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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4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8 年末总股本 2,936,165,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46,808,278.00 元;
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36,165,56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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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4 号公告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368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3              08*****467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4              08*****963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
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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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4 号公告



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在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此
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需由 8.21 元/份调整为 8.16 元/份,具体调整方案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律师发表意见后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 3 号长城大厦 16 楼
     3、咨询联系人:郭镇、邓文韬
     4、咨询电话:0755-26634759
     5、传真电话:0755-2663110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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