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码:2020-13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长城 股票代码:0000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路一号桑达科技大厦十五楼南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院甲 1 号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北 2-204 工业孵化-5-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院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 39 号 通讯地址: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 39 号中电软件园 9 栋 801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国长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人员情况介绍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介绍......................................................................... 7 (一)中电有限 .......................................................................................................... 7 (二)中电金投 .......................................................................................................... 8 (三)湖南计算机厂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10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3 三、本次权益股份变动具体情况................................................................................... 13 四、本次权益股份变动的资金来源............................................................................... 14 五、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 14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 14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 15 六、本次无偿划转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 15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 15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 16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1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0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中 国电 子 集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团、划出方 中国长城、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有限、划入方 指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中电金投 指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湖南计算机厂 指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长城电脑 指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曾用名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被长城电脑换 长城信息 指 股吸收合并 长城集团 指 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长城科技 指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 本次划转/本次无偿划转 指 份转让中电有限的事项或行为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 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 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 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 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 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89 年 5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010--830268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 5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集团部分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集团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人员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芮晓武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长 否 张冬辰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兼总经理 否 曾 毅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黄永达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宋 宁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耿汝光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左群声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沙跃家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李兆明 男 中国 中国 董事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股票代码 持有/控制的股权比例 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00032 59.32% 2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600171 25.31% 3 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 0085.HK 59.42% 4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2878.HK 28.47% 5 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0798.HK 33.67% 6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727 28.13% 600775 7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9.98% 0553.HK 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733 32.94% 9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707 23.66% 10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0438.HK 72.37% 1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8561 20.26% 6 序号 名称 股票代码 持有/控制的股权比例 1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021 36.61% 1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600536 42.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中电有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路一号桑达科技大厦十五楼南 法定代表人 孙劼 注册资本 5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Q1XB2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长期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 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 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 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 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 经营范围 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 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 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院甲 1 号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电话 010-83026696 邮政编码 10019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电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10,000.00 100.00% 合计 510,000.00 100.00%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电有限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 孙劼 中国 中国 否 表人 李福江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二)中电金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北 2-204 工业孵化-5-81 法定代表人 姜军成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6JB9X3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9 年 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院世纪科贸大厦 A 座 电话 010-83026651 邮政编码 10019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电金投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电金投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田伟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姜军成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中国 中国 无 高荒燃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三)湖南计算机厂 8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可峰 注册资本 2,203.2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3897390G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5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2000 年 5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研制、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及外部设备、计算机应用产品、 银行机具、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税收款机、印制电路板、电子 经营范围 器件;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 39 号中电软件园 9 栋 801 室 电话 0731-85559756 邮政编码 41020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湖南计算机厂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32.10 65.00% 2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771.13 35.00% 合计 2,203.23 100.00%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湖南计算机厂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何明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李可峰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孙玉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龙成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钟德富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许明辉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谭玉玲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陈艳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9 杨中华 董事会秘书 中国 中国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中电有限 序号 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00032 59.32% 2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600171 25.31% 3 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 0085.HK 59.42% 4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2878.HK 28.47% 5 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0798.HK 33.67% 6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727 28.13% 600775 7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9.98% 0553.HK 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733 32.94% 9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707 23.66% 10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0438.HK 72.37% 11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8561 20.26% 2、中电金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电金投持有奇安信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股份,除此之外,中电金投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 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3、湖南计算机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南计算机厂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中电有限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系中电有限的全资子公 司,湖南计算机厂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 控股子公司。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如下图所示: 10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集团部分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集团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有。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11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中国电子集团资产与业务整合需求,实施中国长城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及重大资 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中国电子集团、中电有限及中电金投基于对资本市 场形势的认识和中国长城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进行二级市场增持;因中国长城重 组业绩承诺事项实施股份回购。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 指导意见》等政策,为加快打造国家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台,努力成为中央企 业主体资产混改的典范和标杆,更好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 国电子集团将所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中电有限。 中电有限为中国电子集团核心主业和主体资产的运营平台,目前已承接了中国电 子集团大部分的业务和资产,形成了包括网络安全、电子制造、数字治理和生态建设 在内的事业群,中国电子集团计划未来将其打造成为国家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 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增 持或减持中国长城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主要因资产重组、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回购导致其持股 比例发生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17 年 1 月 10 日,长城电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之附件 一:<收购报告书>》,中国电子集团同时吸收合并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后承继取得长 城科技所持长城电脑 713,647,921 股股份,该次收购后,中国电子集团直接持有长城电 脑 53.92%股份,成为长城电脑的控股股东。 三、本次权益股份变动具体情况 自前次披露收购报告书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中国电子集团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2017 年 1 月 20 日,长城电脑披露《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 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 公告书》,长城电脑以新增发行股份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并以其持有冠捷科技 24.32% 股权与中国电子集团持有的中原电子 64.94%股权进行置换,同时,长城电脑以非公开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原电子剩余 35.06%股权、圣非凡 100%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 中国电子集团直接持有长城电脑 1,171,778,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9.80%,通过湖南 计算机厂间接持有长城电脑 6,127,74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21%,中国电子集团合计 持有长城电脑 1,177,905,748 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40.01%; 2、2017 年 2 月 23 日,长城电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中国电子集团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长城电脑股份 14,677,900 股股份,增持完成后,中国电子集团直接持 有长城电脑 1,186,455,909 股股份,通过湖南计算机厂间接持有长城电脑股份 6,127,748 股 股 份 ,直 接和 间 接合 计 持 有长 城电 脑 1,192,583,657 股 股 份,合 计 持 股比 例 为 40.51%; 3、2017 年 2 月 25 日,长城电脑披露《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 13 公司股份达到 1%暨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期 间,中国电子集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长城电脑 32,591,900 股股份,增持完 成后,中国电子集团直接持有长城电脑 1,204,369,909 股股份,通过湖南计算机厂间接 持有长城电脑股份 6,127,748 股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长城电脑 1,210,497,657 股 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41.12%; 4、2020 年 5 月 10 日,中国长城披露《股东关于增持中国长城股份超过 1%的公 告》,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期间,中电有限和中电金投分别通过二级市 场交易增持中国长城 23,466,244 股股份和 19,538,615 股股份;因中国长城重大资产重 组购入资产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业绩承诺,资产注入方中国电子集团需向中 国长城进行股份补偿,中国长城合计回购注销 15,887,406 股股股份。上述股权变动完 成后,中国电子集团直接及通过中电有限、中电金投、湖南计算机厂合计持有中国长 城 1,237,615,110 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42.27%; 5、2019 年 5 月 9 日至 5 月 20 日,中国电子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中国长城 3,529,800 股股份,该次股权变动完成后,中国电子集团直接及通过中电有限、中电金 投、湖南计算机厂合计持有中国长城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42.39%; 6、2020 年 12 月 23 日,中国电子集团与中电有限签署《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划转协议》,中国电子集团拟将其持有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 份划转至中电有限。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电有限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长城 1,235,017,16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2.18%,成为中国长城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集团 合计持有的中国长城股份权益较本次无偿划转前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长城的实际控 制人。 四、本次权益股份变动的资金来源 资产重组获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股份回购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价支 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中国长城股份资金均为自有资 金,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五、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14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中国电子集团与中电有限签署《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划转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划转的双方 本次划转的划出方和划入方分别为:中国电子集团和中电有限。 2、本次划转的标的 本次划转的标的为中国电子集团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标的股份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本次划转的对价 本次划转为无偿划转,中电有限无需支付对价。 4、划转基准日 标的股份的划转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协议生效条件 (1)中国电子集团、中电有限分别按照其内部章程及制度履行了本次划转的决策 程序(如董事会决议或其他适用的内部决策); (2)本次划转事项取得中国电子集团的审核批准。 六、本次无偿划转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11 月 30 日,中国电子集团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中电董字[2020]22-1 号),同意将所持中国长城 40.59%股权划转至中电有限。 2、2020 年 12 月 23 日,中国电子集团出具《关于划转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通知》,通知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3、2020 年 12 月 23 日,中国电子集团与中电有限签署《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划转协议》,约定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中国长城 1,188,482,503 股股份划转至中电有限。 15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1、本次无偿划转尚需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完成合 规性确认相关程序; 2、标的股份尚需完成中证登的登记过户程序。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中国长城股份不 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1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入或卖出中国长城股票的情况。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 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芮晓武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20 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孙劼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21 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姜军成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22 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可峰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2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中国长城 股票代码 000066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有限公司 甲 1 号楼 19 层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资产重组、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回购导致 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713,647,921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3.92%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注:此处仅列示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未包含一致行动人持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713,647,921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3.92% 及变动比例 注:此处仅列示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变动,未包含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1、时间:自前次披露收购报告书至本报告书披露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2、方式:资产重组、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回购、签订股权划转协议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注: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 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否√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注: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子集团已于 2020 准 年 11 月 30 日经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批准本次无偿划转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25 (本页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芮晓武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26 (本页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孙劼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27 (本页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姜军成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28 (本页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可峰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