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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长城: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5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深圳长城大厦
16 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九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谢庆林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 2022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违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三 、 中 电 财 务 2022 年 半 年 度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资金的安
全,公司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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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6 号公告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5 票,
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
表决,表决通过。

     四、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详见
同日公告 2022-058 号《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
险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保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不超过人
民币 40 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具
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
营班子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保险购买相关具体事
宜。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五、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同日
公告 2022-059 号《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
告》)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25,799,0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72 元(含税),应对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16.594 元/份调整为 16.547 元/份,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4.02 元/份调整为 13.973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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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6 号公告



     上述调整事宜经公司 2020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事兼总裁徐建堂先生、董事郭涵冰先生
作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调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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