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2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5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约 75,021.3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26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285,603,151 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 3,987,019,987.96 元, 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11,529,082.67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975,490,905.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全部 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1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根据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第1页 共5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0 号公告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金(万元) 关键芯片研发项目 30,000 30,000 国产高性能计算 机及服务器核心 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实验室及特 1 35,547 20,000 技术研发及产能 种计算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提升项目 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300,740 130,000 国内重点地区信创云示范工程项目 70,000 70,000 信息及新能源基 新能源汽车三电控制及充电桩产品 2 础设施建设类项 23,000 20,000 研发生产及试验环境建设项目 目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 90,794 30,000 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 14,266 10,000 高新电子创新应 3 用类项目 三位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 30,000 20,000 实验室建设、设计、产品开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68,702 67,549 合计 397,549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合计约 75,021.3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以募集资金 拟置换资金 募集资金拟投 置换已投入自 占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入的金额 筹资金的金额 拟投入额的 (万元) (万元) 比例 国产高性能计算 关键芯片研发项目 30,000 - - 机及服务器核心 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实验室及特 1 20,000 13,805.82 69.03% 技术研发及产能 种计算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提升项目 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130,000 35,255.25 27.12% 第2页 共5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0 号公告 拟以募集资金 拟置换资金 募集资金拟投 置换已投入自 占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入的金额 筹资金的金额 拟投入额的 (万元) (万元) 比例 国内重点地区信创云示范工程项目 70,000 - - 信息及新能源基 新能源汽车三电控制及充电桩产品 2 础设施建设类项 20,000 - - 研发生产及试验环境建设项目 目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 30,000 20,811.74 69.37% 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 10,000 4,356.58 43.57% 高新电子创新应 3 三位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 用类项目 20,000 791.95 3.96% 实验室建设、设计、产品开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67,549 - - 合计 397,549 75,021.34 18.87% 四、置换先期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说明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前期投入,系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需要,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加快募 投项目建设步伐,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 75,021.3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约 75,021.3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事宜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 第3页 共5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0 号公告 序,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 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验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出具了《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176 号),认为:中国长城编制的《中国长城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国长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长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4页 共5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0 号公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3、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4、相关会计事务所鉴证报告 5、相关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四月六日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