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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0-12-1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国长城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李国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

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

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Greatwal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上市时间:1997-06-26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长城

   股票代码:000066

   法定代表人:宋黎定

   董事会秘书:王习发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电话:0755-26634759

   公司传真:0755-26631106

   公司电子邮箱:stock@greatwall.com.cn

   公司网址:www.greatwall.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

   (2)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2020-130号)。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国敏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中国国籍,毕业于郑州大学物理系物理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科技

日报社融媒体中心主任编辑;兼任中国图学学会理事、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理事;

曾任科技日报社《网络时空》周刊副主编。2005年获第十五届中国新闻奖一等

奖。2019年9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并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12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公告

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3号长城大厦16楼

    收件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34759

    公司传真:0755-26631106

    联系人:谢恬莹

    邮政编码:51805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李国敏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国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序号                                                          意     对      权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1.00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2.00
          划管理办法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3.00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4.00
          划相关事宜
    注: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

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

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该审议事项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