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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及增资天地超云的独立意见2018-04-1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及增资天地超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

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收购及增资北京天地超云科技有

限公司(简称“天地超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价格是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交易价

格合理,公司与交易方约定业绩补偿方案,可有效降低收益预期风险,保障公司

投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

长城产业链和生态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董事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蓝庆新、吴中海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