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照表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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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会计专业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产生。
第十条 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第十条 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四)公司对外披露财务和内控 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它相关事宜。 (六)其它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
召开两次,临时 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会议召开前七 两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召集和主持 ,主任委
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 员不能召集和主持 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
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 会议召开前五 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
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在委托书上明确对讨论事项的表决意见。独
立董事委员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会议决议 表决方
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 投票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的,委员的签字投票表决意见可以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传
送至会议召集人。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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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