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5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部分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长城”)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06,806,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25,799,087 股 的 6.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 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6 号),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85,603,151 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股数 认购金额 限售期 1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53,724,928 749,999,994.88 36 个月 2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25,071,633 349,999,996.68 36 个月 3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57,306,590 799,999,996.40 6 个月 4 国华基金 29,958,460 418,220,101.60 6 个月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 28,653,295 399,999,998.20 6 个月 限合伙) 6 杭州新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26,647 199,999,992.12 6 个月 7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11,461,318 159,999,999.28 6 个月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38,395 152,699,994.20 6 个月 第 1 页共 4 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3 号公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股数 认购金额 限售期 9 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63,323 99,999,989.08 6 个月 10 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 7,163,323 99,999,989.08 6 个月 东营玲珑金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玲珑信创壹 11 7,163,323 99,999,989.08 6 个月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2 7,163,323 99,999,989.08 6 个月 伙)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 13 6,454,154 90,099,989.84 6 个月 辰景晟 1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446,991 89,999,994.36 6 个月 1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 6,303,724 87,999,987.04 6 个月 16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6,303,724 87,999,987.04 6 个月 合计 285,603,151 3,987,019,987.96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940,195,936 增 加 至 3,225,799,087 股。有关情况详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 14 名股东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出 具了关于所认购股份限售的承诺函:自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所认购的股份。 (二)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14 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14 名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 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 206,806,590 股,占公司目前 第 2 页共 4 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3 号公告 股份总数 3,225,799,087 股的 6.4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4 名,限售股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 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解除限售 序 解除限售数量占公司 股东名称 份总数 数量 号 总股本的比例(%) (股) (股) 1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57,306,590 57,306,590 1.78 2 国华基金 29,958,460 29,958,460 0.93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 3 28,653,295 28,653,295 0.89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新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 14,326,647 14,326,647 0.44 伙) 5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11,461,318 11,461,318 0.36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38,395 10,938,395 0.34 深圳中融哈投纾困投资合伙企业(有 7 7,163,323 7,163,323 0.22 限合伙) 8 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 7,163,323 7,163,323 0.22 东营玲珑金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玲珑 9 7,163,323 7,163,323 0.22 信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0 7,163,323 7,163,323 0.22 (有限合伙)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6,454,154 6,454,154 0.20 南方天辰景晟 1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446,991 6,446,991 0.20 1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 6,303,724 6,303,724 0.20 14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6,303,724 6,303,724 0.20 合计 206,806,590 206,806,590 6.41 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285,812,401 8.86% -206,806,590 79,005,811 2.45% 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285,603,151 8.85% - - - 高管锁定股 209,250 0.01% - 209,250 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39,986,686 91.14% +206,806,590 3,146,793,276 97.55% (三)总股本 3,225,799,087 100.00% - 3,225,799,087 100.00% 注: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最终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数据为准。 第 3 页共 4 页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3 号公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认购中国长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的情形。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国长城与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中国长城非公开发行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第 4 页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