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 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有关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2、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情况和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况。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 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公司的上述聘任决定。 独立董事:韦岗、王宇新、唐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