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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7-13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5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长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 2022 年 4 月 28 日总股本 3,225,799,087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0.472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152,257,716.91 元;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
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25,799,0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7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248 元;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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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1 号公告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7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2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7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2              08*****130

   3              08*****368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4              08*****963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
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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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1 号公告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律师
发表意见后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 3 号长城大厦 15 楼
     3、咨询联系人:王习发、谢恬莹
     4、咨询电话:0755-26634759
     5、传真电话:0755-2663110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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