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的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了解,具体说明及相关的独立意见如下:
1、在防范资金占用方面,公司定有《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办法》,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
失的情形。
2、在公司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定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目前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
保中的被担保方违约而需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含公司为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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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 13,287.56 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1.46 %;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 88,605.85
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9.74 %。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风险,没
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李国敏、董沛武
202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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