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独立董事关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2021-06-3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

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02 号),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

的情形。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李国敏、董沛武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