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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关于平安银行授信事项担保方式变更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12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银行授信事项担保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变更担保方式的概述
    根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或“公司”)
和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及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 年 5 月 21 日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整体
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 1,522,392 万元,其中公司以信用担保方
式向平安银行申请 4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平安银行授信事项担保方式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
告 2020-123 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银保监会的有
关规定,为持续使用平安银行授信额度,公司拟变更平安银行授信的担保方式,
由公司信用担保的方式变更为以应收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货款质押担
保的方式。具体详见下表:
            授信银行     额度
 公司名称                         期限      原担保方式       变更后担保方式
              名称     (万元)
                                                            中国长城应收湖南长
                                          中国长城信用担
 中国长城   平安银行    40,000    一年                      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
                                          保 40,000 万元
                                                              司货款质押担保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授信期限 1 年,该授信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上述授信以名下应收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货款做质押提供担保。
    质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
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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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8 号公告


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
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平安银行授信担保方式变更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持续
使用平安银行的授信额度,不会新增额外费用,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四、其他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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