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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控赛格: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25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0-58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深圳市华
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302,001,439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81,238.39万元(含本数)。因华融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确认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
东华融泰,同意公司与华融泰签署《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华控
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
份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关联股东应在相关股东大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华融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股份总数为不超过
302,001,439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1,238.39 万元(含本数)。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与华融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华融
泰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关联方,华融泰认
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
核准。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华融泰无同类关联交易发生。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融泰持有公司 26,653.30 万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8%。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841.3575 万元
    法定代表人:柴宏杰
    成立时间:2009 年 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 11 号英龙商务大厦 29B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融泰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 965,397.77 万元,负债总额 814,534.92 万元,资产净额 150,862.85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156,866.63 万元,利润总额-53,705.79 万元,净利润-58,457.44 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融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一)认购方式:乙方将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认购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定价基准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9 月 25 日)。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的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
上取整)。
    如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三)认购数量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乙方以现金方
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四)限售期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认购协议项下认购股票应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果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
行锁定。
    (五)支付方式
    乙方按照本认购协议第一条内容所确定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认购甲方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甲方及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向
乙方发出书面认购股份价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乙方根据缴款通知
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
费用再划入甲方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违约责任
    本认购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认购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认购协议项下作出的
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按如下方式承担:
    (1)本认购协议已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承担情形的适用相关具体约定;
    (2)本认购协议未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情形的,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守约方因
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
的法律服务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认购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
任何义务,导致本认购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认购协议;
如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本认购协议成立后至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若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或终
止本认购协议,或在本认购协议全部生效条件满足后,乙方未按本认购协议约定
在甲方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前按时、足额缴纳认购价款的,则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的 3%的违约金。
    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足额赔偿甲方因此
遭受的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
费及差旅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但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认购协议的约定,乙方单方解除或终止本
认购协议不构成违约行为的除外。
    本认购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如(1)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
过;或/和(2)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及/或
豁免;或/和(3)如证券市场变化导致甲方对定价基准日等事项作出重大方案调
整时,甲方董事会单方终止本合同,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无法进行,不构成
甲方违约。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认购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
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3)本次非公开发行、本认购协议与之相关及附带的所有议案获得发行人
股东大会批准;
    (4)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认购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发行人股份;
    (5)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6)认购人就本次认购取得内部决议通过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还有息借款,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轻流动性压力,对公司
的后续经营产生有利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净资产规模的上升、负债
规模的下降、还本付息压力的减轻等方面。此外,华融泰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
一步巩固其对公司的控股权,以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后公司基本面在一定程度上
的改观,都将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拓宽空间。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
条件。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
       (四)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
   本次非公司发行股票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
   (四)《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之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