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对外担保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1-3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4 月 16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
发信息”)董事会第七届第四十三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特发华银向南京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下称简称“特发华
银”)分别向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人民币 875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人民币 7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中国银
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人民币 1,5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均为主合
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共计 3,075 万元。上述
担保由特发华银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19 日
          住    所:常州市新闸镇新闸路 69 号
      法定代表人:黄卫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60.18 万元整
      经营范围:铝包钢单线、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绞线、
OPGW/OPPC 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咨询;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
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特发华银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特发信息持有特发华银 67.80%股份,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特发华银 12%股份,20 名个人共持有特发华
银 20.20%股份。
      (2)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特发华银资产总额为 19030.14 万元、负债
总额 12170.52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48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170.52 万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 6859.62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 31028.94 万元、净利润 1019.02 万元。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特发华银资产总额为 19782.58 万元、负债
总额 12836.81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52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836.81 万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 6945.77 万元,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营业收入 16211.01 万元、净利润 86.15 万元。

      特发华银无诉讼担保事项。该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 AA 。
      (3)经查询,特发华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
被担保方: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875 万元整
2.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被担保方: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700 万元整
    3.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
    被担保方: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 万元整


    上述事项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特发华银的其余 20 名个人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特发华银以
其公司资产向特发信息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特发华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发华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特发华银的其他股东不参与特发华银的实际经营,个人股东担保能力较弱,且
 持股比例较低,对被担保方影响力较小,故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特
 发华银以其公司资产向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经判断该反担保足以保障公
 司的利益。公司对特发华银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其经营决策情况,
 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特发华银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特发华银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59,575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0.45%,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2、特发华银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3、特发华银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