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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1-11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二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北京长城大

厦会议室以现场/视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

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宋黎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1-112 号《关

于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

    1、以自身信用担保方式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以自身信用担保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捌亿捌仟万元(RMB88,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中电长城以自身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1)全资子公司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电长城”)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

拾亿元(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期限伍年;(2)中电长城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

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人民币 50,000 万元),期限壹

年;(3)中电长城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叁亿元(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壹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长城电源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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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1 号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

源”)通过自身信用担保及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壹年,其中母公司提供信用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 10,000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湘计海盾以自身信用担保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

计海盾”)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

亿元(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伍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中电软件园以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1)控股子公司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电软件园”,中国长城控股 70%,非关联方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持股 30%)

通过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伍仟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壹年;(2)中电软件园通过其股东按持

股比例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

(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伍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长城非凡以自身信用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湖南长城非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非凡”,中国长城间接控股 60%,非关联方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0%)通过自身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肆佰万

元(人民币 5,400 万元),期限贰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上述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原电子向国开行授信事项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1-113

号《关于下属公司向国开行授信事项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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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1 号公告



     根据项目开展需要,为持续使用国开行授信额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原

电子变更国开行授信的期限及担保方式,由中原电子信用担保的方式变更为第三

方(非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的方式,由一年增加至五年。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1-114 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

     1、根据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盾光纤”)日常生产

运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为海盾光纤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

议》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根据长城电源日常资金使用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长城电源通过中

国长城信用担保的方式向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

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根据中电软件园日常资金使用及项目开展需求,中电软件园以其全部股

东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广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 5,000 万

元、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

一年,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五年;按持股比例计算,中国长

城需提供的信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根据日常资金使用需求,长城电源为其全资子公司长城电源技术(广西)

有限公司分别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 5,000 万

元、10,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期限均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

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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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 2021-115 号《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上述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

有效、顺利推进,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期限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2 年 11 月 26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及期限外,本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6 票,

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陈宽义先生、徐建堂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

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1-116 号《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已接近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上限,考虑到市场业务继续开展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

公司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包括:(1)增

加采购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末日常关联交易采

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 万元;(2)增加劳务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末日常关联交易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3)增加出租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末日常关联

交易出租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增加承租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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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1 号公告



600 万元,截止 2021 年末日常关联交易承租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6 票,

关联董事宋黎定先生、陈宽义先生、徐建堂先生、郭涵冰先生、孔雪屏女士和吕

宝利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告 2021-117 号《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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