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3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国长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
    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以“强内控、防风险、
促合规”为目标,以规范流程、清除盲点、有效运行为重点,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实施了全面自评,并对重要业务
单位、重点业务领域实施了抽查监督,以确保自评质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与
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纳入中国长城2021年
度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均开展内控评价。主要单位包括:中国长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长沙
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长沙中电软件园有
限公司、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电长城
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湖南长城计
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河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山西长城计算机
系统有限公司等信创产业基地公司。
    评价内容包括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五要素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的各项业务规模和实际
经营情况出发,以风险为导向,重点关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资金
活动(含筹资、投资、营运)、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及风险与合规管
理情况等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业务。
    (三)内控评价程序和方法
    公司成立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评价小组,按照内控评
价程序有序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内控评价程序包括组织与准备、

                               2
评价范围与内容确定、实施测试、监督评价、缺陷评估认定及编制评
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小组综合运用访谈、观察、穿行测试、抽样测试及比较分析
等方法对内控体系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填列评价底
稿,编制评价报告。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为定量指标,分别针对资产负债表层面错
报和损益表层面错报对缺陷等级进行划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5%;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1.5%;
 重要缺陷
             或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3%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
考虑公司现状,通过直接财产净损失和负面影响两方面,制定非财务
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净损失                      负面影响

                                    3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    或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
 重大缺陷   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    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
            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响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评价期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或
            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
 重要缺陷                                               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公
            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
                                                        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净资产总额的 1%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
 一般缺陷   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    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针对战略、经营及合规目标,采取定性指标来确定内控缺陷标准。
由于战略、经营和合规目标实现往往受到不可控的诸多外部因素影
响,在认定针对这些控制目标的内控缺陷时,不仅考虑最终结果,还
重点考虑公司制定战略、开展经营活动的机制和程序是否符合内控要
求。
    1.重大缺陷
    (1)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禁止性规定,出现重大失泄密案件、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
产损失;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
    (1)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
性规定,出现较大失泄密案件、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
失;
    (2)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3)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

                                      4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全部整改。
    (三)本年度内控缺陷及整改情况
    本年度内控一般缺陷主要涉及采购业务、合同管理、人力资源、
资产管理及组织架构等,有关单位已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公司审计
部门将定期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六、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
信息。


                             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