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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10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以传真/专人
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资产,加快资金周转,缩短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回笼时间,优化财务结
构,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简称“通商保理

公司”,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的参股公司中国电子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及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其中与通商保理公司开展的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保理方式为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

其余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和各
应收账款保理商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关联董事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2019-107 号《关于办理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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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6 号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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