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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吕宝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吕宝利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吕宝利
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公告日,吕宝利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票。
    吕宝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
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吕宝利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其津贴标准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其津贴标准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的建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张俊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任期同第七届董事
会。
    提名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候选人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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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 号公告



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未有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
历和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2、本次董事候选人津贴标准系依据公司所处行业水平,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的自身定位及专业性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
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的勤勉尽责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其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俊南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微波通信专业,工学学士;高
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
联通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基础网络部、运行维护部、网络建
设部总经理,中国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资深经理,兼任小沃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俊南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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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 号公告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俊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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