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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10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指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

     “中电投控”指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持股 30%的参股
公司

     “中电通商”指中电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中电投控持股 55%的控股
子公司
     “通商保理公司”指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为中电通商的全

资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盘活资产,加快资金周转,缩短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回笼时间,优化财
务结构,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通商保理公司及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

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其中与通商保理公司的应收账
款保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
     2、鉴于通商保理公司为中电投控的下属子公司,本公司董事张志勇先生同
时兼任中电投控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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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7 号公告



通过,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关
联董事张志勇先生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介绍。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电通商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
易中心北区 1-1-2208-16

     (3)法定代表人:邓向东
     (4)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
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相关咨询服务。

     (6)财务状况:2018 年度通商保理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119,370.50 万元、

净资产为 31,968.31 万元、营业收入为 1,269.28 万元、净利润为 945.72 万元;
2019 年前三季度通商保理公司总资产为 32,177.42 万元、净资产为 32,068.36
万元、营业收入为 166.47 万元、净利润为 100.05 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通商保理公司为中电投控的下属子公司,本公司董
事张志勇先生同时兼任中电投控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通商保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通商保理公司及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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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7 号公告



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其中与通商保理公司开展的不
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保理方式为无追索权的
应收账款保理;其余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结合业
务实际情况和各应收账款保理商的优势,选择最优的保理方式。

     2、公司办理保理业务的费率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高于通商保理公司及
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同类业务服务收取标准。

     3、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并依据市场原则适时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
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
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五、2019 年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中电投控、通商保理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均为零。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加快公司资金回
笼,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生
产运营,缓解资金压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应收账款保理费率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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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7 号公告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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