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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04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长城大厦
16 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靳宏荣董事长主持,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 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7 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会工作情况、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相关介绍)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 0.204 元,母公司净利
润为 292,062,269.36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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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57,352,283.66 元,以及吸并原长城信息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7,349,923.61
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2,853,682.37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之有关
规定及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7 年末总股
本 2,944,069,4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176,644,167.54 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017 年度中国电子就圣非凡未达业绩承诺实施补偿方案应补偿的股份数
量为 7,903,899 股,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据此中
国电子应返还金额=7,903,899 股÷10×0.60=474,233.94 元。经公司与中国电
子协商确定,公司将在向中国电子派发现金红利时直接扣减应返还部分。)
     6 、 2017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同日公告 2018-045 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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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详见同日公告
2018-046 号《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
公告》)
     (1)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非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
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2017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非关联
方)合计 10,322.30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
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2017 年度计提关联方坏账准备 223.66 万元,
全部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方回款
情况。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6 票,
关联董事靳宏荣先生、陈小军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张志
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核销部分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
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因账龄过长、客户停业或关闭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收回且前
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 2,266.08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核销部分应付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
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确认无法支付的部分应付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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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01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
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计提及核销的依据合理,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9、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2017 年度报告)
     2017 年 1 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下本公司、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长城信息”)、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北京圣
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圣非凡”)四家公司整合及冠捷科技有
限公司置出实施完成;2017 年 9 月,公司完成对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
限公司(简称“长城信安”)的股权收购,长城信安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前述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
司本期需将长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和长城信安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
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
行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将长
城信息、中原电子、圣非凡和长城信安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对相关数据
进行追溯调整;同意公司因执行财政部最新规定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对可比期间
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相关数据详细对比差异见附件。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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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合
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0、中电长城大厦银团贷款更换抵押担保物
     经 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5 年 5 月 15 日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即由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组成的银团为中电长城大厦基建项目提供固定资产银团贷款额度人民
币 13 亿元,期限 8 年,抵押的资产为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科技工业园内 3 号
食堂整栋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 2015-020 号《关于向银行申请授
信及资产抵押的公告》)。
     鉴于公司未来对 3 号食堂整栋的使用改造规划,需提前解除抵押登记,经公
司与银团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更换中电长城大厦基建项目银团贷款
抵押物,并签订补充贷款协议。
     本次更换抵押的资产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长城计算机厂区 1 号厂
房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 49,683.51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情况如下(单位:元):

             房地产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值

         石岩基地 1 号厂房     128,374,974     109,900,913    347,784,570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银团贷款为中电长城大厦基建项目提
供了充裕的资金保障,公司根据资金使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自有房产作为担保
物进行合理调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11、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详见同日公告 2018-047 号《关
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公告》)
     (1)以或有股权质押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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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 万元),期限柒年。
       公司仅为申请授信额度,并未涉及具体并购项目的实施,质押物为公司未来
并购业务标的企业股权。如未来公司并购项目需取得银行借款涉及办理股权质押
的,公司将及时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以或有股权质押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股权质
押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贰亿元(RMB120,000 万元),期限柒
年。
     公司仅为申请授信额度,并未涉及具体并购项目的实施,质押物为公司未来
并购业务标的企业股权。如未来公司并购项目需取得银行借款涉及办理股权质押
的,公司将及时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信用担
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贰亿元(RMB120,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以信用担保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RMB70,000 万元),期限贰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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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7)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8)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信用担保
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9)湖南长城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湖南
长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0)长城香港以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
称“长城香港”)向华侨永亨银行以自有房产(香港北角屈臣道 2 至 8 号海景大
厦 C 座四楼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港币陆仟
万元(HKD6,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1)柏怡香港以复合担保方式向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同日
公告 2018-048 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公司柏怡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柏怡香港”)通过
复合担保的方式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9,200 万港币(含 800 万美元应
收账款保理额度);授信有效期自协议签署日起为期一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2)柏怡香港以信用担保方式向花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柏怡香港向花旗银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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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陆仟贰佰万元(HKD6,200 万元,折美元 800 万),用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3)长城金融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长城信息金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长城金融”)通过以下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①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
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伍亿陆仟万元(人民币 56,000 万元),期限壹年;②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的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人
民币 8,000 万元),期限壹年;③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
期限壹年;④通过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人民币 50,000 万元),期限壹年;⑤通过
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壹年;⑥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
方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壹年;⑦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蔡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人民币 3,000 万
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4)中电软件园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简称“中电软件
园”,中国长城控股 70%,非关联方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持股 30%)通过其股东
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22,500 万元、5,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均为一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5)海盾光纤实验室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全资公司湖南海盾光纤传感技术工程实验室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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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简称“海盾光纤实验室”)通过其母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湘计海盾”)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6)中原电子、中元通信、长光电源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
子”)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下属公司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
元通信”,为下属控股 76.34%的子公司)和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光
电源”,为下属控股 63.06%的子公司)通过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共同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25,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由中原电子及中元通信、长光电源共用,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7)中原电子、中元通信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原电子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中元通信通过中原
电子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共同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人民币 50,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由中原电子及中
元通信共用,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18)中元通信、中原电子信息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元通信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武汉中原电子信息
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信息”,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通过中元通信提供信用
担保的方式共同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陆仟万元(人民币 6,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由中元通信及中原电子信息共用,
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以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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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3 号公告



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通过信用担
保、未来或有股权质押、证券资产质押和自有房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
需要,缓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周转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12、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详见同日公告 2018-048 号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1)为全资子公司长城金融、长城医疗、湘计海盾、凯杰科技、湖南长城
提供信用担保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鉴于全资子公司长城金融、湖南长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城医疗”)、
湘计海盾、湖南凯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凯杰科技”)、湖南长城日常生产
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长城金融、长
城医疗、湘计海盾、凯杰科技、湖南长城分别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0 万元、5,000 万元、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对应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根据长城金融日常资金使用需求,长城金融拟通过母公司信用担保的方式向
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长沙
蔡锷支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56,000 万元、8,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为一年;中国长城提供全额信用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为控股子公司中电软件园提供信用担保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鉴于控股子公司中电软件园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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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3 号公告



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中电软件园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提供的信
用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根据中电软件园日常资金使用及项目开展需求,中电软件园拟以其全部股东
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长沙银行科技支行分别申请人民
币 22,500 万元、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为一年;按持股比例计算,
中国长城需提供的信用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9,250 万元,保证期间为担保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该担保在中电软件园其他股
东同时履行相应责任时实施。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下属公司之间担保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中原电子为其子公司中元通信、长光电源、中原电子信息、中原长江使用《全
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①柏怡国际为柏怡香港向香港汇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②湘计
海盾为海盾光纤实验室向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
用担保;③中原电子为其子公司中元通信共用其在邮储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授信
额度提供信用担保;④中原电子为其子公司中元通信、长光电源共用其在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⑤中元通信为中原电子信息共用其在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以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13、中电软件园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详见
同日公告 2018-049 号《关于中电软件园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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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为加快“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项目销售以及银行按揭资金的回笼,同时按
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中电软
件园在每位贷款购买前述房屋的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时
与贷款银行签订相应的《保证合同》为购房人(借款人)向贷款银行申请的按揭
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担保期限 1 年;同时被
担保客户根据约定为中电软件园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目的在于推进“长沙中
电软件园一期”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中电软件园日常经营需要,有利
于规避后期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按揭贷款阶段
性担保事项属于“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项目销售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
保证行为,是为配合“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项目销售目的的过渡性担保措施,
符合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且被担保人将根据约定提
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公司对外担保;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事项的审
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4、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 2018-050
号《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提高整合完成后的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
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为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下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理财;在前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
关联董事靳宏荣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张志勇先生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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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进行的理财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审议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事宜》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
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含中电财务)购买理财产品前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
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其中拟同中电财务开展的委
托理财业务将按照符合市场公允的合理价格进行,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
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
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在审议本次理财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5、与天津麒麟、天津飞腾签署 2018-2020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日常
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 2018-051 号《关于与天津麒麟、天津飞腾签署
2018-2020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与天津麒麟签署 2018-2020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双方业务开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计划就向关联方天津麒麟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麒麟”,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采购计算机、服
务器操作系统事宜与天津麒麟签署《2018-2020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具体
业务将由双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并经公平磋商后确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
关联董事靳宏荣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张志勇先生回避表
决,表决通过。
     (2)与天津飞腾签署 2018-2020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双方业务开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计划就向关联方天津飞腾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飞腾”,董事长兼职企业)采购 CPU 及配套芯片事宜
与天津飞腾签署《2018-2020 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将由双方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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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业条款并经公平磋商后确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关联董事靳宏荣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协议是在交易方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进行的,且将与每一个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很强的互补、协同关系,关联交易对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国产自主可控业务处于研发试点阶段,受国家
行业政策影响较大,交易方暂无法对关联交易金额作出合理预判,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6、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
(详见同日公告 2018-052 号《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7 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公告》)
     (1)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原电子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 1-00281 号),2017 年度中原电子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415.07 万元,达成业绩承诺。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圣非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 1-00632 号),2017 年度圣非凡实现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04.03 万元,完成 2017 年度盈利承诺
数 7,146.38 万元的 51.83%,未达业绩承诺。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2017 年度未达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鉴于圣非凡未达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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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补充协议》约定,以及公司与重组方共同确认,2017 年度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人为中国电子,2017 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7,903,899 股,公司将以 1 元的
价格回购中国电子 7,903,899 股并注销。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6 票,
关联董事靳宏荣先生、陈小军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张志
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度未达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符合协议约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于 2017 年度未达
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圣非凡未达业绩承诺,中国电子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公司将以 1 元的价格回购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并注销。中国电子严格依照承诺对
公司进行补偿,能充分保障公司的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未来因
此涉及的回购、注销行为以及后续减资并修订《公司章程》行为合法、合规;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因
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
     为保证补偿股份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
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账户、支付对价、办理注销手续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同意按照
如下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原文                              拟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4,406.9459 万元。                     293,616.556 万元。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4,406.9459 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   293,616.556 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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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2017 年 度 募集 资金 存放 与使 用情 况专 项报 告 (详见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吸收合并长城信息,进而承继及承
接了长城信息于 2014 年 12 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需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
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19、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2017 年度及 2018 年一季度)(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
关联董事靳宏荣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张志勇先生回避表
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电
财务存款余额 1,912,328,589.57 元,贷款余额为 1,020,101,390.00 元,委托贷
款余额 445,000,000.00 元,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中电财务关联交易的存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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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3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
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国电
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
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规定经营,
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3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
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经审阅,
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 、 2017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建
设、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要制定和修订
了系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总体来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
公司出具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1 、 2017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2、2018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详见同日公告 2018-054 号《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3、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2018 年一季度报告)
     2017 年 9 月,公司完成对长城信安的股权收购,长城信安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前述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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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合并,公司本期需将长城信安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
间的合并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
行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将长
城信安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同意公司因执行
财政部最新规定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前后
的相关数据详细对比差异见附件。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2018 年一季度财务报
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4、提议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 2018-056 号《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5、其他事宜
     (1)上述第 2 至 6 项、第 11 至 17 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2)会上,各位董事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从事 2017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2017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等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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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3 号公告



       附件:
       1、2017 年度净利润追溯调整表(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项目                                                                           影响数
                                                     (追溯调整后)          (追溯调整前)
一、营业收入                                        74,172,807,065.05       69,128,164,932.28    5,044,642,132.77
     减:营业成本                                   66,190,233,761.34       62,354,831,885.82    3,835,401,875.52
          税金及附加                                   185,985,161.20          146,126,555.90       39,858,605.30
          销售费用                                   2,800,592,131.60        2,611,541,093.54      189,051,038.06
          管理费用                                   3,658,828,053.40        2,926,705,933.23      732,122,120.17
          财务费用                                     392,584,426.94          391,661,839.37          922,587.57
          资产减值损失                                 414,170,990.29          384,788,284.43       29,382,705.8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204,622.59          -50,204,622.5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8,526,559.85            74,350,623.66      74,175,936.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875,601.54           38,585,981.83      -3,710,380.2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541,308.84                              -13,541,308.8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15,193,168.70          336,655,341.06      278,537,827.64
     加:营业外收入                                    434,232,638.24          323,728,386.16      110,504,252.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581,198.21         -581,198.21
     减:营业外支出                                      53,712,239.75          63,400,747.06       -9,688,507.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2,521,458.33      -12,521,458.3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95,713,567.19          596,982,980.16      398,730,587.03
     减:所得税费用                                    434,207,137.74          382,350,291.82       51,856,845.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1,506,429.45          214,632,688.34      346,873,741.1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376,842,895.85                              376,842,895.8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184,663,533.60                              184,663,533.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9,521,273.85           33,147,764.97      166,373,508.88
     少数股东损益                                      361,985,155.60          181,484,923.37      180,500,232.2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9,660,360.67          609,835,420.41     -360,175,059.7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2,024,346.54         142,726,200.08      -80,701,853.54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2,579,141.11        -2,579,141.11                     -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579,141.11        -2,579,141.11                     -
     (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
                                                           64,603,487.65       145,305,341.19      -80,701,853.54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0,376,615.71           325,237.83      -80,701,853.54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44,980,103.36       144,980,103.3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7,636,014.13       467,109,220.33     -279,473,206.20
六、综合收益总额                                          811,166,790.12       824,468,108.75      -13,301,318.6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61,545,620.39       175,873,965.05       85,671,655.3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9,621,169.73       648,594,143.70      -98,972,973.9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2                0.025                 0.087

       2、2017 年期初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表(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追溯调整后                追溯调整前               影响数
       货币资金                       2,894,332,223.39             397,687,957.42       2,496,644,265.97
       应收票据                          386,240,286.31             74,781,115.79         311,459,170.52
       应收账款                       1,777,399,997.13             657,297,124.12       1,120,102,873.01
       预付款项                          211,942,401.80             72,325,835.18         139,616,566.62
       应收股利                            7,000,000.00                         -           7,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67,878,359.25             38,649,826.66          29,228,532.59
       存货                           2,148,075,330.20             378,875,763.24       1,769,199,566.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39,877.36                         -           1,939,877.36
       其他流动资产                       60,945,399.85             36,424,056.75          24,521,343.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99,914,987.91              34,652,545.36       2,365,262,4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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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收款                            500,000.00                        -             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54,256,807.15            37,843,829.17          16,412,977.98
       投资性房地产                      926,162,303.93           346,341,303.95         579,820,999.98
       固定资产                        1,841,885,121.57           563,036,717.30       1,278,848,404.27
       在建工程                        1,293,722,611.97           895,630,054.58         398,092,557.39
       无形资产                          399,902,018.79           106,170,836.44         293,731,182.35
       开发支出                           30,644,351.99                        -          30,644,351.99
       长期待摊费用                        9,918,032.89             5,129,390.77           4,788,642.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498,356.49            37,669,884.14          40,828,472.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6,686,412.63            52,427,041.46         124,259,371.17
       短期借款                          833,792,714.52           379,792,714.52         454,000,000.00
       应付票据                          443,140,083.84           116,329,875.73         326,810,208.11
       应付账款                        1,961,578,350.15           584,820,889.48       1,376,757,460.67
       预收款项                          870,831,773.58            50,488,351.76         820,343,421.82
       应付职工薪酬                      272,335,387.54           115,284,477.17         157,050,910.37
       应交税费                          173,573,996.34            19,260,459.08         154,313,537.26
       应付利息                              319,914.74                 6,589.74             313,325.00
       应付股利                            1,595,040.31               795,040.31             800,000.00
       其他应付款                        472,733,941.50           275,602,040.16         197,131,901.34
       其他流动负债                       26,437,492.90            23,793,868.90           2,643,624.00
       长期借款                        1,127,144,442.59           975,144,442.59         152,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6,250,000.00                        -           6,250,000.00
       专项应付款                        584,901,362.88           165,000,000.00         419,901,362.88
       递延收益                          316,440,838.02            50,939,384.78         265,501,453.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5,081,995.67               954,715.82         294,127,279.85
       资本公积                        1,671,955,472.62           698,581,594.25         973,373,878.37
       其他综合收益                      159,854,699.34          -214,011,976.92         373,866,676.26
       专项储备                              550,970.99                        -             550,970.99
       盈余公积                          391,673,114.76           348,069,166.91          43,603,947.85
       未分配利润                      1,731,056,845.22           614,227,560.87       1,116,829,284.35
       少数股东权益                   10,631,421,317.65         6,734,688,961.73       3,896,732,355.92

       3、2017 年 1-3 月净利润追溯调整表(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项目                                                                        影响数
                                                     (追溯调整后)         (追溯调整前)
一、营业收入                                         2,415,537,070.22       2,418,039,950.14      -2,502,879.92
    减:营业成本                                     1,896,882,716.05       1,899,474,952.28      -2,592,236.23
        税金及附加                                       14,925,313.63          14,925,313.63                 -
        销售费用                                         74,400,506.04          74,356,748.65         43,757.39
        管理费用                                       247,640,955.24         241,593,430.43       6,047,524.81
        财务费用                                          6,663,360.87           6,663,350.48             10.39
        资产减值损失                                     14,270,610.75          14,270,610.75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355,237.10          11,355,237.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261,838.77           8,261,838.7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877,305.22                             5,877,305.2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7,986,149.96         178,110,781.02        -124,631.06
    加:营业外收入                                       36,803,697.06         42,765,483.85      -5,961,786.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5,995,566.57      -5,995,566.57
    减:营业外支出                                          207,806.74            326,068.09        -118,261.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18,261.35        -118,261.3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4,582,040.28         220,550,196.78      -5,968,156.50
    减:所得税费用                                       36,924,632.97         36,924,632.9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7,657,407.31         183,625,563.81      -5,968,156.5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177,657,407.31         183,625,563.81      -5,968,156.5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4,116,433.76      150,084,590.26      -5,968,1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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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3 号公告


     少数股东损益                                       33,540,973.55     33,540,973.55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2,723,300.62   -102,723,300.62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3,416,720.66   -103,416,720.66                -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
                                                      -103,416,720.66   -103,416,720.66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3,301,604.09   -103,301,604.09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5,116.57       -115,116.5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93,420.04        693,420.04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4,934,106.69     80,902,263.19     -5,968,156.5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0,699,713.10     46,667,869.60     -5,968,156.5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4,234,393.59     34,234,39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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