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城电脑: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2017-03-1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7-03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
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
有限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
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期限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
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
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1)公司决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
理相关事宜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决定延长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符合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持续、有效、
顺利推进及实施,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3)
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的事项
在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获通过,关
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决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
关事宜期限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第1页 共2页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7 号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
宜》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个人独
立判断,对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就调整
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
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重新签订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原
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每季度对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
险状况进行评估,未发现中电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
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4)公司已制定《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
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开、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冯科、蓝庆新
                                                 二 O 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