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11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以传真/专人
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2018-116 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