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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25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4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以传真/专人送

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原电子收购中元股份少数股东

4.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2019-048 号《关于收购

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4.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更好实现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中原电子” ,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在高新电子板块的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高新电子板块整体资产

的经营管理,经友好协商,中原电子就收购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 中国电子”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所全部持有的武汉中元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元股份” ,中原电子持股 95.02%、中国电子持股 4.98%)

4.98%股权与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如收购顺利完成,中原电子将合计持有

中元股份 100%股权。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

[2018]第 000835 号),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元股份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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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7 号公告



人民币 314,638.66 万元。在此基础上,经与中国电子友好协商,拟定中元股份

4.98%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5,669.01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6 票,

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徐刚先生、李峻先生、孔雪屏女士、吕宝利先生和张志勇

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

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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