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24401 号 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金融业务汇总表 1 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9]第ZG24401号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长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以及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 并于2019年4月29日签发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24426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 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国长城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 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8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2018年度 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 所报送2018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 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专项说明第 1 页 附件:《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通过中国电子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培梅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欣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专项说明第 2 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或支付手续费、利息 一、存放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1 1,912,328,589.57 19,122,357,439.66 18,831,728,288.64 2,202,957,740.59 20,041,498.59 二、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3 1,020,101,390.00 757,563,450.00 645,061,720.00 1,132,603,120.00 58,150,815.16 (一)短期借款 4 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短期借款 5 520,101,390.00 757,563,450.00 645,061,720.00 632,603,120.00 34,400,815.16 (二)长期借款 6 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借款 7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23,750,000.00 三、委托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8 445,000,000.00 500,000,000.00 945,000,000.00 19,137,340.28 法定代表人:宋黎定 公司总裁:徐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少霞 金融业务汇总表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