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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2017-03-1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7-03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换股合并长城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有关决议和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即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到期。
    虽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及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68 号);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发布了《中国长城
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并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发布了《中国长城计算
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后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因此,为
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完毕。除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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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4 号公告



限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
容)。
     本次《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
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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