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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0-04-07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1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会秘书郭镇先生的离职报告。郭
镇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职务。截止公告日,郭镇先

生持有公司股票 28,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郭镇先生承诺于原定任期内至任期届
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
性规定。郭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
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郭镇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日,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应参
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习发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王习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履

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习发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聘任董事会秘书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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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9 号公告



     王习发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634759
     传真:0755-26631106

     电子邮箱:stock@greatwall.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四月三日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习发先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MBA,高级工
程师。现任本公司科技委副主任。曾任湖南计算机厂系统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成
华(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泰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城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证事务与投资部部长、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中国长城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基建办主任、副总裁。
     王习发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王习发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习发先生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
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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