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
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
会会议等,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现金
收购、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控审计
的完善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加强风险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
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要求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
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
议,切实行使监督权力,全年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每次会议监事均
全部出席,审议的议案均一致通过,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号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第七届十 2、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 2020 年 4 月 27 日
次会议 3、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
5、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监事会第七届十
2 2020 年 4 月 28 日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次会议
监事会第七届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 2020 年 8 月 24 日
二次会议 自筹资金的议案。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第七届十
4 2020 年 8 月 27 日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三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第七届十
5 2020 年 10 月 27 日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次会议
监事会第七届十
6 2020 年 12 月 29 日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的情况
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依法行使监督权。2020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
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部分成员列席了总经理办公会,参与了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
筹划、审批和实施的情况以及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过程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
监事会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监事会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其审计意见及对所涉及
事项的评价客观、真实,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监事会对
募集资金 2019 年年度、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对公司 2020 年成功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9.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
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
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公
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特发信息厂房建设及
特发光纤扩产项目”、“特发东智扩产及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和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
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进行调整的事项发表意见,认
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
使用进度、公司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事宜。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
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
指引》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扎实深入的工作,设立了较为健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运
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均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环节起到有效
控制,促进了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提
供了保障。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5、对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
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现存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必须的,交易中
体现了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都
是有益的。
7、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因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义
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以外的担保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8、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
了监督,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针对新修订的《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的要求对《内幕信息管理制
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
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在
定期报告期间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
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监事会核查,报
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
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经营、投资活动
开展监督活动,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忠实、勤勉地履
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