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 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总裁徐刚先生辞职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徐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进行了认真审核,经核查,徐刚先生 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徐刚先生的辞职, 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对公司 总裁徐刚先生辞职事宜无异议。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李国敏、董沛武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