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董事会第七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4
股票代码:000070 股票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8-5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13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各项议案作
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
案》 。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2017 年 11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三十
五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 2017 年 11 月 14 日和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
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41,94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19.4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
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00%。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7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
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
(1)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T-1 日)
2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6689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
并按 100 元/张转换成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为 626,994,746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93,96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
有差异。
(2)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
购。
(3)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070”,
配售简称为“特发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
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
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
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
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
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
码为“070070”,申购简称为“特发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0 张
(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
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
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
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发行对象
(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8 年 11 月 15 日,T-1
3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6689 元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为 626,994,746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193,96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
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
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2,582 万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
部风险控制与安全运营委员会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
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
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印度投资项目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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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与印度 INCAP 公司、自然人股东 Srinivas Tummala 先生、自然人
股东 Soon Ming Chan 先生,四方共同投资,在印度安德拉邦注册成立合资公司
SDGI India Private Limited(暂定名),生产普通光缆、电力光缆和皮线缆。
投资总额为 1200 万美元。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 亿印度卢比,公司出资 7.20 亿印度卢比,持股比
例 90%;INCAP 公司出资 0.40 亿印度卢比,持股比例 5%;Srinivas Tummala 先
生出资 0.32 亿印度卢比,持股比例 4%;Soon Ming Chan 先生出资 0.08 亿印度
卢比,持股比例 1%。合资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公司有权任命 4 名董事,
INCAP 公司有权任命 1 名董事。
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刘涛签署合资合同,并在深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办理相
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刘涛先生也可以转授权其他人士办理上述登记备案手续。授
权陈成杰先生,在印度安德拉邦为注册成立合资公司签署所有相关文件并采取所
有必要的步骤。授权 Srinivas Tummala 先生在印度安德拉邦申请合资公司名称
批准事宜。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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