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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2016-03-10  

						证券代码:000066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证券代码:000748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合并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修订稿)


               合并双方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 5 号

               交易对方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电子大厦




  长城电脑独立财务顾问:
  长城信息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三月
                                                                     目录

目录 ................................................................................................................................................2

上市公司声明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7
   二、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8
   三、本次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情况 ........................................................................................ 16
   四、置换及标的资产简要情况,预估和作价情况 ........................................................................ 18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 19
   六、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23
   七、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事项的认定 ................................................ 27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9
   九、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 30
   十、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 33
   十一、上市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 ................................................................................................ 33
   十二、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34

第三节 重大风险提示 .................................................................................................................. 35

   一、换股合并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不可分割交易的风险 ............................. 35
   二、审批风险 .................................................................................................................................... 35
   三、与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 35
   四、强制转股风险 ............................................................................................................................ 36
   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 36
   六、圣非凡盈利预测风险 ................................................................................................................ 37
   七、圣非凡收益法预评估值与资产基础法预评估值差异较大的风险......................................... 37
   八、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 38
   九、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 38
   十、重组整合风险 ............................................................................................................................ 39
   十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 39
                             上市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全
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长城电脑及其董事会保证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长城信息及其董事会保证预
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长城电脑
及全体董事、长城信息及全体董事保证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
性。

       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
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新上市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重组预案及摘要内容以及与重组预案同时
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阅读重组预案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重
组预案及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


                                     3
                                   第一节 释义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
预案                       指   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
预案摘要                   指   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摘要)》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
长城电脑、公司、上市公司   指
                                代码:000066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长城信息                   指
                                000748

整合后公司、整合后的公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
司、新上市公司

                                长城电脑以新增发行股份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并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与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64.98%股权进行置换,同
                                时,长城电脑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原电子剩余 35.02%股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指   权、圣非凡 100%股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
重大资产重组
                                成的 1.65 亿元债权;此外,长城电脑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
                                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交易方案所指的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               指
                                等事项完成

                                长城电脑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长城电脑将作为存续
合并、换股合并、本次换股
                           指   方,长城信息将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
合并、换股吸收合并
                                人员将由存续方承继和承接

换股对象                   指   换股日登记在册的长城信息的全体股东

存续方、合并后的公司       指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实施本次换股合并后的公司

                                长城电脑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与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
资产置换                   指
                                子 64.98%股权进行置换

                                长城电脑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35.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

                                长城电脑通过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融资                   指   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标的公司                   指   中原电子、圣非凡


                                             4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中原电子 100%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

                              标的资产及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元
置入资产                 指
                              债权

置出资产                 指   长城电脑所持冠捷科技 24.32%股权,对应 570,450,000 股股份

                              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就其所持股份进行投票时计入有效投票中
有效反对票               指
                              的反对投票

中国电子、交易对方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城科技                 指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科技                 指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中原电子                 指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圣非凡                   指   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合并协议             指
                              之换股合并协议》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指
资产协议                      公司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中国电子与长城电脑就中原电子、圣非凡分别签署的《盈利预测补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偿协议》

                              长城电脑向长城信息发行的、用作支付本次合并对价的股份,由登
换股日                   指   记结算机构登记于长城信息股东名下之日,具体日期由双方董事会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另行协商确定并公告
                              指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         指   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
                              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申报程序的长城电脑股东
                              指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合并方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
长城信息异议股东         指   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
                              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申报程序的长城信息股东
                              符合条件的长城电脑异议股东可以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定价
                              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收购请求权               指
                              的价格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13.04元/股,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长城电脑之股份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长城信息异议股东可以要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定价
                              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现金选择权               指
                              的价格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24.09元/股,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长城信息之股份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长城电脑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实施日,具体时间
收购请求权实施日         指
                              将由长城电脑董事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5
                                符合条件的长城信息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实施日,具体时间
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指
                                将由长城信息董事会另行确定并公告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2014
                           指
办法》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6
                         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1)换股合并;(2)重大资产置换;(3)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4)配套募集资金。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
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
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实施。

       1、换股合并

    合并双方:长城电脑、长城信息。

    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合并,是依据中国电子的产业规划,以“对等合并、
协同发展”为合并原则。技术上采取长城电脑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
的方式实现。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城电脑将作为存续方,长城信息将注销法人资
格。

    合并后的公司同时承继及承接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
业务和人员。

    换股价格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
例。

       2、重大资产置换

    长城电脑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等值置换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64.98%股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原电子剩余 35.02%股权、圣非

                                     7
凡 100%股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

       4、配套募集资金

       长城电脑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
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 229.34
亿元(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入资产价格),配套
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为 34.88%,未超过 100%。
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新上市公司的 7 个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其主营业
务发展。

       二、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发行种类和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1)换股合并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以新增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长城信息,换股对象为换
股日登记在册的长城信息的全体股东。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

       长城电脑拟向中国电子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原电子 35.02%股权、圣非
凡 100%股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

       (3)配套募集资金对象

       本次交易长城电脑拟通过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长城电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
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3、发行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序号        项目            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       发行价格(元)
 1      换股价格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本   定价基准日前 120           13.04
                                         8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易均价的 90%
       发行股份购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定价基准日前 120
 2     买资产发行    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13.04
       价格          决议公告日                 易均价的 90%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配套募集资
 3                   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   不低于 18.99
       金发行价格
                     决议公告日                 票交易均价的 90%

     注: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为 24.09 元。

     由于 2014 下半年以来 A 股市场整体波动较大,且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停牌
期间较长,期间 A 股市场整体调整幅度较大,因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置入资产
的盈利能力和定价情况,以及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的股价情况,并
兼顾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利益,经相关各方协商,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分别采用
其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相应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交易换
股价格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均以相应市场参考价的 90%作为发行价格/
换股价格。

     (1)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

     本次换股价格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
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例。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3.04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
长城电脑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电脑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长城信息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24.09 元/股(120 个交易日期间,长城信息
发生了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已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前,若长城信息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信息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为 0.5413:1,即每 1
股长城电脑新增发行股份换取 0.5413 股长城信息股份。计算公式为:长城信息
                                           9
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长城电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3.04 元/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为:长城电脑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8.99 元/
股。

       最终发行价格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由长城电脑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
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公司将严格根据规定的调价次数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换股价格和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同步一致调整。

       (1)换股合并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①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不

                                       10
因换股价格触发换股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而调整。

    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③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
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3,021.40点)跌幅超过10%;

    或

    B、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
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
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换股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
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决定是否按照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进行调整。决
定调整的,换股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换股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11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换股合并中
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
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不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后续不再对换
股价格进行调整。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①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置
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③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
日即 2015 年 6 月 17 日收盘点数(即 3,021.40 点)跌幅超过 10%;

    或

    B、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12
    C、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
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
按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决定
调整的,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发行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不
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90%。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长城电脑后续不再对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3)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因上市公司停牌期间国内 A 股市场波动剧烈,上市公司复牌后面临股价下
跌风险,为应对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拟引入配套融资股份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长城电脑董事会可根据长城电脑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
价基准日),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不低于配
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且不得低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长城电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配套融资股份
发行价格的调整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经国务院国
资委批准以及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3
    5、发行数量

    (1)换股合并发行数量

    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向长城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长城信息
股份总数÷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即 1,505,289,894 股。

    换股后,长城信息股东取得的长城电脑之股份应为整数,如长城信息股东根
据换股比例计算出所能换取的长城电脑之股份数目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
的余股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关于余股处理的相关规定计算处理。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长城电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确定,根据预估值测算,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为 130,982,323 股。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
据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配套融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 亿元,按照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
18.99 元 / 股 计 算 ,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拟 发 行 不 超 过 421,274,354 股 ( 含
421,274,354 股)。配套融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配套融资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5、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新增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1)换股合并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应变更
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
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

                                         14
股份相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
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以资产认购的长城电脑新增股
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3)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4)维护股价稳定的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
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其换股价格的,则以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其他情形

    中国电子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中国电子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
拥有权益的股份。

                                       15
    三、本次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情况

    1、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安排

    (1)为充分保护长城电脑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收购请求权
提供方向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长城电脑审
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2)就长城电脑而言,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需满足下述全部条
件:①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
投出有效反对票(不包括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
案的任一子议案时均未投出有效反对票,但对本次交易方案中的重大资产置换方
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任一子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
的股东);②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③在收购
请求权申报日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有效申报登记。满
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且在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收购请
求权。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收购请求权申报均为无效。

    (3)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有权以 13.04 元/股的价格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收购请求权,但
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电脑承诺放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②
其他依法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对于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持有的已
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
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
间,长城电脑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收购请
求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将调整为
根据换股合并调价机制调整后的长城电脑换股价格。

    (4)在《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
                                   16
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并按照
《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5)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
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电脑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2、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安排

       (1)为充分保护长城信息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
提供方向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长城信息
审议本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2)就长城信息而言,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需满足下述全部条
件:①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
投出有效反对票(不包括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
案的任一子议案时均未投出有效反对票,但对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
的任一子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②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
现金选择权实施日;③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
股份数进行有效申报登记。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
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且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
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现金选择权申报均为无
效。

    (3)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有权以 24.09 元/股的价格
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现金选择权。
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信息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
②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对于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持有的
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
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在长城信息审议本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
间,长城信息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现金选
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17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4)在《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
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并按照
《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5)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
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信息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四、置换及标的资产简要情况,预估和作价情况

    1、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为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100%股权、圣非凡 100%股
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中原电子 100%
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的预估值分别为 245,814.60 万元、68,212.35 万元,最
终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
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确定(根据中企华出具的预估结
果,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原电子 100%股权和圣非凡 100%股
权的预估值分别为 245,814.60 万元和 68,212.35 万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
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 1.65 亿债权已经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711652 号《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置出资产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长城电脑持有的冠捷科技 24.32%股权,经长城电脑和
中国电子协商确认,该部分股权作价为 159,726.00 万元。该部分股权以估值报
告预估结果作为相关决策参考。如国务院国资委对上述作价做出任何调整,则应
以该等经调整的金额为准确定置出资产作价,且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以确认该等
经调整后的作价。

    3、资产置换

    长城电脑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股权等值置换中国电子持有的中原电子

                                  18
64.98%股权。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圣非凡 100%股权及中原电子主要资产评估结果系按照收益法评估结果确
定且以该等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预测的未来现金流未包
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预测的净利润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所节约
的资金成本。交易对方中国电子与长城电脑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标的公
司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承诺,
具体安排如下:

       1、承诺净利润

       中国电子承诺,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中原电子、圣非凡具体每年的盈利预测数及中国
电子的盈利承诺数将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
会计师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为基础并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最终确定。

    经参考上述盈利预测利润,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
电子、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
诺净利润,否则中国电子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的方式对长城电脑予以补
偿。

       2、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中原电子、圣非凡应
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由长城电脑指定具有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圣非凡实际盈利
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19
    承诺年度每年的实现净利润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结果
进行确定。

    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内实施完毕,则承诺年度应相应顺延,但承诺年
度的盈利承诺数不变。

    3、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1)中国电子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且中
国电子向长城电脑进行股份补偿的,长城电脑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回购中国电子
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中原电子或圣非凡
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其中,

    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
补偿年度期末承诺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
补偿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利润数的累计值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承诺净利润数的合计值

    已补偿股份为:中国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已经按照上述公
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股份总数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
确定的当年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20
    假如长城电脑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
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长城电脑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
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当年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偿的,上市公司
应在收到前述专项审核报告通知后 2 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在董事
会决议做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董事会应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中国电子当
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 1 元的总价回购相关股份,中国电子应在长城电脑做
出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
并在该等应补偿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补偿股份注销。

    (2)中国电子就中原电子补充性现金补偿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如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超过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
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现
金补偿。

    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
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如发生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的情形,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在依据
协议召开的董事会中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中国电子应于
协议所述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需支付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支付
至长城电脑账户。

    (3)中国电子的业绩奖励

    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同意,如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三年累计)实
现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净利润总和(且不存在因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根据协议约
定减值测试而需要进行补偿的前提下),则超额部分的 50%将作为业绩奖励以现
金方式由长城电脑奖励给中国电子。




                                   21
    上述实现净利润需以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际盈利情况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因股权收购等资本性并购而产生的利润不计入上
述的净利润总和。

    就中原电子、圣非凡的业绩奖励不得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4、减值测试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长城电脑将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进行减值测试,如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中国电子应向长
城电脑进行资产减值补偿。中国电子应以股份向长城电脑支付该等补偿。

    如发生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支付中原
电子减值测试补偿的情形,则中国电子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

    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减值额/发行价
格-业绩承诺期内中国电子已补偿股份总数。

    就中原电子,如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低于其依
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就不足部分按协议确定
的金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资产减值
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
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及减值测试所
产生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偿金额及现金补偿金额累积上限为本次交易中原电
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价格。

    资产减值补偿的具体实施参照业绩补偿约定的相应安排进行。

    前述“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作价减去
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股东
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22
    5、资产减值测试的补偿计算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
规定:

    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应当以其
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如构成借壳上市的,应当以拟购买资产的价格
进行业绩补偿的计算,且股份补偿不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 90%。业绩
补偿应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
值额/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
对方需另行补偿股份,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本次交易对方中国电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业绩补偿方式是以获得的
股份和现金进行补偿且以先以股份补偿。圣非凡业绩补偿方式为全部以股份补
偿,中原电子因部分股权与冠捷科技进行置换,该部分股权未获得股份,属于不
足部分以现金补偿方式的情况。

    减值测试补偿作为业绩补充的一部分,应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
偿。针对圣非凡,中国电子以圣非凡交易价格为限在利润补偿的基础上进行减值
测试并以股份进行补偿。针对中国电子,中国电子以其交易价格为限,在利润补
偿的基础上进行减值测试并先以获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
补偿。

    综上,交易对方关于资产减值测试的补偿计算方式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
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23
    (1)业务整合概述

    本次重组,是中国电子“二号工程”战略的重大举措,涉及长城电脑与长城
信息合并,注入优质军工企业中原电子、圣非凡,同时置出不符合整合后公司定
位要求且亏损的资产冠捷科技,并通过募集资金实现相关产业的聚合快速发展,
原有上市公司的业务将全面重塑。整合后的公司,将成为中国电子自主可控计算
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子军民融合的信息安全重要平台。

    中国电子拟通过本次重组,推动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信息安全软硬件及
服务的全面发展;实现资产及业务的深度整合,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大幅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优质军工资产证券化,提升军工业
务综合实力,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本次拟整合的 4 家公司概述

    本次拟整合的长城电脑、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 4 家公司均属于中国
电子“二号工程”的核心企业,中原电子、圣非凡 2 家公司亦是中国电子军工信
息化系统及装备领域的核心企业。

    长城电脑是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系统、服务及云计算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
业务涵盖云计算与数据存储、信息安全系统与服务、新兴能源设备与系统、电子
制造服务,目前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信息安全产业链,包括集硬件、软件与
服务于一体,已初步形成自主可控云产业链体系,是党政军关键领域及金融、能
源、交通、医疗等行业中重要的可信安全系统及安全云解决方案提供商。

    长城信息是国内一流的军用信息设备服务商和军民融合行业信息化服务商。
长城信息从事国产化自主可控军工市场产品,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陆
海空天国防领域,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领域研发能力尤为突出。同时,长城信息
致力于提供全系列金融电子、医疗电子整体解决方案,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

    中原电子是我国军用通信、导航及信息化领域整机和系统的重要供应商,致
力于实现军工信息安全及其核心软硬件的自主可控与国产化,主要开发和提供通
信系统、自主可控通信装备、网络设备、信息对抗及防护等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
案,为国内各大军种提供通信设备和导航设备,并在相关市场占有优势地位。中

                                     24
原电子的战术通信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具备领先优势。

    圣非凡以军用通信系统和自动化控制系统为核心业务,主要从事水下与远程
通信、危爆品拆解领域相关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是我军水下
通信、远程战略通信系统和装备的重要供应商,为部队提供水下特种通信技术体
制及其主要通信装备,整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圣非凡具备较强的通信系统总体
研制设计能力和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研制生产的产品广泛装备于海军各作战单元
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3)整合后公司业务情况概述

    4 家公司业务覆盖自主可控计算、军工信息化系统及装备、云计算、行业解
决方案、海洋信息安全产业等领域,相关业务水平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4 家公
司掌握众多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4 家公司在军队国防、党政等关键
领域和重要行业,具有深厚的行业理解、丰富的服务经验、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4 家公司通过业务深度整合,实施募投项目,并依托中国电子,可以在相关业务
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协同促进,深度融合,良好发展。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我国军队信息系统和装备的重要提供商及服务商,着重我
国网军建设、自主可控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化主战武器、海洋信息安全产业
等方面。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
商,重点发展自主可控私有云/混合云解决方案,未来向云计算服务运营拓展。

    整合后公司拟成为高度融合的军民融合发展平台,基于军工技术优势,结合
募投项目,实现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实现军工及民用业务的协同共进。

    整合后的公司,依托中国电子总体战略,抓住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军
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机会,持续打造和发展该载体和平台。未来整合后公司定位成
为,以保障国家第五疆域(网络空间)安全为目标,成为面向军队国防、国家关
键领域及重要行业的,自主可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关键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提供
商、服务运营商。

    2、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25
    本次重组涉及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合并,并注入优质军工企业中原电子、圣
非凡,同时置出不符合整合后公司定位要求且亏损的资产冠捷科技,整合后的公
司,将成为中国电子自主可控计算的重要载体,中国电子军民融合的信息安全重
要平台。

    根据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
公司2014年、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数据(不考虑配套融资),在完
全不考虑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产生的一系列协同效益的前提下,上市公司2014
年营业利润从-4.23亿元增加至3.27亿元,2015年1-9月营业利润从-5.15亿元增
加至2.16亿元,同时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实现了相应地增厚。

    本次交易注入军工资产后,新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实现大幅提升。根据交
易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国电子保证本次注入资产的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具体的
每年承诺净利润数将以第二次董事会时另行签署的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
的补充协议为准。

    同时,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00亿元,拟使用
配套募集资金投入65亿元。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包括自主可控关键基础
设施及解决方案、空天地一体信息系统、海洋信息安全产业化、智能单兵综合信
息系统建设、卫星导航及应用、危爆品智能环保拆解系统、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
用建设7个项目。上述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收入规模将超过100亿元,新上市
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大幅度提升。

    综上,在考虑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配套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达
产、重组业务整合所带来的协同效益等因素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
升。因此,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实施转型升级,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目前仅能根据现有财
务资料和业务资料,在宏观经济环境基本保持不变、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等
                                  26
假设条件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初步分析。上市公
司将在预案出具后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做出
决议,并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3、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长城电脑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未考虑
价格调整因素以及因提供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影
响):

                                                                      单位:万股
                    重组前                               重组后
    股东                      原持股    本次认购         重组后       重组后
               原持股数
                                比例      股份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长城科技股份
                71,364.79     53.92%                 -    71,364.79      21.11%
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产业
信息集团有限              -        -        43,455.73     43,455.73      12.85%
公司
湖南计算机厂
                          -        -           614.05        614.05       0.18%
有限公司
其他配套融资
                          -        -        42,127.44     42,127.44      12.46%
认购者
长城电脑其他
                60,994.60     46.08%                 -    60,994.60      18.04%
中小股东
长城信息其他
                          -        -        119,557.45   119,557.45      35.36%
中小股东
    合计       132,359.39      100%     205,754.67       338,114.06       100%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均由中国电子控制,为中国
电子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15,434.57万股,持股比例为34.14%。

    七、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事项的认定

    1、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包括换股合并、资产置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成交金额(即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的价值与置入资产的对价
                                       27
之和)为2,293,424.97万元,与长城电脑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3,971,514.47万元的比例大于50%,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截至预案签署日,中国电子间接持有长城电脑 53.92%股份,为长城电脑的
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新上市公司约34.14%的股份
(未考虑提供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可能带来的影响),仍为新上市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长城电脑控制权的变化。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以及中原电子、圣非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
子,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分别召开的股东大会正式表
决本次重组方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
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除符合
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购
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2 号)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上
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本次重组前,长城电脑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重组完成后,长城电脑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
资委。

    长城电脑上市时隶属于中央企业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2006年3月6日,
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国资厅改革[2006]65号《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中

                                  28
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的合并工作实施问题的复函》,同意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
公司重组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因此长城电脑控制权始终
未发生变化。

       因此,长城电脑不存在“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
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之情形。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各方的决策过程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方案事项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长城电脑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经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再次召
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对本次交易方案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并批准;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

       (4)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商务部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6)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9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必要的其他审批或同意。

           九、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序
        承诺名称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
                        长城电脑及其   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长城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案中涉及
1
                        信息及其董事   资产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
     关于所提供信息
                        会             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数据、资产评估结果
     真实、准确和完整
                                       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
     的承诺
                                       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2                       中国电子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未直接或
                                       者间接从事任何与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及其控股企业现有业
                                       务构成实质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与长城电脑、长城信
                                       息及其控股企业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情形。长城电脑与其
                                       控股香港上市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
                                       置出长城电脑)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不会以控股、
                                       参股、联营、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任何形式,直接、
                                       间接或代表任何人士、公司或单位在任何地区,从事与长城
                                       电脑或其控股企业实质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本公司保证不
                                       利用控股地位损害长城电脑及长城电脑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也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关于避免同业竞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外的控
3                       中国电子
     争的承诺                          股企业发现任何与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
                                       长城电脑,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
                                       件首先提供给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放弃上述竞
                                       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以外的控股企
                                       业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有权随时
                                       一次性或分多次向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以外的控股企
                                       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
                                       或由长城电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选择委托经营、
                                       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除长城电脑以外的控股企业
                                       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除长城电脑外的控股
                                             30
                                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
                                许使用与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及本公司除长城
                                电脑外的控股企业将向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
                                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
                                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自本承诺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长城电脑或其控股企
                                业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因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
                                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长城电脑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
                                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长城电脑存在重大影响期
                                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在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长城电
                                脑、长城信息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公司控制的除长城电脑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将尽量减少与长城电脑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
                                交易,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长城电脑依法签订规范的
                                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
                                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
                                有公允性;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长城电脑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
                                等公允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关于减少和规范              长城电脑及长城电脑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中国电子
    关联交易的承诺                保证不要求或不接受长城电脑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
                                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给予第三者的条
                                件。
                                  保证将依照长城电脑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
                                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移长城电脑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长城电脑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
                                偿或补偿由此给长城电脑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对长城电脑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
                                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长城电脑存在重大影响期
                                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为长城电脑的实际控制人,
                                现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独立性问题,本公司确认并
    关于保证上市公
                                承诺如下:
5   司独立性的承诺   中国电子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长城电脑在人员、资产、财务、
    函
                                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
                                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关于股份锁定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
6                    中国电子
    承诺函                      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31
                                    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以资产认购的长城电脑
                                    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
                                    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
                                    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湖南计算机厂   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7
                     有限公司       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的,则以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
                                    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
                                    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同时
                                    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也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
                                    额债务、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失
                                    信情况。
8                    中国电子
    关于最近五年的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
    诚信情况的声明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长城电脑、长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9
                     城信息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2
                                 的情形。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及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中原电子、圣非凡的出资义务,
                                 已缴足全部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
                                 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承诺的义务和责任的行为,不
                                 存在出资不实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原电子、圣非凡合法存续或
                                 本公司所持中原电子、圣非凡股权合法性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合法拥有所持中原电子 100%
                                 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有中原电子、
     关于持有标的公              圣非凡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上述股权权
     司股权不存在限              属清晰,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
10                    中国电子
     制或禁止转让情              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
     形的承诺                    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
                                 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对中原电子、圣非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公司声明并保证在中原电子 100%股权、圣非凡 100%股
                                 权过户至长城电脑名下之前,本公司所持有的该等股权保持
                                 上述状态。
                                   如上述承诺不实,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在本次交易获得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后,在换股日登记于中登深圳分公
     司的长城信息所有股东,均有权且应当于换股日将其所持有的全部长城信息股票
     (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而获得的长城
     信息股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长城电脑本次换股增发之A股股票。

          十一、上市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

         2015年6月18日,因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正在筹划涉及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的重大事项,该相关重要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
     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长城电脑、长城信息申
     请,长城电脑、长城信息A股股票开始停牌。2015年7月31日,由于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子正筹划的重大事项对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长城电
                                        33
脑、长城信息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继续停牌。2016年2月23日,长城
电脑、长城信息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长城电
脑、长城信息股票将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向深交所申请复牌。复牌后,长
城电脑、长城信息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

    十二、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预案中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预估数据等尚需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
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此外,预案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
露。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文件》发生修订,公司将依据修订后的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补充和披露。

    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szse.cn)浏览预案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
具的意见。




                                  34
                       第三节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预案同时披露的
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换股合并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不可分割交

易的风险

    本次换股合并与长城电脑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不可
分割,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
和实施以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
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该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已经国防科工局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需要向商务部递交经营者集
中申报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交易方案后履行申报程序,除此之外,就消除
特定领域竞争、形成行业垄断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相关有权机关审批。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的批复、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商务部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以及其他政府主管部
门的审批或同意等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实施
的前提条件。截至预案签署日,上述待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
述几项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与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相关的风险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可以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 13.04 元/
股,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长城电脑之股份;长城信息异议股东可以要求现

                                  35
金选择权提供方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除权除
息调整后并公告的对价,即人民币 24.09 元/股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长城信息之股份。

    如本次重组未能取得相关方的批准或核准,导致本次换股合并最终不能实
施,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不得行使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长城信息异议股东也不
得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长城电脑异议股东须在收购请求权有效申报期内申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
须在现金选择权有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收购请求权和现
金选择权申报均为无效。若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时长城电脑的即期股价高于收购
请求权价格,长城电脑异议股东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使其利益受损;若长
城信息的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时即期股价高于现金选择权价格,长城信
息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使其利益受损。

    此外,投资者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或现金选择权还可能丧失未来长城电脑股
价上涨的获利机会。

       四、强制转股风险

    本次重组需取得出席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和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各自参会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述两家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对各自公司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包括在上述两家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弃权票或未出席股东大会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的股
东。

    在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时,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所持股
份及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所持股份将按照确定的换股比例被强制转换为长城电脑
的新增股份。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
情形的长城信息股份,该等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长城电脑的股份,原在长城
信息股份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限制将在换取的相应的长
城电脑股份上继续有效。

       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36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
终作价根据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截至交易基准日进行
评估而出具的、且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论来确定。

     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工作尚
未完成。预案中涉及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描述及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仅供投
资者参考之用。上述预评估数据可能与最终的审计、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本
次重组正式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六、圣非凡盈利预测风险

     圣非凡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因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
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可能遇到的军工市场波动产生的市场风险、产品研制技术风
险、购买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快速增加风险、技术骨干人员流失风险等,
盈利预测结果的实现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七、圣非凡收益法预评估值与资产基础法预评估值差异较大的风

险

     本次重组中,置入标的资产圣非凡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
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为准。截至2015年9月30日,标的公司圣非凡报表账面净资产为10,375.55万元,
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预估价值为13,134.79万元,预估增值率为26.59%,
收益法下股东全部权益预估价值为68,212.35万元,预估增值率为557.43%。资
产基础法与收益法预估值差异为55,077.56万元。

     本次标的资产圣非凡预评估结果是在充分考虑了企业所拥有的资质许可、核
心技术、行业前景、公司的管理能力等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有影响的因素后,
得出的上述收益法预评估值。尽管评估师对标的资产圣非凡价值预评估的各项假
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圣非凡收益法预评估值与资产基础法预评估值差异仍然
较大,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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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利润补
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包括实施完成当年。如果本次交易于2016
年实施完成,则中国电子对应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如
果本次交易于2017年实施完成,则中国电子对应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7年、
2018年、2019年;以此类推,若中原电子和圣非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净利
润承诺数,中国电子将相应承担补偿责任。

    交易对方中国电子根据中原电子和圣非凡下属各业务板块运营情况以及未
来几年内的业务发展规划,保证本次注入资产的中原电子在 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5.7 亿元,圣非凡在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 2.2 亿元。

    具体的每年承诺净利润数将以第二次董事会时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与《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的补充协议为准。

    虽然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已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考虑到未来行业发
展、市场竞争和政策变化等存在不确定性,仍不排除存在中原电子和圣非凡实际
盈利未能达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中所约定业绩承诺的风险。

     九、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长城电脑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根据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发行底价 18.99
元/股计算,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21,274,354
股(含 421,274,354 股)。

    受经营、财务状况变化及监管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配套融资发行能否顺
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配套融资发行未能实施或配套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
下,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募投项目的实施。若采用上述
融资方式,将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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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重组整合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产品类型将大幅增加,且由于长
城电脑、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各业务板块分布于不同的地理区域,涉及
下属子公司较多,进一步增加了内部组织架构整合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新上市公
司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项业务的整合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此外,长城电脑、
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在合并前均拥有完整的人员编制,新上市公司需要
根据新的业务和管理架构进行人事整合,在短期内实现采购、生产、销售、人事、
管理等各方面的有效整合需要时间,协同效应的发挥可能在短期内无法达到预
期。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既确保新上市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控制力
又保持上述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十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新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新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
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
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新
上市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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