计 19,271.49 21,401.11 12,78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375.55 10,450.98 8,223.04 收入利润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总收入 2,339.80 16,003.67 13,017.40 营业利润 -590.97 3,528.76 2,018.07 利润总额 -661.20 3,508.41 2,20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61.20 2,942.92 1,825.48 (六)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圣非凡的总资产为 29,647.04 万元。主要情况如 下: 162 1、固定资产 圣非凡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圣非凡固定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 - - 机器设备 3,785.38 3,361.03 424.35 运输工具 434.18 293.00 141.17 电子设备 387.73 245.66 142.07 办公设备 155.14 2.61 152.53 合计 4,762.44 3,902.31 860.13 2、在建工程 截至2015年9月30日,圣非凡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北七家未来科技城中国电子基地 13,443.71 合计 13,443.71 圣非凡在建工程为北七家未来科技城中国电子基地项目。2014 年 2 月,圣 非凡与项目承建单位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研究院”) 签署了《房屋定制协议》,在项目一期 B 栋地上第一层局部、第三、四层定制建 筑面积 9,531 平方米的科研办公室,每平米价格 13,000 元,总价 12,390.30 万 元。 圣非凡与信息研究院约定,项目建成后,如信息研究院无法就房屋权属证书 办到圣非凡名下,则圣非凡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圣非凡单方解除协议的,信息研 究院将向圣非凡退还圣非凡已经支付的款项加该等款项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圣 非凡将房屋退还给信息研究院并按房屋使用同期的租赁市场价向其支付房屋使 用费。 3、无形资产 (1)专利 163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圣非凡现有 13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7 项目、实用 新型 6 项。 专利 专利名称 类别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权人 一种甚低频信道传 圣非凡 发明 201110013115.0 2011.9.28 2014.10.22 输流数据的方法 圣非凡 一种光纤放大器 发明 201110013114.6 2011.9.28 2014.8.13 一种降低电磁干扰 圣非凡 发明 201110011392.8 2011.6.10 2014.4.2 的方法 一种固态发射机的 圣非凡 发明 201318000021.X 2013.1.5 2015.2.4 主电路 一种无阻塞式天线 圣非凡 发明 201218000170.1 2012.3.1 2015.5.6 交换系统和方法 基于潜艇对地的超 圣非凡 快速信号的空间分 发明 201318000020.5 2013.1.5 2015.7.15 集合并处理方法 通信系统中信息的 已收到登记通知书,尚未取 圣非凡 隐蔽通信方法及终 发明 20131800396.4 得专利证书 端 实用新 圣非凡 免持式防噪对讲机 201320888864.2 2013.12.31 2014.6.18 型 实用新 圣非凡 一种消噪短波电台 201220111787.5 2012.3.22 2012.11.07 型 一种甚低频大功率 实用新 圣非凡 20132009579.9 2013.1.9 2013.7.31 发射机 型 一种应用在甚低频 实用新 圣非凡 天馈系统上的真空 20132009384.4 2013.1.9 2013.7.10 型 断路器 一种提高安防系统 实用新 圣非凡 响应速度的分布式 201220388686.2 2012.8.7 2013.3.13 型 系统 实用新 圣非凡 一种非标准机柜 201420406243.0 2014.7.22 2014.12.10 型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圣非凡拥有的专利不存在权利纠纷,质押担保或其他 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域名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圣非凡目前实际使用域名情况如下: 域名 注册人 备案号 有效期限 164 Cec-sff.com 圣非凡 京ICP备案1507号 五年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圣非凡拥有的域名不存在权利纠纷,质押担保或其他 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圣非凡并未持有任何软件著作权。 (4)商标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圣非凡并未持有任何商标权。 4、租赁房屋 2010 年 12 月 30 日,圣非凡与系统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根据租赁 协议约定,系统公司将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 8 号 1 号楼(南办公楼)1 层 16 间房屋、1 号楼(南办公楼)地下 1 层 3 间房屋、9 号楼(科研楼)、1 号楼 (职工公寓)22 间房屋无偿租赁给圣非凡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 4,205.9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0 日,圣非凡与系统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对上述房屋办理续租,续租期为 2015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0 日。 (七)主要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 况 1、业务资质与许可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圣非凡拥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武器装 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一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等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 2、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圣非凡现有的相关军工建设项目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审 批、建设、验收程序,项目建设和运营合法合规。 (八)主要子公司情况 165 圣非凡无下属子公司。 (九)对外担保、主要负债和涉及的员工安置情况 1、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圣非凡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系股权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宜,圣非凡的债权债务仍由其 享有或承担。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圣非凡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或有负债。 2、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圣非凡职工安置事项。 (十)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诉讼仲裁情况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圣非凡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2、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圣非凡不存在未决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十一)标的资产为股权时的说明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控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的圣非凡 100%股权,属于控股权。 2、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拥有圣非凡 100%股权,相关股权权属清 晰,不存在被冻结、查封或设定质押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3、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根据工商登记文件,圣非凡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166 4、本次交易符合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的圣非凡 100%股权,无需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 权同意函,本次交易不存在圣非凡公司章程规定的前置条款障碍。 (十二)最近三年增资、转让、评估、改制情况 详见本章“二、圣非凡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 (十三)圣非凡的预估情况 本次注入的标的资产圣非凡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交易价格 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 果为基础确定,圣非凡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预估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 评估值差 拟置入资产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异 圣非凡100% 10,375.55 68,212.35 57,836.80 557.43% 13,134.79 2,759.24 26.59% 55,077.56 股权 注:评估值差异=收益法评估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1、评估方法的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 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 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经分析,被评估企业适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标的企业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股权 交易市场不发达,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 用市场法评估。 (2)通过对圣非凡的收益分析,该公司目前运行正常,发展前景良好,相 关收益的历史数据能够获取,未来收益能够进行合理预测,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 评估。 167 (3)圣非凡各项资产及负债权属清晰,相关资料较为齐全,能够通过采用 各种方法评定估算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通过上述分析,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2、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它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将构成被评估单 位的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减去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圣非凡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9,647.04 万元,预评估价值为 32,406.28 万元,增值额为 2,759.24 万元,增值率为 9.31%;总负债账面价值 为 19,271.49 万元,预评估价值为 19,271.49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10,375.55 万元,净资产预评估价值为 13,134.79 万元,增值额为 2,759.24 万元,增值率为 26.59%。 3、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 算成现时价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然 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包括没有在预测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 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评估模型及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 Fi Fn (1 g) P (1 r) i 1 i (r g) (1 r)n 168 式中: 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g:永续期增长率。 目前被评估单位经营稳定,且持续经营亦是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因此,本 次评估收益期按照无限期考虑。 (2)收益预测方法 ①分析企业历史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根据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 情况确定非经营性净资产、溢余资产。 ②根据评估假设条件,本次评估采用无限年期作为收益期。对企业未来收益 分预测期和永续期二阶段。首先对企业提供的未来五年预测期的收益进行复核和 分析,并经适当的调整;再对五年以后的永续期收益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和估算。 本次评估假定 5 年之后收益水平按照第 5 年水平稳定发展。 ③对各项收入、成本与费用的预测采用比率变动分析和定量固定分析相结合 的方法。 (3)折现率的选取 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ED ED 式中: 169 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①权益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rf MRP β rc 式中:rf:无风险利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分析 CAPM 评估机构采用以下几步: A、rf 的确定:根据 Wind 资讯查询,基准日银行间国债 10 年期年收益(复 利)率为 3.2362%,故无风险利率取 3.2362%。 B、MRP 的确定:经过计算,评估机构确定当前国内的市场风险溢价约为 7.15%。 C、β 值 本次通过选定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即)指标 平均值作为参照。 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查询结果,通信设备行业可比公司平均 β=1.0742。 资本结构参考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作为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 构比率。 170 D 根据基准日的有息负债确定,E 根据基准日的每股收盘价格×股份总额确 定。 经过计算,该行业的 D/E=6.60%。 最后得到评估对象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 βe=1.1345。 D、特定风险 ε 的确定 本次评估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时,评估师分别从行业竞争、资产规模、公司资 本结构等方面对圣非凡的个别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各因素对个别风险影响综 合判断后得出企业个别风险取值。合计公司特定个体风险调整系数 ε=1.00%。 E、权益资本成本的确定 最 终 得 到 评 估 对 象 的 权 益 资 本 成 本 Ke : Ke=3.2362%+1.1345×7.15%+1.0%=12.35%。 ②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 Rd 取 1-3 年的贷款利率 4.75%。 ③资本结构的确定 在确定被评估企业资本结构时评估机构参考了被评估企业目前自身的资本 结构;结合企业未来盈利情况、管理层未来的筹资策略,确定被评估企业资本结 构为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比率。 被评估企业资本结构采用行业可比上市公司:D/E=6.60% ④折现率计算 E D WACC K e K d (1 t) ED E D ,,,,,, WACC=11.84% (4)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前述对预期收益的预测与折现率的估计分析,评估人员将各项预测数据 171 代入本评估项目的收益法模型,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评估值。 (5)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在企业盈利预测及营运资金变动分析中未考虑的资 产、负债。 (6)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被评估单位的付 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圣非凡收益法评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8,212.35 万元,增值额为 57,836.80 万元,增值率为 557.43%。 4、预估结论的分析和预估值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 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 利能力。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对于被评估企业可确指无形资产难以逐项辨认评估 作价,也未包括不可确指的商誉。资产基础法结果反映圣非凡评估基准日时点的 静态价值,对于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的增长则无法在其评估结果中合理体现。 圣非凡属高新技术企业和轻资产型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被评估单位进行评 估,是从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企业的价值是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评 估结果是基于被评估单位的规模变化、利润增长情况及未来现金流量的大小,符 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念,收益法评估结果更为合理。 5、预估增值原因 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圣非凡净资产账面值为 10,375.55 万 172 元,收益法净资产预评估值为 68,212.35 万元,评估增值 57,836.80 万元,增值 率为 557.43%,增值的原因主要是:圣非凡作为专业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制造的 军工企业,经过十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才的培养,在专用通信领域积累 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同时,圣非凡资产及业务拥有完善的运营体制、 较为稳定的产品需求,管理、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知识等均为圣非凡未来较 强的盈利能力提供了保证。 173 第六章 募集配套资金 一、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本次重组拟在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重 组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长城电脑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 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长城电脑的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8.99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票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 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引入价格调整方案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长城电脑将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 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募集 资金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 (三)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重组拟购 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按发行底价18.99元/股测算,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 421,274,354股(含421,274,354股)。(若按上述规定确定的相关认购股份数 174 量不是整数的,则向下取整数精确至个位)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长城电脑如再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按照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21,274,354股(含 421,274,354股)测算,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12.46%。 (四)股份锁定期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 让。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重组拟在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重 组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包括自主可控关键基础设施 及解决方案、空天地一体信息系统、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化、智能单兵综合信息系 统建设、卫星导航及应用、危爆品智能环保拆解系统、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 设 7 个投资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配套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自主可控关键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 140,000.00 2 空天地一体信息系统 150,000.00 3 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化 90,000.00 4 智能单兵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60,000.00 5 卫星导航及应用 100,000.00 6 危爆品智能环保拆解系统 30,000.00 7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 80,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合计 800,000.00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 额,新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 解决不足部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根据市场 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175 换。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中国电子切实贯彻国家战略,实现信息安全及自主 可控业务全面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相关产业的聚合快速发展,将新上市公司打 造成为自主可控计算的重要载体,军民融合的信息安全重要平台;同时,可以改 善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提高本 次重组的整合绩效。 (一)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切实贯彻国家战略,进一步打造自主可控计算的重要载体,军民融合的 信息安全重要平台 中国电子是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和军工电子的国家队,依托其总体战略,肩负 保障国家第五疆域安全、打造中国网络安全长城的重要使命。围绕打造自主可控 计算的重要载体,军民融合的信息安全重要平台,整合后的公司将在发挥现有四 家公司在自主可控计算、军工通信等方面的优势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本次配套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贯彻国家战略,实现信息安全及自主可控业务全面发展的 战略目标,实现第五疆域信息安全和军民融合发展并成为国内领先的自主可控基 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2、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防建设,强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十八大明确指出加强军民融合发展,军民融合深入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在军 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为加快推动军民融合在若干领域实现破 题,国防科工局 2015 年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融合深 度发展 2015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步出台,明确“以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 度发展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完善政策为支撑,在加强规划引导、扩大 军工开放、推进军民资源共享、促进军民用技术转化和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方面, 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务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一些关键和瓶颈问题,推进军民 融合深度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军队体制 改革,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 176 发展结合起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不断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进行股份 制改造并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增强军工企业经营活力和资源配置能力,以推 动军工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中国电子作为我国电子产业的骨干力量,肩负信息装备现代化建设的神圣使 命和发展信息经济、建设信息强国的历史重任。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将投向军 工和军民融合技术改造项目,内容覆盖第五疆域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基础设施及 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军队国防信息化建设。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 融资功能,在提升中国电子军工资产证券化率的基础上,利用上市平台为军工和 军民融合项目建设任务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防建设,为第五 疆域安全拓宽融资渠道,为自主可控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断 提升信息装备设计、研发、制造水平,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军民融合深度 发展能力。 3、通过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构建国家信息安全生态环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作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整合后公司 有望形成产业链深度协同的网络空间安全与自主可控基础设施及整体解决方案 的专业产业集群,从而可以面向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建构本质安全与过程安全 并重的,兼顾信息安全和自主可控的国家信息安全生态环境,促进国家新型作战 能力的形成和进化并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迫切需求。 4、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幅提升收入和盈利水平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是对整合后公司的有力支持,新上市公司将 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业务范围和产品线,全面提升资产质量和综合竞争力。项目全 部实施后,新上市公司在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将有极大突破,而各业务板 块的协同发展,将进一步提高新上市公司的投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盈 利能力。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收入规模将超过 100 亿元,新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大幅度提升,实现全体股东的共赢。 (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177 本次交易完成并按计划补充流动资金后,新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 低,同时,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有所提高,抵御流动性风险能力增强。 本次交易完成并按计划补充流动资金后,新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 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新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2、降低债务融资需求,减轻财务负担 根据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备考数据(不考虑配套融资),2014年及2015年 1-9月,利润总额分别为 43,643.37万元、30,633.31万元,利息支出分别为 8,826.39万元、5,850.23万元,利息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22%、 19.10%,占比较高。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可降低债务融资需求,对减轻上市公司的财务负担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提高整合效率,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4家公司的整合,整合完成后,随着业务和规模的进 一步扩大,新上市公司在运营发展方面将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通过部分配 套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新上市公司实现资本结构、债务结构合理化, 提高整合效率,有助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为新上市公司未来的发 展奠定基础。 178 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一)新上市公司定位 本次重组涉及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合并,注入优质军工企业中原电子、圣非 凡,同时置出不符合整合后公司定位要求且亏损的资产冠捷科技,并通过募集资 金实现相关产业的聚合快速发展,原有上市公司的业务将全面重塑。 整合后的公司,将成为中国电子自主可控计算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子军民融 合的信息安全重要平台;依托中国电子总体战略,抓住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趋势 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机会,持续打造和发展该载体和平台。 未来整合后公司定位成为,以保障国家第五疆域(网络空间)安全为目标, 成为面向军队国防、国家关键领域及重要行业的,自主可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关 键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运营商。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将是整合后公司着重发展的领域:自主可控 关键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空天地一体信息系统、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化、智能单 兵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卫星导航及应用、危爆品智能环保拆解系统、特种装备新 能源及应用建设等项目。 (二)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 1、军工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我国军队信息系统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及服务商,着重我 国网军建设、自主可控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主战武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 等方面。 在网军建设方面,通过自主可控关键设施、解决方案及服务,开展网络攻防 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为保障我国第五疆域安全提供服务。 在自主可控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主战武器方面,以自主可控关键软硬 件为基础,建设空天地一体信息网络,连接单兵、智能化武器主战装备及指挥系 179 统,形成一体化协同作战能力,成为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主战武器装备的 重要提供商。 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方面,通过构建海洋立体监测网络,及时、准确地获取 和利用海洋信息,提升我国深海通信与探测能力,为提高我国海洋安全做出重要 推进作用。 2、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 商,重点发展自主可控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未来向云计算服务运营拓展。 主要体现如下三个方面: 成为行业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整合后公司将在自主可控基础设施等方面具 有较强业务能力,依托自身和中国电子集团的支持,在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形成 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 成为信息安全云计算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整合后公司将形成完整的自主可控 云计算解决方案能力,包括基于 ARM 架构的私有云/混合云,前端和后台系统。 通过整合后公司自主可控云计算解决方案能力,为客户提供保障信息安全的政务 云等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 基于在云解决方案上的能力,未来向云服务运营商拓展。未来整合后公司将 通过信息安全主业的积累,向信息安全云计算服务商方向拓展。并且充分利用现 有优势,整合数据资源,为未来实现数据运维,成为服务运营商奠定坚实基础。 3、军民融合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高度融合的军民融合发展平台,基于军工技术优势,结合 募投项目,实现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实现军工及民用业务的协同共进。 整合后公司未来着力发展的众多军民融合产业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网络安 全及信息化:重点行业信息化基础设施、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等;通信领域: 特种领域、应急指挥系统、海洋信息安全等;北斗卫星导航及应用:导航及位置 服务运营、车联网、授时装备及服务等;新能源设备及器件:锂电池、充电桩等; 180 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灾备系统等。 二、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重组涉及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合并,并注入优质军工企业中原电子、圣 非凡,同时置出不符合整合后公司定位要求且亏损的资产冠捷科技,整合后的公 司,将成为中国电子自主可控计算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子军民融合的信息安全重 要平台。 根据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 公司2014年、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数据(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项目 重组前 备考 重组前 备考 营业利润 -51,520.23 21,638.64 -42,305.67 32,741.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3,639.07 20,147.88 5,772.37 28,592.02 净利润 每股收益 -0.10 0.07 0.04 0.10 在完全不考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产生的一系列协同效益的前提下,上市公 司 2014 年营业利润从-4.23 亿元增加至 3.27 亿元,2015 年 1-9 月营业利润从 -5.15 亿元增加至 2.16 亿元,同时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实现了相应地增厚。 本次交易注入军工资产后,新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实现大幅提升。根据交 易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国电子保证本次注入资产的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具体的 每年承诺净利润数将以第二次董事会时另行签署的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 的补充协议为准。 同时,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00亿元,拟使用 配套募集资金投入65亿元。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包括自主可控关键基础 设施及解决方案、空天地一体信息系统、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化、智能单兵综合信 181 息系统建设、卫星导航及应用、危爆品智能环保拆解系统、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 用建设7个项目。上述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收入规模将超过100亿元,新上市 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大幅度提升。 综上,在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达 产、重组业务整合所带来的协同效益等因素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 升。因此,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实施转型升级,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目前仅能根据现有财 务资料和业务资料,在宏观经济环境基本保持不变、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等 假设条件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初步分析。上市公 司将在本预案出具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做 出决议,并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长城电脑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一期备考数据中关联交易情况相比备考前长 城电脑、长城信息及两个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汇总数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重组前 备考 期间 类别 关联交易金 占营业成本 关联交易金 占营业成本 额 比例 额 比例 采购商 2015 年 1-9 月 品、接受 519,689.70 9.82% 37,602.77 7.43% 劳务 采购商 2014 年 品、接受 931,435.61 12.12% 44,872.82 6.84% 劳务 关联交易金 占营业收入 关联交易金 占营业收入 期间 类别 额 比例 额 比例 出售商 2015 年 1-9 月 品、提供 186,392.24 3.60% 15,508.68 2.50% 劳务 出售商 2014 年 品、提供 239,060.29 3.15% 16,752.96 2.05% 劳务 根据上表,本次重组将有效减少整合后公司的关联交易。2015 年 1-9 月及 182 2014 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备考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37,602.77 万元、 44,872.82 万元,较重组前关联交易金额下降 482,086.93 万元和 886,562.79 万 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7.43%和 6.84%,较重组前下降 2.39%和 5.2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备考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5,508.68 万元、16,752.96 万 元,较重组前关联交易金额下降 170,883.56 万元和 222,307.33 万元,占同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为 2.50%和 2.05%,较重组前下降 1.10%和 1.10%。 四、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长城电脑、长城信息与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实质同 业竞争。本次交易中,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合并的同时,中国电子向长城电脑注 入了国防军工行业的标的资产中原电子和圣非凡,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规范措施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中国电子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未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任何与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及其控股企业现有业务构成实质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 活动,与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及其控股企业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情形。长城电 脑与其控股香港上市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置出长城电 脑)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不会以控股、参股、联营、 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任何形式,直接、间接或代表任何人士、公司或单位 在任何地区,从事与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实质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本公司保 证不利用控股地位损害长城电脑及长城电脑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控股 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外的控股企业发现任 何与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 183 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长城电脑,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 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 4、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放弃上述竞争性新业务机 会且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以外的控股企业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长城电 脑或其控股企业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以外的 控股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长城电脑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选择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除 长城电脑以外的控股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5、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除长城电脑外的控股企业拟转让、 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主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除 长城电脑外的控股企业将向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 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 让权。 6、自本承诺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因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企业因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7、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长城电脑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 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长城电脑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五、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长城电脑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未考虑 因提供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影响): 单位:万股 重组前 重组后 重组后 股东 原持股 本次认购 重组后 原持股数 持股比 比例 股份数 持股数 例 长城科技股份 71,364.79 53.92% - 71,364.79 21.11%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 - - 43,455.73 43,455.73 12.85% 184 湖南计算机厂 - - 614.05 614.05 0.18% 有限公司 配套融资认购 - - 42,127.44 42,127.44 12.46% 者 长城电脑其他 60,994.60 46.08% - 60,994.60 18.04% 中小股东 长城信息其他 - - 119,557.45 119,557.45 35.36% 中小股东 合计 132,359.39 100% 205,754.67 338,114.06 100%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均由中国电子控制,为中国 电子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15,434.57万股,持股比例为34.14%。 六、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特点分析 本次重组拟注入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国防军工行业,主营军工电子和军工电 子配套及相关业务,其中军工电子配套及相关包括应用电子业务和能源业务。 (一)行业特点 国防军工行业是包括兵器、船舶、航空、核工业、航天、军事电子等相关产 业在内的高科技产业群,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国防军工行业的军工业务,具有涉及国防安全和保密性等特点,国家对承制单位 采取军用装备生产资格许可管理,同时军工行业实行军用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双轨 制。军品是用于满足军事需求的特殊产品,军品生产有特殊的标准和规范,在生 产设备、工艺工序、人员结构和管理方式方面具有特殊性。军品市场的市场容量 和发展方向取决于:1)国际国内的政治局势、宏观经济状况等因素;2)国家 国防政策、军品采购体制定价体系改革、军事训练及作战需求。 (二)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1、军工电子 标的公司的军工电子业务主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 局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此外,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CEANDI)是行业的主要 自律性组织。 185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作为中国主管国防科技工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其主要职 责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涉军企事业单位服务。研 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 建设、军转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军工电 子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CEANDI)是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各类装 备和服务的国内军工企业、研究院(所)、学校和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民用 企事业单位等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中国国防工业 企业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国防科 技工业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致力于在推动国防工业企业发展改革、管 理创新和技术进步中,在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任务和产业经济活动中提 供服务,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军工电子配套及相关业务 (1)应用电子 标的公司应用电子主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我国工业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 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 自主创新,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 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 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 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2)能源业务 标的公司能源业务所在行业主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际环境保护总局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规划、战略 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 测行业日常运行;国际环境保护总局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 186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资质管理及质量标准 1、军工电子 由于军工业务涉及国防安全和保密,国家对承制单位采取军用装备生产资格 许可管理。所有参与军品生产的企业必须获得“四证”,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 可证、国家保密体系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认证、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 (GJB9001A-2001)和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 军工行业实行军用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双轨制。军工产品是用于满足军事需求 的特殊产品,军工产品生产有特殊的标准和规范,在生产设备、工艺工序、人员 结构和管理方式方面具有特殊性。目前主要的标准是国家标准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军用标准 GJB9001A-2001《军工产品质量体 系认证证书》。 2、军工电子配套及相关业务 应用电子:应用电子业务运用于电力系统,电力行业对电力自动化产品执行 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对进入电网运行的产品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和产品检测。 能源业务:锂电池方面,其客户领域的设备制造商需要对电池厂家的资产规 模、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企业需要通过行业或主管部门的第三方认证。 铅酸电池方面,生产单位需符合工信部制订的《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本)》,同时需通过环保部和工信部的准入核查,取得行业准入和生产许可方能 生产。 (四)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导向 颁布时间 部门 法规名称 《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 1994 年 4 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06 年 2 月 工业委员会 -2020 年)》(国发〔2005〕44 号)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 2007 年 6 月 员会、发展改革委和国 《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 资委 2009 年 3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187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 2010 年 3 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 《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 2010 年 10 月 会 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0 年 10 月 国务院 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 2011 年 12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 2013 年 9 月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5 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 2015 年 4 月 国防科技工业局 划》 2015 年 5 月 国务院 《中国制造 2025》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2015 年 10 月 中央委员会 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国 家 民 用 空 间 基 础 设 施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2015 年 10 月 国防科技工业局 (2015-2025 年)》(发改高技[2015]2429 号) 2015 年 11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2015 年度)》 2016 年 1 月 中央军事委员会 《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 (五)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2009 年,国务院发布的《装备制造业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当前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包括“结合国防军工发展需要,以航空、航天、 舰船、兵器、核工业等需要的关键技术装备,以及试验、检测设备为重点,推进 国防军工装备自主化。发挥军工技术优势,促进军民结合。”2011 年,国家发改 委、科技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的《当前优先发展 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将通信领域作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十八大三中全会中,中央提出“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 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军事理论,加强军事战略指导,完善新时 期军事战略方针,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 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014 年 9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发展新趋势和推进我国军事创新进行 第十七次集团学习,会上总书记提出了三点关于中国军队未来发展重点方向:1) 树立信息化战争的思想观念;(2)树立诸军兵种一体化联合作战的思想观念;(3) 改变固守部门利益的思维定势,树立全军一盘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观念。这三 188 点发展方向核心思路是军工信息化,限制我国军工信息化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如何 实现各军中之间互联互通,此次会议中所提出的发展重点就是建立全国联合作战 体系、进行实现军工信息化的大发展。 2016 年 1 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要求以领 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为重点,协调推进规模结构、政策制度和军 民融合深度发展改革;到 2020 年前,努力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 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另外,解放军陆军领导机构、火箭军、 战略支援部队近日正式成立,成为我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2)国际局势与周边战略形势日益复杂 美国作为全球军事超级大国,已开始了重返亚太的战略调整与布局。美国力 图减少国防预算开支,以灵活弹性的策略应对不可预知的全方位威胁。由于美国 将加强在亚太地区的军事部署,因而亚太地区将日渐成为全球军事互动的重心。 在中国崛起以及美国实施重返亚太战略的背景下,中国的周边安全环境延续了合 作与冲突共存的总体格局,但是稳中有变。这主要变现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领土 海洋权益争端升温,周边军事压力增大,安全隐患和不确定因素增多。日益复杂 的国际局势与周边战略形势对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保卫国 家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然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任务,面对现 状,军队装备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必须加快,装备建设的需求也将逐年增 加。 (3)我国军费开支持续增长且结构性不断优化 近年来中国军费支出的较快增长成为推动中国军工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国 内主要军工集团在传统的军转民业务的基础上,也正加速产权、结构等方面的深 化重组,军工资产的证券化成为主要的调整方向。 为树立和保持我国的大国地位、提高应对周边环境变化能力,必须加大国防 投入力度。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国防投入,2015 年中央本级国防支 出预算达到 8,868.98 亿元,同比增长 10.1%。尽管我国国防费用持续增加,但 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仍然很大,2014 年我国国防费用占 GDP 比重约为 1.3%,西 189 方大多数国家都超过 2%,美国和俄罗斯更是超过 4%。未来我国军费还有较大 的提升空间,未来国防预算还会持续增加。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指出要深化国防和 军队改革,提出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兵种 比例、官兵比例、部队与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未来人员费用所占 的比例将逐步下降,加之国防开支的稳步增加,未来我国的国防预算在军事装备 开支方面的比例也会相应的提升,重点将投向高新技术装备,以实现我国军队信 息化的要求。 (4)信息化战争趋势推动武器装备信息化 “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国防信息安全建设被提上全面 深改日程,国家安全法等法规的出台,正式以法律角度保证我国国防安全和经济 安全。随着规划的逐步落实,国防信息安全建设也将步入快速发展期。信息化技 术是本次军事改革的根本推动力,军事改革的推进又加速了对信息化装备列装的 需求。2015 年 5 月我国发表的《中国国防白皮书》指出“世界新军事革命深入 发展,武器装备远程精确化、智能化、隐身化、无人化趋势明显,太空和网络空 间成为各方战略竞争新的制高点,战争形态加速向信息化战争演变”。信息化已 经成为贯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主线。根据国际发展经验,未来军事装备将 成为国防投入的重点,这将为军工企业带来新的机遇。 (5)战略支援部队成立,信息化进一步提速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在北京正式成立。中国 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我军新质作战能力 的重要增长点和决胜未来战争的关键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主要是 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都很强的各类保障力量进行功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 新成立的战略支援部队可能包括情报、技术侦察、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战 五大领域。我国国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落地,军队信息化建设加速。 2、不利因素 (1)国际先进技术封锁 190 军工行业属于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军工产品要求高技术、高质量、高 可靠性。由于政治因素,西方等发达国家在先进技术方面对我国进行严格封锁, 造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加大了技术更新的难度。 (2)国内制造业水平限制 在军工元器件制造水平方面,发达国家依然保持领先地位,部分元器件、原 材料尚依赖进口,国内加工工艺水平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系统的整体性能, 国产产品的技术水平提升受到一定限制。 (六)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军用项目和民用项目共用许多基础技术,但由于军用项目和民用项目的具体 需求不同,非军工企业即使有先进的技术,但与国防系统的需求不一致,也就不 具备进入国防市场的条件。 技术的选择性是以调研和论证为依据,以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 系统性和可靠性为基础。一项技术能否用于军事,不是以经济效益为决定因素, 而是取决于其可靠性,其次才是适用性和先进性。可靠性是军品生产的特定要求, 对于非军工企业来讲,要想进入国防产业,就必须首先满足军品对特定知识和技 术的要求。 军品生产有特殊的标准和规范,同时又与经验的积累和工艺条件的形成分不 开,实行军用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双轨制。非军工企业进入军工行业,要对企业的 生产设备、人员结构和管理方式进行相应的改进,成本高昂。同时,由于民用产 品的技术指标和军品标准的差异,极易出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一旦按照军 品要求检验不合格,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损失。 2、资质壁垒 军工行业涉及国防安全和保密,对承制单位实行生产资格许可管理。参与军 品生产的企业必须获得“四证”,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国家保密体系二 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认证、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及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 191 获得上述资质需经过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并满足较高的条件。基于技术研发难度 大、取得军工资质及产品型号立项、定型要求严格且所需周期较长等原因,军事 通信行业呈现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国内潜在竞争手较难进入或需要较长时间才 能进入,由于国际先进军用技术的技术封锁和军品禁售的制约,国外竞争性产品 进入国内军方的可能性较小。 3、信息壁垒 在信息获取渠道方面,非军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存在信息壁垒。由于军品科 研生产具有高度保密性,军品的需求方向和科研生产法规,主要通过军工管理体 系的行政渠道进行发布,大多数体系外的企业无从了解军工技术和产品需求的信 息。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对非军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形成障碍。 (七)行业的发展情况 1、军工电子 现代战争对于信息化的要求日益提高,世界各国对于信息化武器装备的投入 均有所增加,美国等发达国家已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的信息化,提高军队信息化 作战能力是我国国防建设的当务之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以及国际、 周边政治局势的日趋复杂,我国日益重视国防建设,着重加强军队现代化和信息 化建设,大幅增加在军事电子领域的投入,大力发展先进的军事电子产业,为军 事电子领域带来发展机遇。目前,我国军队信息化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 期,2015 年 5 月发布的《中国的军事战略》白皮书提出,“以国家核心安全需求 为导向,着眼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努 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不断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 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网络空间是经济社会发展新支柱和国家安全新领域。加快 网络空间力量建设,提高网络空间态势感知、网络防御、支援国家网络空间斗争 和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遏控网络空间重大危机,保障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维 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6 年 1 月 1 日,中央军委发布《中央军委关于深化 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 意见》给出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总体目标和时间表。 随着军改推进,中央将不断提高武器装备信息化自动化建设的要求,提高军 192 队实战效率及能力,未来对高新科技武器的需求将会批量上升,海军舰艇、网络 通信、计算机、电子、雷达等领域的投资规模也会加大。2015 年中国国防支出 预算总额为 8,868.98 亿元,较 2014 年同期增加 10.1%,中国军费已连续 5 年 呈两位数增长,其主要用于加强国防科研和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发展。尽管我军 信息安全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我国在信息安全上的投入和装备情况与美 国和欧洲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明显差距,军事电子开支占国防开支比例较低。 2、军工电子配套及相关业务 (1)应用电子 配电自动化智能化行业、北斗行业近年快速发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已逐步 建立,北斗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价值链,未来应用电子行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进一步为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能源业务 锂电池: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预 计,2015 年我国锂一次电池的产量将达到 45 亿,主要应用在智能电表、智能水 表等智能表领域。锂二次电池方面,国内锂二次电池行业产能处于产品供不应求 的局面,尤其在在中高端产品市场,而在低端市场由于补贴力度下降和国家推广 技术规范存在结构性过剩。 铅酸电池:2013 年《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 把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作为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行业进入整合 期。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 1、军工电子 现代陆、海、空、天、网多维战争形态的快速发展,使得国家、国防信息化 建设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国防信息化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而自主可控是国防信息化建设最关键的环节。 现阶段我国信息关键设备、技术及服务大部分都依赖国外进口,据工信部统 193 计数据,2015 年 1-6 月,中国电子信息产品的进口额为 2,447 亿美元,特别 是技术专利、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基础软件等方面与国外差距比较明显,我 国推进自主可控国产化替代势在必行。 随着国家对于自主可控意识逐渐加强,我国为实现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出台 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自主可控产业的发展。不断投入研发力量推动和开发基于国 产核心技术的信息化装备及系统,提升国防信息化自主可控能力,将自主可控和 软硬一体的安全作为重心,未来,更多的自主可控与软硬一体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将进一步应用到军工、政府等领域。 随着国防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我国军事电子设备将面临大规模升级换代 及自主可控的实现。中国国防支连续 5 年两位数增幅表明,未来我国的国防预算 在军事装备开支方面的比例也会相应的提升以实现我国军队信息化的要求。未 来,军费中用于信息化装备采购的经费处于持续加大趋势。 2、军工电子配套及相关业务 (1)应用电子 我国的配电网及配电自动化技术水平仍然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是我国电 网建设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为自动化水平低,配电网基础数据差,信息化手段 落后。“十二五”期间,国家大力建设智能电网,全面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 实现电网各环节智能化建设的协调有序快速推进,用电环节智能化投资迅速增 长。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配电网建设迎来发展机遇,2015 年 7 月 6 日,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 体系。 北斗应用方面:近两年中国北斗产业发展迅猛,形成了完整的产业价值链。 目前技术水平上,北斗的精度与 GPS 的精度相差不大。随着北斗发展开始提速, 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等相关部门不断出台北斗产业的扶持政策,推动北斗进 一步产业化发展。 (2)能源业务 194 ①锂电池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使得锂二次电池供不应求、原材料上涨。锂二 次电池的发展将取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能力、生产成本;锂一次电池方面, 行业发展平稳,主要应用于水表、电表、以及军用特种领域,国内厂商竞争加剧, 利润空间越来越低,但市场需求比较稳定。 ②铅酸电池 国家将铅酸蓄电池作为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对铅酸电池实行了行 业准入制度。行业政策加强了产能总量控制和排放总量控制,产能受到限制,行 业进入整合期。 195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换股合并、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不可分割交易的风险 本次换股合并与长城电脑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不可 分割,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 和实施以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 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该风险。 (二)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考虑到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较多,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尚 需获得监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本次重组存在因上述因素导致上市公司在 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6 个月内未能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重组方 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批风险 本次合并已分别取得长城电脑董事会和长城信息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获得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中国证监会 196 的核准、商务部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以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同意等多项 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截至本预 案签署日,上述待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合并能否完成上述待审批事项,以及 完成该等待审批事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与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可以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 13.04 元/ 股,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长城电脑之股份;长城信息异议股东可以要求现 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 息调整后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 24.09 元/股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长城信息之股份。 如本次重组未能取得相关方的批准或核准,导致本次换股合并最终不能实 施,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不得行使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长城信息异议股东也不 得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有效申报期内申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 须在现金选择权有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收购请求权和现 金选择权申报均为无效。若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时长城电脑的即期股价高于收购 请求权价格,长城电脑异议股东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使其利益受损;若长 城信息的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时即期股价高于现金选择权价格,长城信 息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使其利益受损。 此外,投资者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或现金选择权还可能丧失未来长城电脑股 价上涨的获利机会。 (五)强制转股风险 本次合并需取得出席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各自参会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对各自公司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包括在其各自股东大会上投反 对票、弃权票或未出席股东大会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的股东。在实施本次合并 197 方案时,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所持股份及现金选择权提供 方所持股份将按照确定的换股比例被强制转换为新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对于已 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长城信息股 份,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新上市公司的股份,原在长城信息股份上设置 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换取的相应的新上市公司股份上 继续有效。 (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 终作价根据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进行 评估而出具的、且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论来确定。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工作 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描述及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仅 供投资者参考之用。上述预评估数据可能与最终的审计、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 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七)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利润补 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包括实施完成当年。如果本次交易于2016 年实施完成,则中国电子对应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如 果本次交易于2017年实施完成,则中国电子对应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7年、 2018年、2019年;以此类推。若中原电子和圣非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净利 润承诺数,中国电子将相应承担补偿责任。关于具体补偿原则和计算公式,请详 见本预案“第一章 交易概述/三、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对方中国电子根据中原电子和圣非凡下属各业务板块运营情况以及未 来几年内的业务发展规划,保证中国电子承诺,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 198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具体的每年承诺净利润数将 以第二次董事会时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的补充协议 为准。 虽然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已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考虑到未来行业发 展、市场竞争和政策变化等存在不确定性,仍不排除存在中原电子和圣非凡实际 盈利未能达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中所约定业绩承诺的风险。 (八)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长城电脑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根据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底价18.99元 /股计算,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21,274,354股 (含421,274,354股)。 受经营、财务状况变化及监管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配套融资发行能否顺 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配套融资发行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 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募投项目的实施。若采用上述融资 方式,将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 (九)债权债务转移风险 本次合并涉及长城信息债权债务的转移,其中债务的转移须取得债权人的同 意。合并双方将积极争取长城信息的债权人对于本次合并的同意,然而能否能取 得全部债权人的同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将在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合并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 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将应债权人的要求依法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尽管合并双方将积极向债权人争取对本次合并的谅解与同意,但 仍然存在可能会有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相关风险,特提请投 资者注意。 二、本次交易后新上市公司的相关风险 (一)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199 本次重组完成后,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并正常运作之前,新上市公司将可能存在因内部控制制 度的不完善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重组整合风险 本次合并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产品类型将大幅增加,且由于长 城电脑、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各业务板块分布于不同的地理区域,涉及 下属子公司较多,进一步增加了内部组织架构整合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新上市公 司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项业务的整合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此外,长城电脑、 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在合并前均拥有完整的人员编制,新上市公司需要 根据新的业务和管理架构进行人事整合,在短期内实现采购、生产、销售、人事、 管理等各方面的有效整合需要时间,协同效应的发挥可能在短期内无法达到预 期。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既确保新上市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控制力 又保持上述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新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新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 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 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新 上市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00 第九章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相关主体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重组属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经切实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防止本次交易对股价造成波动,交易双方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 格的保密措施,及时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重组过程中,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了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资产定价公平性和公允性 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 终交易价格将以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 础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股份锁定安排 (一)换股合并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换股合并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应变更为长 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取得 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换股合并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 相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换 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201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以资产认购的长城电脑新增股 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三)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 让。 (四)维护股价稳定的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 将在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其换股价格的,则以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36个 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五)其他情形 中国电子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中国电子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盈利预测与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中国电子对标的公司在本次重组实施 完毕后的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承诺。 202 交易对方中国电子根据中原电子和圣非凡下属各业务板块运营情况以及未 来几年内的业务发展规划,保证本次注入资产的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 中原电子、圣非凡具体每年的盈利预测数及中国电子的盈利承诺数将以经国务院 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会计师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等为基础并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最终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一章 交易概述/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十一)标 的公司的利润补偿安排”。 五、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东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收购请求 权提供方向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长城信息 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第一章 交易概述/二、本次 交易具体方案/(四)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六、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 提供便利,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203 第十章 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在最近 12 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资产 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 204 第十一章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及股票买卖核查情况 一、连续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 (一)长城电脑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长城电脑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计算机指、深成指数波动情况 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长城电脑收盘价 深成指数 日期 计算机指(399363) (元/股) (399001) 2015 年 5 月 20 日 17.00 8053.57 15337.08 2015 年 6 月 17 日 21.54 8754.68 17405.57 涨跌幅 26.71% 8.71% 13.49% 长城电脑股票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26.71%,扣除深成指数上涨因 素后,波动幅度为 13.22%;同时,扣除计算机指上涨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18.00%。 长城电脑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二)长城信息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长城信息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计算机指、深成指数波动情况 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长城信息收盘价 深成指数 日期 计算机指(399363) (元/股) (399001) 2015 年 5 月 20 日 33.30 8053.57 15337.08 2015 年 6 月 17 日 34.88 8754.68 17405.57 涨跌幅 4.74% 8.71% 13.49% 长城信息股票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4.74%,扣除深成指数上涨因素 205 后,波动幅度为-8.75%;同时,扣除计算机指上涨因素后,波动幅度为-3.97%。 长城信息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合并双方及合并双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经办人员,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相关人员,交易对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 办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员,以及上述人员 的直系亲属(以下简称“相关人员”)对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情况进行 了自查,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即 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内”)。上述相关人员就自查期内是否进 行买卖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 根据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查询相关情况,相关人员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情况如下: (一)长城电脑 在自查期内,长城电脑董事钟际民累计买入长城信息股票 8,600 股、累计卖 出长城信息股票 8,600 股。 在自查期内,长城电脑董事会秘书郭镇累计买入长城信息股票 10,600 股、 累计卖出长城信息股票 10,600 股。 钟际民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钟际民在 2015 年 9 月 10 日才知晓长城电 脑、长城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本人最后一次交易长城信息股票日 期为 2015 年 6 月 5 日,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停牌,自 查期内,本人钟际民买卖所持长城信息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本人根据市场的 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内幕信息。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206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郭镇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郭镇在 2015 年 9 月 10 日才知晓长城电脑、 长城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本人最后一次交易长城信息股票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14 日,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停牌,自查期 内,本人郭镇买卖所持长城信息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本人根据市场的独立判 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长城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内幕信息。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就钟际民、郭镇在自查期间内买卖长城信息股票的情形,长城电脑说明如下: 钟际民、郭镇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前不知晓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停牌,其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系其基 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进行,该等股票买卖行为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任何 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长城信息 在自查期内,长城信息董事黎军累计买入长城电脑股票 4,000 股、累计卖出 长城电脑股票 4,000 股。 在自查期内,长城信息监事张葵累计买入长城电脑股票 4,800 股、累计卖出 长城电脑股票 4,800 股。 在自查期内,长城信息总法律顾问许明辉累计买入长城电脑股票 8,000 股、 累计卖出长城电脑股票 5,500 股。 在自查期内,长城信息项目经办人员张晗累计买入长城电脑股票 7, 900 股; 累计卖出长城电脑股票 17,100 股。 在自查期内,长城信息董事朱姗姗之配偶廖可庆买入长城电脑股票 100 股、 卖出长城电脑股票 100 股。 在自查期内,长城信息独立董事余新培之配偶鲍玲买入长城电脑股票 2,000 207 股,未卖出长城电脑股票。 黎军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黎军在 2015 年 12 月 4 日才知晓长城电脑、 长城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本人最后一次交易长城电脑股票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13 日,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停牌,自查期 内,本人黎军买卖所持长城电脑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本人根据市场的独立判 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内幕信息。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张葵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张葵在 2015 年 12 月 4 日才知晓长城电脑、 长城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本人最后一次交易长城电脑股票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12 日,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停牌,自查期 内,本人张葵买卖所持长城电脑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本人根据市场的独立判 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内幕信息。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许明辉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许明辉在 2015 年 12 月 4 日才知晓长城电 脑、长城信息本重大资产次重组的具体事宜,本人最后一次交易长城电脑股票日 期为 2015 年 6 月 4 日,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停牌,自 查期内,本人许明辉买卖所持长城电脑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本人根据市场的 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内幕信息。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张晗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张晗在 2015 年 9 月 10 日才知晓长城电脑、 长城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本人最后一次交易长城电脑股票日期为 208 2015 年 4 月 30 日,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停牌,自查期 内,本人张晗买卖所持长城电脑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本人根据市场的独立判 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行为,本人并不知晓任何关于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内幕信息。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廖可庆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廖可庆未参与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 关决策,也未从本人配偶朱姗姗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信息,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系本人基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进行, 该 等股票买卖行为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鲍玲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鲍玲未参与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决 策,也未从本人配偶余新培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相关信息,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系本人基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进行, 该等股 票买卖行为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就黎军、张葵、张晗、许明辉在自查期间内买卖长城电脑股票的情形,长城 信息说明如下:张晗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前不知晓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 关信息,黎军、张葵、许明辉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不知晓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信息,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停牌,其上述股 票买卖行为系其基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进行,该等股票买卖行为未利用任何内幕 信息,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就长城信息董事朱姗姗之配偶廖可庆、长城信息独立董事余新培之配偶鲍玲 209 在自查期间内买卖长城电脑股票的情形,长城信息说明如下:鲍玲、廖可庆未参 与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决策,也未从其配偶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 得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鲍玲、廖可庆买卖长城电脑股票的行为系 鲍玲、廖可庆基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进行, 该等股票买卖行为未利用任何内幕信 息,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中国电子 在自查期内,中国电子自查人员配偶马晓华卖出长城电脑股票 20,000 股。 马晓华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人马晓华未参与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 关决策,也未从本人配偶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信息,本人卖出长城电脑股票的行为系本人基于二级市场独立判断进行, 该 等股票卖出行为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本人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至长城电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之日的 期间,不再买卖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票。” 就中国电子自查人员配偶马晓华在自查期间内买卖长城电脑股票的情形,中 国电子说明如下:中国电子自查人员配偶马晓华卖出长城电脑股票 20,000 股。 (四)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权益投资交易部及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 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自主买卖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股票的行为。根据上 海证监局《关于推动上海辖区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指导意见》规 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不得交易因投资银行列入限制名单的权益类证券,但进 行 ETF 等组合投资,以及进行避险投资且能够有效证明与其业务部存在利益冲 突的除外。”及海通证券《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规 定:“公司自营部门在进行二级市场买卖权益类证券之前(包括融出证券买卖部 门买卖融券标的证券前),应通过业务信息隔离墙系统查询是否属于本管理办法 限制自营买卖的证券品种(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 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 210 交易除外,自营部门从事豁免限制名单措施的交易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 进行内幕交易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综上所述,海通证券权益投资交易部 及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卖 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海通证券不 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的情形。 三、其他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系中国电子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持有长城信息 A 股股票 3,323,870 股,占公司总股份 0.41%,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情况。 201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逐渐减持 长城信息股票,未有买入行为,期间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累计卖出长城信息股 票 5,586,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均 交易证券 发生日期 委托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金额(元) 价(元) 2014.12.30 卖出 550,000 21,268,000 38.67 2015.05.18 卖出 390,500 12,089,765 30.96 2015.05.19 卖出 1,295,500 41,344,982 31.91 2015.05.20 卖出 1,200,000 39,949,000 33.29 长城信息 2015.05.21 卖出 400,000 13,381,628 33.45 2015.05.22 卖出 200,000 6,800,000 34.00 2015.05.26 卖出 1,550,000 54,487,625 35.15 合计 5,586,000 189,321,000 33.89 就上述情况,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已出具书面说明如下:“本公司卖出所 持长城信息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本公司根据市场作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关 于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的交易的情况。” 211 第十二章 独立董事意见 一、长城电脑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长城计 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对公司换股合并长 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 规定。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相关议案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通过购买优质资产新增主营业务,增强了盈利能力,从根本上 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 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以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交易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本次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 日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结论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 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 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12 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可行性。 6、同意公司与长城信息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合并协议》,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 本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在本次交易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后, 公司将就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届时本 人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长城信息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长城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过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对中国长城计算机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 相关议案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13 2、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 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可行性。 4、同意公司与长城电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合并协议》以及本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 事项的总体安排。鉴于长城电脑除与公司换股合并外,同时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且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互为前提,其中重大资产置换审计和评估,且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 未完成。在本次交易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后,公司将就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的相关内容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届时本人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 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14 第十三章 声明与承诺 一、长城电脑全体董事声明 长城电脑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资产相关数据尚 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 史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 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董事签字: 杨 军 杨 林 靳宏荣 钟际民 周庚申 吴列平 虞世全 冯 科 蓝庆新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215 二、长城信息全体董事声明 长城信息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资产相关数据尚 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 史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 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董事签字: 何 明 武士国 张玉川 余新培 戴湘桃 蒋爱国 张安安 黎 军 朱姗姗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