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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6-11-22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6-12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以传
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电信息签署
2016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事宜:
    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就向关联方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中电信息”,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销售平板电脑相关产品事宜签
订《2016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预计 2016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销售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业务将由双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并经公平磋商后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18 日 2016-098 号公告)。
    根据实际履约情况,双方关联交易发生额已接近前述预计金额上限。考虑到
市场业务继续开展的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协商,拟就追加 2016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额度和新增相应期间的日常关联
交易采购额度事宜签署《2016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包括:(1)
预计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含下属公司)拟向中
电信息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平板电脑相关产品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
元(合并之前已经审批的预计,即全年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2)预计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含下属公司)拟向中电信息及其
下属企业采购平板电脑相关零部件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审议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关联董事杨
军先生、靳宏荣先生、杨林先生、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此议案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及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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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6 号公告



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2016-127 号《关于与中电信息签署 2016 年度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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