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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7-05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母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凯杰科技”指湖南凯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下属全资子公司
       “长城医疗”指湖南长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下属全资子公司
       “湘计海盾”指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下属全资子公司
       “长城金融”指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下属全资
子公司
     “中电软件园”指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下属控股 70%的
子公司,非关联方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持股 30%
       “长沙软件园”指中电软件园股东之一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为非关联方长
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中原长江”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通信”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控股 76.34%的下
属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全资子公司
     “长光电源”指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控股 63.06%的下属公
司
     “瀚兴日月”指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控股 50%的下属
公司
     “长城香港”指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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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7 号公告



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 51%的子公司
     “柏怡香港”指柏怡电子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财务”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是指在 2017 年 3 月 10 日中国长城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7 日中国长城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
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后,中国
长城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中提及中国长城及其下属
控制的公司向中电财务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有效期三年。在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
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可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
2017-035 号《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和 2017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 2017-041 号《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及贷款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1、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国长城拟为凯杰科技、长城
医疗、湘计海盾、长城金融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0 万元、20,000 万元的信用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2、基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商票承兑和贴现等的使用需要,中原电子拟为中原
长江、中原电子信息、中元通信、长光电源、瀚兴日月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5,000 万元、27,500
万元、8,000 万元和 1,500 万元的全额信用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因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1、基于柏怡香港正常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柏怡香港拟通过债券质押
和信用担保的复合担保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港币 10,2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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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800 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授信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期一年。
     2、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长城金融拟通过母公司信用和自身信用担保的
方式向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母公司对应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5,000 万元的
信用担保,其余为其自身信用担保;拟通过母公司全额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
行长沙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分别为两年、一年、一
年。
     3、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湘计海盾拟通过母公司全额信用担保的方式向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人民币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4、基于中电软件园二期项目开发工作的需要,中电软件园本次拟以其全部
股东(中国长城体内公司 70%、长沙软件园持股 30%)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
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
5 年。
     5、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元通信拟为中原电子信息共用其在民生银行
武汉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
前次协议期满后延续一年。
     (三)其他
     1、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担
保事项,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 2017-053 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担保金额合计较大,且当中个别被
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凯杰科技
     (1)公司名称:湖南凯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0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东路 1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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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法定代表人:谭敬军
     (6)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制造;电子元件及
组件、电子产品及配件、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新能
源汽车零配件的研发;电子产品生产;电子产品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
含汽车发动机制造)。
     (7)注册资本:人民币 2,753.55 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4,500
万元,净资产为 3,710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5,725 万元,净利润 140 万
元。
     2、长城医疗
     (1)公司名称:湖南长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9 日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
部大楼 A070 房
     (5)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6)经营范围: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电
子产品研发;一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电子产品生产;二类
医疗器械生产;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
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7)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2,359
万元,净资产为 11,680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395 万元,净利润 117
万元。
     3、湘计海盾
     (1)公司名称: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1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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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 A128
号
     (5)法定代表人:徐刚
     (6)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网络技术的研发;电子产品研发;通信产品研发;软件开发;地理信息加工处理;
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计算机、通信设备、光电子器件及
其他电子器件、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雷达及配套设
备的制造。
     (7)注册资本:11,541.0988 万元人民币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96,326
万元,净资产为 74,725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26,280 万元,净利润 4,278
万元。
     4、长城金融
     (1)公司名称: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7 年 2 月 6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 3 路 5 号
     (5)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6)经营范围:计算机、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其
他电子设备的制造;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
     (7)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38,834
万元,净资产为 39,290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1,088 万元,净利润 7,490
万元。
     5、中电软件园
     (1)公司名称: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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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5 日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 39 号
     (5)法定代表人:何明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
租赁;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子技术研
发;通讯技术研发;卫星通信技术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设工程设计;贸易代理;货物
仓储;仓储代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
台的开发建设;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7)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8)股权关系:为中国长城下属控股 70%的子公司,非关联方长沙软件园
有限公司持股 30%。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70,644
万元,净资产为 19,309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29,406 万元,净利润 3,197
万元。
     6、中原长江
     (1)公司名称: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 年 7 月 5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新华工业园 15 号楼
     (5)法定代表人:余佳川
     (6)经营范围:电源产品及配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修理;电源
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
     (7)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1,627
万元,净资产为 4,110 万元,2016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688 万元,净利润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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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7、中原电子信息
     (1)公司名称: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6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洪山区关东科技工业园二号产业区一号厂房
     (5)法定代表人:向坤山
     (6)经营范围:光电产品、光电通信系统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生产、
零售与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零售;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信息
系统方案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业务;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力工程的
设计、安装、运行管理与维护;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
件、通信产品(专营除外)及配件的生产、批发零售与售后服务;家用电器的批
发零售;光电子设备租赁;计量器具的研发、制造、批发兼零售及售后服务。
     (7)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4,872
万元,净资产为 9,591 万元,2016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9,831 万元,净利润
891 万元。
     8、中元通信
     (1)公司名称: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30 日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洪山区关东工业园(中原电子大厦)
     (5)法定代表人:向梓仲
     (6)经营范围: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电池、电子、通信、计算机网络等
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通信设备系
统工程及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安装、调试、技术服务。
     (7)注册资本:人民币 10,439.604 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33,139
万元,净资产为 210,918 万元,2016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5,203 万元,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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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20,318 万元。
     (9)股权关系:中原电子控股 76.34%(其中中原电子直接持有 75.72%,
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新能源(武汉)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0.62%),非关
联方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8.68%,非关联方武汉工业国有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 4.98%。
     9、长光电源
     (1)公司名称: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14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 172 号
     (5)法定代表人:郑海东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电池、电池零部件及电池设备。
     (7)注册资本:人民币 628 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7,292
万元,净资产为 9,245 万元,2016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1,642 万元,净利润
460 万元。
     (9)股权关系:中原电子控股 63.06%,非关联方美国加州 KFI 技术有限公
司 持 股 18.42% ,非 关联方台 湾嘉义市 成光蓄电 池工厂股 份有限公 司持股
16.52%,非关联方加拿大 ECPAC 公司持股 2%。
     10、瀚兴日月
     (1)公司名称: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 1 月 4 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兴三路 231 号
     (5)法定代表人:李雄民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锌空电池等电源产品;锂电池、
锌空电池等电源产品及电源产品的零配件和原材料进出口贸易;上述产品的“三
来一补”进出口业务。
     (7)注册资本:人民币 6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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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5,843
万元,净资产为 3,614 万元,2016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7,890 万元,净利润
593 万元。
     (9)股权关系:中原电子控股 50%,非关联自然人李雄民持有 50%。
     11、柏怡香港
     (1)公司名称:柏怡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0 年
     (3)注册地点:香港九龙官塘鸿国道 16 号志成工业大厦 8 楼
     (4)法定代表人:何国斌
     (5)注册资本:500 万港币
     (6)主营业务:开关式电源零部件及成品贸易
     (7)股权关系:柏怡国际的其他少数股东与中国长城无关联关系,具体股
权结构如下所示:

                                             中国长城

                               51%                            100%

                 49%         柏怡国际                     长城香港
其他少数股东
                           (拟担保人)                 (拟担保人)

                                     100%

                        柏怡电子有限公司
                          (贷款人)

                                      100%
                    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
                    (长城香港之反担保人)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港币
86,455.30 万元,净资产为港币 16,623.60 万元,营业收入为港币 216,969.70
万元,净利润为港币 1,889.60 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 80.77%。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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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及贷款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1、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凯杰科技、长城医疗、湘计海盾、长城金融拟
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币
5,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0 万元、30,000 万元,中国长城对应分别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0 万元、20,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
     中国长城所提供的前述信用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依
主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和利息,因违约产生的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
费、律师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及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主债权最高额的债务部分
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2、基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商票承兑和贴现等的使用需要,中原电子拟为其下
属公司中原长江、中原电子信息、中元通信、长光电源、瀚兴日月分别使用《全
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5,000 万元、
27,500 万元、8,000 万元和 1,500 万元的提供相应的全额信用担保。
     中原电子所提供的前述全额信用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和
具体业务合同中产生的债务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债务人应偿付的贷款本息
及其他一切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期限一年。
     (二)因申请金融机构融资及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1、柏怡香港的复合担保事项
     基于柏怡香港正常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柏怡香港拟以其自身所持面值
400 万美元的债券进行质押(详见同日公告 2017-056 号《关于向金融机构融资
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公告》中的相关介绍)和柏怡国际、长城香港
信用担保的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港币 10,204 万元(含 800 万美元
应收账款保理额度),具体如下:
     (1)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担保
     担保方式:信用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及范围:在柏怡香港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港币 10,204
万元(含 800 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提供无限额的信用担保。
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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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期限:自授信协议签署后为期一年。
     (2)长城香港为柏怡香港担保
     担保方式:信用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及范围:在柏怡香港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港币 10,204
万元(含 800 万美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范围内的贷款提供限额港币 3,000 万
元的信用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担保期限:自授信协议签署后为期一年。
     (3)柏怡国际全资下属公司宝辉科技为长城香港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方:柏怡国际的全资下属公司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简称“宝
辉科技”),为柏怡国际的全资下属公司
     担保方式:资产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及范围:以其所拥有的评估价值不低于港币 3,000 万元的房地产为
长城香港对柏怡香港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担保期限:有效期限与长城香港为柏怡香港的担保期限相同。
     拟作为反担保的资产评估结果概述如下:
                                反担保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2 月 28 日                           单位:万元
    所有权单位        资产类别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宝辉科技(龙       房屋建筑物                 2,227.57         3,266.72
  南)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                        0            385.02
              合计 RMB                          2,228.17         3,651.74
              折合 HKD                          2,514.79         4,122.45
     2、长城金融、湘计海盾的母公司信用担保事项
     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长城金融拟通过中国长城信用担保和自身信用担保
的方式向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
元、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长城对应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5,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其余为其自身信用担保;拟通过中国长城全额信用担保的方式
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分别为两年、
一年、一年。
     湘计海盾拟通过中国长城全额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人
民币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中国长城为前述全资子公司拟提供的信用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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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7 号公告



元,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全部债务
本金和利息,因违约产生的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
权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其他各项费用,
及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主债权最高额的债务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担保期限与主合同期限相匹配。
     3、中电软件园的股东信用担保事项
     基于中电软件园二期项目开发工作的需要,中电软件园本次拟以其全部股东
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 5 年。
     按中国长城体内公司持股 70%、长沙软件园持股 30%持股比例计算,中国
长城需提供的信用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和利息,因违约产生
的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
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及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
出主债权最高额的债务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
     4、中原电子下属公司间的担保
     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中元通信、中原电子信息拟在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
请共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中元通信将为中原电子信息共用
其在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的信用担保。
     中元通信拟为中原电子信息前述所提供的信用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
围为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
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的其他应付款项,计入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
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担保期限为前次协议
期满后延续一年,即预计为 2017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4 日。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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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7 号公告



     1、在前述被担保对象中,凯杰科技、长城医疗、湘计海盾、长城金融、湘
计海盾、中原长江、中原电子信息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柏怡香港、中电软
件园、中元通信、长光电源、瀚兴日月均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及中原
电子等对前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其在经营中资金需求问题的解决途径,
有利于满足前述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展的资金周转需求。
     2、凯杰科技、长城医疗、湘计海盾、长城金融、湘计海盾、中原长江、中
原电子信息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了解该等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公司对整体资金管理建有良好的风险管控体系,经财务管
理部综合评估认为对上述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柏怡国际是中国长城的重要控股子公司,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柏怡香
港承担着柏怡国际旗下大部分客户订单账款的管理。长城香港、柏怡国际为柏怡
香港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其正常经
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业务持续正常良好运作。在提供担保的多年来,
柏怡香港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稳健,信用记录优良。担保期间,公司及长城香港、
柏怡国际将持续关注柏怡香港的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
     为更好控制柏怡香港的履约风险,柏怡国际将以旗下全资子公司宝辉科技所
拥有的评估价值不低于港币 3,000 万元的房地产为上述长城香港的担保提供反
担保,反担保协议有效期限与主担保协议相同。
     4、中电软件园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度中拟由其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
的信用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5、中元通信、长光电源、瀚兴日月均为中原电子控股子公司,本次因使用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需其控股股东中原电子单独提供信用担
保,主要是由于本次该等综合授信额度的提供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电财务,其次外方股东为国内企业
提供担保审批手续较为复杂。中元通信、长光电源、瀚兴日月为中原电子合并报
表的子公司,中原电子可以充分掌握该等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控制好相
关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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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7 号公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在担保期间的累计对外担
保为 0(不含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或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
或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 313.99 万元,约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1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9,055 万元(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公司需承担的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人民币 146,987 万元),约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
例 61.02%。其中对外担保(不含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或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公司需承
担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49,055 万元(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
算,公司需承担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32,987 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拟作为反担保的资产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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