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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11-04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10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2021-099 号)、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103 号)和《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
 告》(2021-104 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
 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 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方式:



                                  第1页 共7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8 号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五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 3 号长城大厦 16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特别决议提案
    1、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
    3、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4、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5、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关于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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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8 号公告


    8、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
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9 号)、《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0 号)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资料。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
   1.00                                                               √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
   2.00                                                               √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
   3.00                                                               √
             上市的预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
   4.00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           √
             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
   5.00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           √
             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关于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7.00                                                               √
             的议案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8.00                                                               √
             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
   9.00                                                               √
             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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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8 号公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10.00                                                                √
             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
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
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
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
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
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
-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王习发       谢恬莹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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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8 号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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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8 号公告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
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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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8 号公告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1.00                                                                            √
           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2.00                                                                            √
           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4.00      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
           的议案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5.00                                                                            √
           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7.00      关于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8.00                                                                            √
           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9.00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
 10.00                                                                           √
           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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