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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04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 0.32
元,母公司净利润 388,077,001.23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 1,578,137,949.21 元,扣除年内实施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
254,751,771.90 元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置换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哈尔
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留存收益 51,016,284.96 元,本次可供分
配的利润 1,621,639,193.46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之
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1 年 4
月 28 日总股本 2,937,926,0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86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54,130,600.30 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7,860,457.31 元的 27.39%。
    如在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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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4 号公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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