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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11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房屋搬迁补偿回迁安置
协议》将替代经 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旧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房屋搬迁补偿回迁安置协议》,除协议主体中的深圳中
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蓝海”)变更为中电蓝海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
信息企业有限公司外,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 16 楼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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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 持 人:董事郭涵冰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1 号)、《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112 号)、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114
号),公告了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5 人,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37,795,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2.27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1,190,976,29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40.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110 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819,459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1.59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582,6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5%;
反对 3,730,2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4%;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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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45,580,1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0%;
反对 3,708,4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0%;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 45,847,7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0%;
反对 3,465,4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45,873,7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25%;
反对 3,414,8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5%;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4)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同意 45,540,2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49%;
反对 3,761,4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8%;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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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45,554,1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77%;
反对 3,759,0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3%。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6)限售期安排
    同意 45,562,5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94%;
反对 3,726,0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6%;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7)募集资金投向
    同意 45,720,1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14%;
反对 3,593,0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8)上市地点
    同意 45,580,1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0%;
反对 3,708,4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0%;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 45,580,1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0%;
反对 3,733,0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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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45,580,1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0%;
反对 3,708,4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0%;弃权
24,6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579,8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9%;
反对 3,733,0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0%;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102,9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34%;
反对 3,568,4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6%;弃权
1,641,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9%。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103,2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35%;
反对 3,593,0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1%;弃权
1,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9%。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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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与中电有限、中电金控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967,6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60%;
反对 3,704,0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1%;弃权
1,641,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9%。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3,940,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反对
2,221,1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弃权 1,634,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457,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82%;反
对 2,221,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4%;弃权 1,6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
果:通过。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967,6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60%;
反对 3,704,0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1%;弃权
1,641,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9%。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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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498,35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08%;
反对 4,169,7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6%;弃权
1,645,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
    同意 1,190,976,2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反对
3,439,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弃权 1,628,4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493,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9%;反对
3,439,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86%;弃权 1,6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3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
果:通过。
    二、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1、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1,233,399,1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反对
2,145,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弃权 2,250,9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916,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84%;反
对 2,145,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1%;弃权 2,25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
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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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关于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主体变更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和董事高管(关联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均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
因此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558,61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0%;
反对 3,497,93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3%;弃权
2,256,7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万利民律师、程珊律师
2、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公司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3、公司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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