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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控赛格:关于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2-08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0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
需要,拟与关联方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建投”)及其下
属子公司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 3,000 万元,主要系向关联
方山西建投及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等。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波、卫炳章、柴宏杰、童利斌、李保华回避
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交易金额属
于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01002121R
    法定代表人:孙波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山西示范区新化路 8 号
    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建筑科研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物

                                      1
业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装配式建筑、市政设施构件的生产、经营及销售;
新型建材与装配式内装修部品的生产、经营及销售;物流信息服务;对外承包工
程,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国外设立企业;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境外矿产和农业投资、工业加工;建设工程、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及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生产、批发
零售建筑材料;建材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山西建投营业收入 6,319,862.76
万 元 , 净 利 润 143,192.22 万 元 , 总 资 产 10,344,908.09 万 元 , 净 资 产
2,882,799.59 万元(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山西建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 26.48%的股份。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情形,山西建投为公司的
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山西建设系山西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国有投资建设集团公
司,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山西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类型主要是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向山西建投及下属子公司方销
售商品等经常性交易,付款方式为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经营现
状的需求,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
格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经常性交易行为,是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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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自今年年初至今,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
生的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
行了事前认可,同意了该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开展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该议案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符合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
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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