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十次会议,审议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
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有关事项。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精神,经认真审阅公司上述事项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关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和长城信息符合分拆上市的条件,本次分拆上市具有商业合理性,有利
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分拆长城信息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具备可行性,我们对本次分拆上市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中国长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的预案》等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
议。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国敏、董沛武、邱洪生
2021 年 10 月 18 日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分
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为本次分拆编制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
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除长城信息主业之
外的业务,增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分拆后,公司
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
要求。本次分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分拆涉及的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审批、
审核、批准事项,已在《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
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中充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相关
审批、审核、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三、本次分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四、本次分拆的相关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分拆的总体安排,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十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项。
六、本次分拆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相关有权主管部门的审核和
批准。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国敏、董沛武、邱洪生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