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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8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1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4 日以传真/专人送达
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
统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信安”)购买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公告 2019-014 号《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长城信安基于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持续提升自主可控产品技术先进性和
核心竞争力,拟购买关联方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银河”,为
公司持股 40%的参股公司)“基于飞腾芯片的自主可控系列整机”专有技术所有
权及部分专利使用权资产(专利权 35 项和专有技术 857 项),双方拟签署《专
有技术转让及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4543 号),长城银河转让专有技
术所有权及部分专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为人
民币 4,155.06 万元。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购买价格为人民币
4,155.00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长城银河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周在龙先生同时兼任长城银
河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
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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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3 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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