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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09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以传真/专人
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http://www.cninfo.com.cn 巨
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同日公告 2018-096 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
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
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
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是为规范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董
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及总裁徐刚先生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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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94 号公告



聘任段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法律顾问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章程》增加法治建设内容对所涉基本制度作相应修订
     经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法治建设内容修
订《公司章程》,总法律顾问列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序列,公司其他基本管理制
度据此作相应修订。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的资金安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
关联董事陈小军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张志勇先生回避表
决,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总法律顾问简历
     段军先生,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国籍,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
程系,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商 BG Marketing
营销总监、上海傲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朗
讯移动事业集团首席技术官、通广北电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等职。2017 年 10 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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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94 号公告



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段军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
录查询,段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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